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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改派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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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由教育部印製,省、市、自治區教委(教育廳)簽發,分上下兩聯,上聯交畢業生本人報到使用,下聯由學校裝入畢業生檔案。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報到證改派需要的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報到證改派需要的材料

報到證改派需要的材料

1、簽訂後的接收函,並接收單位和上級主管單位蓋章。

2、報到證藍聯和白聯

3、與原單位離職證明

一般來說,無特殊原因,畢業生不得隨意辦理報到證改派。但畢業生如果已改變就業意向、更換單位,就需及時辦理改派手續,否則會影響其人事關係的落實和解決。

拓展:

一、報到證的用途主要包括:

1、是教育主管部門正式派遣畢業生的憑證;

2、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的憑證;

3、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證明;

4、是任何一個合法的人才中心、檔案管理機構接收畢業生檔案的證明;

5、是用人單位給畢業生落戶、接管檔案的重要憑證;

6、是畢業生的'幹部身份證明。

二、報到證改派基本流程是什麼

應屆畢業生 “報到證”改派分四種情況:

1、 在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就業,在畢業後兩年內跨地市調整用人單位,由省主管畢業生調配部門審批並辦理改派手續(由學校就業中心統一辦理);

2、 在本地市內調整用人單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門審批並辦理改派手續:

3、 對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逾期(畢業後兩年內)不再辦理有關調整改派手續,需調整就業單位,按社會從業人員有關規定辦理:

4、 對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畢業時派回生源地的畢業生,在擇業期內(三年),憑簽約的協議書與原就業報到證到省主管畢業生調配部門辦理改派手續(由學校就業中心統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