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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應該怎麼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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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普通高等教育統招生)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報到證應該怎麼填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報到證應該怎麼填

就業報到證怎麼填

只要填寫個地址就可以了。

按道理是填協議公司所在的人才市場的地址,然後拿派遣證去報到,檔案就由人才市場接收了。也可以填戶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場地址,但是會不會收就不知道了,別到時候派遣證的單位與實際接收單位不符,到時候就麻煩了。

報到證

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全國普通中等專業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有中專招生的行業或省份,也是屬於計劃內招生,一般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人事部門或省、市、自治區人事部門簽發本地區的“全國普通中等專業學習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這類“報到證”由對應的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人事部門或各省市自治區人事部門印製和簽發。

報道證過期怎麼辦

國家有明確規定,畢業超過兩年的學生,報到證不得改派。所以要抓緊。找到工作後,就業指導中心直接改派即可。打算到私營企業或外企工作的畢業生,可直接把報到證、檔案交給當地人才市場管理,儘早交到人才市場可以早計算工齡和辦理社保、醫保等相關手續。但不管怎樣選擇,畢業生一定要在報到證過期之前做出決定,以免過期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不需要在報到證上規定的時間期限內報到。待落實就業單位後,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和報到證、畢業證書原件,經就業單位、主管部門或委託進行人事代理的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稽核後,到相應的政府人事部門辦理就業手續即可(省屬的到省級政府人事部門,市屬的到市級政府人事部門,縣(市)區屬的到縣(市)區級政府人事部門)。報到後報到證歸入檔案統一管理。

報到證有效期

1、“報到證”報到有效期時間:它的有效期一般是兩年,即從畢業開始兩年內有效,超過兩年視為自動放棄並作廢。但是個別地方,三年也可以報到。具體按照當地政策來定。

2、“報到證”改派有效期時間:報到證一般是從畢業開始算起,一年內可以改派,當然一些地方兩年內也可以改派。具體依照當地政策。

3、“報到證”上所標註報到時間為什麼是一個月,或者更短時間:因為是為了督促學生儘快辦理,所以近幾年才改為時間短,但是個別城市,是嚴格按照報到證時間來報到的,切莫耽誤了時間。最好提前回原籍,或者要去報到的城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聯絡好。以免造成代理無法操作。

報到證的作用

(1)報到證是教育主管部門正式派遣畢業生的憑證;

(2)報到證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的憑證,憑報到證報到以後,方可開始計算工齡;

(3)報到證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文字證明;

(4)報到證是任何一個合法的人才中心、檔案管理機構接收畢業生檔案的證明;

(5)報到證是用人單位給畢業生落戶、接管檔案的重要憑證和依據;

(6)報到證證明持證的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學生;

(7)報到證是畢業生的幹部身份證明。如果沒有報到證,畢業生將會失去幹部身份,成為社會勞動人員(工人編制);而且人才中心無法接收畢業生的檔案。按照我國目前的人事管理規定,由人事局管理幹部(檔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工人(檔案一般放在職介所)。

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的分別

應屆畢業生的報到證和戶口是一起轉移的,如果你和用人單位簽了三方協議,那麼你的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就會派遣到你所籤的單位中去。

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其實是兩個證件,報到證是用來報到的,落你的檔案用的,戶口遷移證是用來落戶口的。兩者缺一不可呢。

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的問題:

1、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落實工作單位的,應該將戶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的所在地。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及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

2、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就可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憑《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直接辦理《戶口遷移證》,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不需發《准予遷入證明》。

3、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公安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4、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離開學校時,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暫緩2年就業。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可繼續保留在學校2年。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落實工作單位的,公安機關憑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暫緩就業畢業生,在暫緩期滿後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將戶口遷回原戶口遷出地。

5、戶口在學校的原農業戶口性質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並要求恢復農業戶口性質的,可予辦理。為妥善處理好“非轉農”後出現的問題,事先應徵求申請“農業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村委會意見。

6、入學時未將戶口辦理“農轉非”手續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後,在辦理戶口遷出時,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在為其辦理“農轉非”手續後,以“非農業”戶口性質遷出。

7、戶口在學校的本省生源畢業生,未落實工作,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其父母戶口已遷移到本省其他地區的,可直接將戶口遷至其父母戶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還在原籍居住的,該畢業生的戶口仍應遷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