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學習教育>畢業論文>

會計角度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思考

文思屋 人氣:1.38W
會計角度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思考
【摘要】 在我國現行高校會計制度中,國家仍未制定有關教育成本核算的內容和方法。如何計算高校教育成本,建立一個互相制約、協調發展、低投入、高產出的成本核算管理機制,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結合高校的具體實務,從會計角度對高校引入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進行探討。
  【關鍵詞】高校;成本核算;思考
  
  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成本管理的改革取得了較大的進展,初步建立了高校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學生實行繳費上學等。但到目前為止,我國尚未建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如何幫助高校建立一個互相制約、協調發展、低投入、高產出的成本核算管理機制,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結合高校的具體實務,從會計角度對高校引入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進行探討,以進一步推進事業單位會計改革,提高高校辦學效益。
  
  一、建立健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十八條規定:“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的實際需要,實行內部成本核算辦法。”《規則》所指的內部成本核算,目的是為了加強事業單位的內部管理,正確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事業成果,提高單位成本核算意識,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但在事業單位怎樣實行內部成本核算,《規則》沒有明確的要求。按照理解,在高校實行內部成本核算,就是如何計算出學生的培養成本。這不僅關係到我國高等教育事業是否健康快速發展,而且還關係到我國高校培養人才的規模和質量。從目前我國現行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看,都沒有要求進行教育成本核算,為此國家會計管理機關應聯合有關部門,到全國高校深入調研,儘快出臺既遵循成本會計核算的基本理論,又適應高校成本核算現狀的會計制度,以滿足全國高校會計核算的緊迫需要。
  
  二、確定教育成本核算的主體
  
  參照我國《企業會計準則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為其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那麼 ,高校就應該成為教育成本核算的主體。其次 ,要劃清教育成本和事業支出的界限。高校教育成本支出的實際內容應該由國家統一規定 ,國家應該出臺相應的法令和制度規定哪些支出應該計入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計入成本。
  
  三、確定教育成本核算原則
  
  在會計資訊質量要求方面,高校成本核算應遵循的原則與事業單位會計基本相同。在會計確認計量方面,高校會計核算則有一些特點,筆者認為按照以下會計原則進行教育成本核算比較科學。
  (一)權責發生制原則
  高校會計核算實行權責發生制不是為了計算盈虧,但制定收費標準、籌劃資金來源、進行經濟決策,都需要利用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的成本核算資訊。因此高校要引入“權責發生制”進行成本核算。即:凡是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在當期支付,都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二)配比原則
  參照事業單位會計一般原則的要求,對事業單位有關業務支出和業務收入的核算,要在專案上和時間上進行配比,以便分析其業務活動的經濟效益。高校會計核算引入配比原則,就是將高校在經濟活動中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在會計期間內配合,以便確認本期教育成本。筆者認為,應分別設定“教育成本”和“公共費用”兩個科目,對於教學中發生的各種直接費用,可按成本物件直接計入有關“教育成本”賬戶;對於教學中發生的各種間接費用可先設定“公共費用”賬戶進行歸集,月末或學年末按一定比例進行分配後計入有關“教育成本”賬戶,進而計算本月或本學年的教育成本。
  (三)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原則
  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原則要求高校在進行成本核算時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效益僅限於本年度的,應當列為收益性支出,記入本年度的成本;凡支出的效益涉及幾個年度的,應當列為資本性支出,記入資產科目,分期攤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