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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哲學的主體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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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哲學的主體性原則

[論文摘要]《老子》哲學以“道”為最高範疇,“道”的本質內涵則為“自然”,是為“道法自然”;而“自然”乃是自本、自根、自主自成、自由之義,深蘊主體性思想的義理。由於“道法自然”的命題最終歸結為“人法自然”,故“自然”的理念實為《老子》哲學的主體性價值原則.透露出對人之主體性的重視與強調。
  關於人的主體性(Subjectivity)問題,學界爭議頗多,但在主體性涵義這一基本點上大體上存在較為廣泛的共識:主體性指的是人作為主體區別於客體的質的規定性,基本涵義為自我主宰、自我決定、主動、自覺、自由;反之,聽命於神靈,受制於外在力量、外在權威等,均為主體性缺失、遮蔽或異化的表現。所謂主體性原則,即是指強調人的主體性,視主體性為人之本質、最高價值的思想觀念。主體性不等於人性,但無疑是人性的核心內容,因此,有關主體性的思想乃是對人之本質、本性及其實現的反思,是對人自身命運的關注。中國傳統哲學雖然沒有“主體”、“主體性”之類的用語,但正如論者所說,“從根本上說,中國哲學是關於人的學說,是關於人的存在、意義和價值的學說,為此,它要確立人的主體地位”,突出人的主體身份,強調人的主體性,因而其中蘊涵著豐富的主體性思想。
   事實上,已有不少學者通過對比中、西方哲學主體性思想的異同,梳理出中國古代主體性思想的若干特點;亦有學者著力於傳統主體性思想的深入研討,發現其豐富內容。本文即在此基礎上,對《老子》哲學的主體性原則作一粗淺考察。
                                 一
  西周以來,傳統宗教思想漸趨鬆動,但這種鬆動主要限於少數思想精英,佔據社會思潮主流的仍然是普世的宗教人格神信仰,“天”、“天命”等觀念雖已凸顯出德性、義理諸人文義,但神性無疑仍是第一義的。至《老子》出,標舉“自然”之“道”為宇宙本原,從形上學的高度徹底否定神性主宰之“帝”、“天”,這才從根本上動搖了宗教神學的權威。《老子》這一形上學突破的無神論意義甚為顯豁,但其思想蘊涵絕不限於此,其中實涵攝主體性思想的深蘊。
   徐復觀在討論殷周之際的人文覺醒時曾提出著名的“憂患意識”說:“在以信仰為中心的宗教氣氛之下,人感到由信仰而得救;把一切問題的責任交給於神”,“此時的信心,乃是對神的信心”,“宗教的虔敬,是人把自己的主體性消解掉,將自己投擲於神的面前而徹底皈歸於神的心理狀態”;“只有自己擔當起問題的責任時,才有憂患意識”。“憂患意識,不同於作為原始宗教動機的恐怖、絕望。一般人常常是在恐怖絕望中感到自己過分地渺小,而放棄自己的責任,一憑外在的神為自己作決定。在憑外在的神為自己作決定後的行為,對人的自身來說,是脫離了自己的意志主動、理智導引的行為;這種行為是沒有道德評價可言,因而這實際是在觀念地幽暗世界中的行動。由卜辭所描出的‘殷人尚鬼’的生活,正是這種生活”。“‘憂患’與恐怖、絕望的最大不同之點,在於憂患心理的形成,乃是從當事者對吉凶成敗的深思熟慮而來的遠見;在這種遠見中,主要發現了吉凶成敗與當事者行為的密切關係,及當事者在行為上所應負的責任。憂患正是由這種責任感來的要以己力突破困難而尚未突破時的心理狀態。所以,憂患意識。乃人類精神開始直接對事物發生責任感的表現,也即是精神上開始有了人的自覺的表現。”“在憂患意識躍動之下,人的信心的根據,漸由神而轉移向自己本身行為的謹慎與努力。這種謹慎與努力。在周初是表現在‘敬’、‘敬德’、‘明德’等觀念裡面。”“周初所強調的敬,是人的精神,由散漫而集中,並消解自己的官能慾望於自己所負的責任之前,凸顯出自己主體的積極性與理性作用。”L4J自己對自己負責,而不是由上帝或別的外在權威來決定、主宰自己的命運,這正是人的主體自覺、理性自覺的表現,是人的主體性的首要特徵。故徐氏之“憂患意識”說,亦可謂之“主體性”說,堪稱對《老子》形上學突破的恰當詮釋。然而,從主體性思想的視角來看,《老子》的貢獻並不僅僅在於一般地討論人的主體性問題,而更在於對人之主體性予以本體論高度的探討與論證,從而確立起中國哲學的主體性原則。 《老子》形上學的核心內容為“自然”之說。《老子》第二十五章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所謂“道法自然”,不是說在“道”之上、之外另有一“自然”存在併為之所效法,而是說“道”即“自然”、表現為“自然”;而所謂“自然”,乃是“自己使自己成為這樣”之意,故“道法自然”乃謂“道”自主、自成。蓋老子以為天地萬物生於“道”,依存於“道”、決定於“道”,而“道”則以其自身為存在依據,自作主宰、自我決定、自我成就。是為《老子》形上學之第一義。
  根據“道”既超越又內在的觀點,本體之“道”既超越形下萬有,高遠在上,為形而上之終極存在,又下落、遍在於天地萬物,寓於萬物而為物的內在本性,故“道法自然”的觀點乃邏輯地展開為“物法自然”即天地萬物自生自成的思想。《莊子》深得其旨,特拈出“自化”二字:“物之生也,若驟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何為乎?何不為乎?夫固將自化。”(《秋水》)所謂“固將自化”,是說天地萬物原本乃是自我生成,自行變化的,其存在與發展並非由於外在的原因,而是取決於自身內在的固有本性。《莊子》又說:“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