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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美、喜劇、崇高和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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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提要]源自人的自我實現。人自我實現的不同表現,就使人作為審美主體相應地感到可親可愛、可笑可喜、可欽可敬、可悲可嘆,從而分別給予優美、喜劇、崇高、悲劇等的審美判斷、審美評價,優美、喜劇、崇高、悲劇等只是反映人生命價值或意義的不同審美意識形態。

優美、喜劇、崇高和悲劇

; [關鍵詞]優美; 喜劇; 崇高; 悲劇

; 由於實現自我,實現自我生命的價值或意義,人獲得了美感愉悅,具有了審美意識等。而人實現自我,實現自我生命價值或意義的不同表現,就使人作為審美主體相應地感到可親可愛,可笑可喜,可欽可敬,可悲可嘆,從而分別給予優美、喜劇、崇高和悲劇等不同的審美判斷、審美評價,優美、喜劇、崇高和悲劇等只是反映人生命價值或意義的不同審美意識形態。

一、優美

; 優美,也叫“陰柔之美”、“秀美”、“纖麗美”、“婉約美”等。

; 人實現自我,實現自我生命的價值或意義,人的本質力量就要“物化”、“物件化”。而不同的物,不同的物件,以及物、物件與人之間所構成的不同的聯絡和關係,就客觀地決定了,人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會出現不同的性質、特點、本質或面貌。具體言之,當物、物件對人不構成威脅,只具一種簡單、和緩的對立關係時,人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就具體展開、表現為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當物、物件對人構成威脅,形成一種尖銳、激烈、不可調和的對抗關係時,人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就具體展開、表現為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優美作為一種獨特的審美意識形態,就基於前者,準確地講,當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並取得成功時,人作為審美主體對此就給予一種優美的審美判斷、審美反映。

;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是指:1、人通過處理、解決物、物件與人之間的一般關係來實現自我、確證自我時所表現、釋放出來的本質力量,包括人的智慧、才能和創造力等等。因為物、物件與人之間的一般關係往往是對立而非對抗的,故而實際上,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就是人通過處理、解決物、物件與人之間的對立關係來實現自我、確證自我時所顯現、展露出來的本質力量。2、人實現自我、確證自我時所經常使用、普遍顯現的本質力量。日常生活中經常地、普遍地存在著的是物、物件與人之間的一般關係,也就是對立關係,那麼,相應地,人用以處理、解決這種關係以便實現自我的本質力量在日常生活中的顯現、表露也就必然具有經常性、普遍性。

;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及其獲致成功,決定和規限了優美的事物和現象,從而也從根本上決定和規限了優美作為一種審美意識形態的性質、特點和本來面貌。

;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用以處理、解決物、物件與人之間的一般關係或對立關係,因此,它相對弱小、綿和、柔軟、輕巧、低迴等。加之,它的“物化”、“物件化”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人們瞭然於心,比較熟悉,這樣,它的“物化”、“物件化”的發生對人而言就不會具有突發性、神祕性,讓人猝不及防,感到神祕莫測。另外,它的“物化”、“物件化”過程基本上都處在人的掌控之下,按照人的主觀期許或願望,使物、物件與人之間的關係逐漸地、比較平穩而有序地由對立趨向統一,由矛盾達致和諧,其間沒有什麼反覆,也不出現什麼大的起伏變化等,這樣,它的“物化”、“物件化”就相對顯得自然、平靜、悠閒、和順、通暢等。而所有這些,就客觀地決定了,優美的事物和現象,諸如花香鳥語,清風明月,小橋流水,草長鶯飛等,就往往具有體小、質弱、氣虛、性柔、力綿、色暖、感情親和等特點,顯示出一種特有的嬌小、輕盈、曼妙、溫婉、伶俐、活潑的風姿和神韻。博克講,優美的物件往往具有小和類似小的一些性質和特點;斯賓塞講,優美的物件起源於動作時筋力的節省,運動愈顯出輕鬆不費力的樣子,愈使人覺得優美。立普斯講:“我這裡特地再說一下,凡不是猛烈地、粗暴地、強霸地,而是以柔和的力侵襲我們,也許侵入地更深一些,並抓住了我們內心的一切,便是‘優美的’。”①我國現代著名學者陳望道講,優美的事物和現象,“看上去無何等的威壓,無何等的狂暴,無何等的衝突,又無何等的糾紛,只是極自然地,極柔和地,卻又極莊嚴地,彷彿明月浸入一般地有一種適情順性的情趣”②。這些,實際上就都在不同的程度上揭示了優美事物和現象的本質特點。

;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大量存在,它在人那裡被最大限度地內化了,人表現得從容不迫,舒展自如,輕車熟路,不需要付出多少意志上的努力。再有,這種“物化”、“物件化”只是用來處理、解決物、物件與人之間的一般關係或對立關係,使這種一般關係或對立關係逐漸走向消解,從而達到一種物、物件與之間的和諧、統一,而不是進一步擴大或強化了這種對立,甚至把這種對立引向了對抗,從而導致一種更為尖銳、激烈、不可調和的矛盾衝突,使局面進一步複雜、曲折、動盪,最終難以面對,無法收拾。這樣,優美的事物和現象,比如弱柳隨風、青絲搖曳、曲徑通幽、暗香浮動等,就還往往具有簡單、單純、平易、輕鬆、寧靜、淺顯、透明、感性等特點,比如有人就稱優美為“平易的美”③,而不是複雜的,艱難的,繁重的,動盪的,重大,深沉,具有高度的理性內容,包括或內容。潘知常就曾講,優美的事物和現象以形式見長,“突出的不是內容的深邃、深刻”。

;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使物、物件與人之間的關係依從人的意願,由對立、矛盾漸趨統一、和諧,並且其間不是一波三折,波詭雲譎等,這樣,優美的事物和現象從內在結構上就必然具有收縮性,內斂性,從而使人作為審美主體在思維方向上就由外而內,即由外在物件而逐漸迴轉到自己的內心世界,在自己的心靈深處對物、物件展開無窮的沉潛、含玩、品鑑和體味,並且通過這種無窮的沉潛、含玩、品鑑和體味,人作為審美主體面對物、物件就象面對自己“親愛的人”一樣,內心柔柔的,很有一種融的感覺,化的感覺,感到可親可愛,充滿“歡愛”、“溫情”,也充滿一種神奇的激動與美妙的快意。有人講,優美的事物和現象會使人作為審美主體“平其心,和其氣,美其意”,其道理就在於此。而在此基礎上,人作為審美主體就逐漸產生或形成一種“優美”或“陰柔之美”、“秀美”、“纖麗美”、“婉約美”的審美意識形態,即面對由人這種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及其取得成功而來的事物和現象,人作為審美主體就相應地給予它們以“優美”或“陰柔之美”、“秀美”、“纖麗美”、“婉約美”等的審美判斷、審美評價,在本質上,優美仍然是人作為審美主體的一種自我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