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學習教育>畢業論文>

淺議河長制管理制度現狀與問題

文思屋 人氣:1.49W

河長制由江蘇省無錫市首創,最初起源於太湖藍藻事件,而後其制度經驗不斷推廣,現已延伸至全國大多數地區。

淺議河長制管理制度現狀與問題

 摘要:文章概述了遼寧省莊河市河長制的發展情況與成效,指出了河長制工作的不足,並針對目前存在的具體問題提出應對政策。

 關鍵詞:河長制;管理制度;問題與對策;莊河市

莊河市位於遼寧省東南部,大連東北部,黃海北岸,遼東半島東側,處千山山脈向黃海的過渡地帶。地處北溫帶,屬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具有一定的海洋性氣候特徵。氣候溫和,四季分明,歷年平均氣溫為9.1℃,歷年平均降水量為757.4mm,其中7、8月份降水量佔全年降水的56%。莊河境內河網密佈,河流總長度882km,其中流域面積大於100km2的河流有13條,大於50km2的有22條,大於20km2的有53條,素有“莊莊有河”之美稱,是遼南地區重要的水源地。近年來,莊河不斷加大河道整治力度,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以及城市化程序的日益加快,莊河市的水資源與水生態問題依然沒有徹底解決。傾倒垃圾、違章排汙、圍墾放養、以及河沙盜採等問題時有發生,但水利主管部門因人力、物力有限而難以全面有效地防止以上違法違規現象的發生。河長製為解決以上問題提供了新的思路與制度保障。

河長制一般是指由各級黨政領導擔任“河長”,負責管轄內的河流整治與管理,從而實現河道的水資源安全與水環境、水生態狀況的改善。該制度是我國在日益嚴峻的水資源短缺與水環境汙染壓力下出臺的創新治理模式,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更是標誌著該制度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行的開始。許多地區的實踐經驗表明,河長制有助於加大河湖整治力度、有效保護水資源、促進改善水環境,具有較大的推廣價值。

1莊河市河長制發展情況與成效

1.1組織體系初步建立莊河市是遼南地區極為重要的水源地,因此在水利管理體制建設與創新方面也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對河長制的推廣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嘗試。莊河市的水利主管部門學習借鑑了其它地區河長制推廣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建立了完整的市、鎮、村多級河長管理體系雛形,初步實現了境內的.監管全覆蓋目標,基本建立了層層督辦落實的工作格局。

1.2情況調查工作全面開展

為幫助“河長”摸清管轄內河道的具體情況從而制定科學合理的管治政策,莊河市的水利主管部門借鑑了外省河長制“一河一檔”工作經驗,全面開展了河道情況調查工作,分別以文字敘述、表格資料、以及圖片影像等形式對每條河道的基本水文地質條件、水利建設成效、水環境與水生態等情況進行調查並建立檔案,同時正在積極探索全市水利資訊與資料共享的基本模式與實現方法。

1.3整治力度明顯增強

在推行河長制之前,水利主管部門因人力物力有限且有大量的常規工作處理,無法對全境內的364條河流進行時時的監管,因此傾倒垃圾、違章排汙、圍墾放養、以及河沙盜採等現象屢有發生。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部分違法違規者甚至對水利管理人員進行反向的時時監控,從而使得主管人員雖對違規情況心知肚明卻因無法捕獲事實證據而得不到處罰權。在嘗試河長制之後,莊河市各地區均設立了“水管員”,明顯增強了全市的河道整治力度。

1.4齊抓共管氛圍基本形成

水利主管部門行政手段相對單一,因此無法獨自對複雜情況進行有效的處理。例如,水管部門不具備嚴格的刑事執法權力,面對不法分子不具備實際的執法威懾力,甚至管理人員還會受到不法分子的人身安全威脅。在河長制的水管思路下,莊河市水利主管部門積極尋求與公安、司法、環保等部門聯合工作,並以常規巡查、突擊檢查、和群眾監督等多種方式對違規現象進行控制與處理,基本形成了多部門齊抓共管的氛圍。

2莊河市河長制工作的問題與不足

2.1考核與問責機制不健全

莊河市的河長制建設還只處於初步的摸索嘗試階段,因此尚有許多的不足之處。目前,莊河市河長制的考核標準尚未成型,各地的水管員基本享有固定的薪酬標準,因此可能出現“河長”治理積極性不高的現象。另外,莊河市河長制的問責機制尚未明確,例如,出現問題應由誰負主要責任?是上級主管單位還是屬地單位?是當地的黨政主要領導還是負責具體業務的水管員?因此可能出現職責不清、許可權不明的現象,而這必然會導致互相推諉扯皮的現象、降低相關部門解決實際問題的效率、並有損主管部門的社會形象。

2.2監控與監測能力不足

目前,莊河市的河道監控與監測能力嚴重不足,尚未建設成覆蓋全境的水位—流量監測網路和水質監控體系,從而降低了“河長”的快速反應能力。在遇到嚴重洪水災害或水汙染事件時,“河長”無法第一時間獲取最新進展情況,從而無法採取最合理的緊急應對措施,增加了潛在的水害損失。同時,“河長”也無法基於大量的資料提供科學合理的長效管治方案。

2.3專業化管理水平較低

河道管理工作屬於“知識密集型”任務,對水利專業知識的需求較高,不但要求管理人員能夠全面掌握轄內河道基本情況、學習常規工作方法與措施,更要能根據複雜多變的具體情況作出專業的應對措施。但莊河市水利專業人才匱乏,尤其是水管人員一般要以選任當地人為宜、客觀上限制了水利專業人才的流動,使得管理人員專業化程度不高。河長制目前主要是以人治而為主,其實施效果對水管人才的主觀素質依賴度較大,因此莊河市目前較低的專業化水平可能會導致各地水管人員“亂作為”的風險。

2.4公眾參與程度較低

目前,莊河市的河道管理工作還是以主管人員承擔幾乎全部的任務,公眾參與程度較低。這一方面使得許多正確而合理的管理工作難以得到群眾的真心理解與熱忱支援,增加了管理工作的阻力與成本,降低了工作推進的效率與效果;另一方面也使得居民節約用水、水環境保護等意識始終無法得到大幅提高,水資源浪費、水質汙染事件、違法違規現象依舊隨處可見,不斷增添莊河市的河道管理問題。

3莊河市河長制管理制度問題對策

3.1完善職責與許可權體系

莊河市水資源與水環境治理是一項既緊迫又持久的工作,需要基於現實情況不斷對其進行優化與改進。針對目前莊河市河長制考核與問責機制不健全的問題,未來應借鑑其它地區的成功經驗,由法律與商業諮詢等領域的專業人員定製明確合理的職責與許可權體系,並根據試行效果不斷完善調整。同時,應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將各職責與許可權細節明確地形成檔案,對“河長”人員進行公示,將職責與許可權界定結果交由相關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對其工作進行督促與評價。

3.2增強資訊收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