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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儒家運命論思想的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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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儒家運命論思想的核心概念
  

郭店楚簡《窮達以時》現存簡15支,存字287,有1字合文。簡兩端修削成梯形,簡長26.4釐米,2道編線。 就簡長看,《窮達以時》當屬“傳”的性質,《論語·衛靈公》“在陳絕糧,從者病,莫能興。子路慍見曰:‘君子亦有窮乎?’子曰:‘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黃人二先生指出《窮達以時》是《論語》此段的“傳”,有一定道理[1]。孔子困於陳蔡,引據論述了自己的運命論思想,《窮達以時》較《衛靈公》更詳細地記載了孔子困於陳蔡時對子路等的談話,並且進行了的概括。

《窮達以時》所記,當有較確實的歷史事實依據;關於其基本內容的記述,大略相同地被編入多種早期儒家中(有歷史新引據被補入)。郭店楚簡《窮達以時》整理者指出:“其內容與《荀子·宥坐》、《孔子家語·在厄》、《韓詩外傳》卷7、《說苑·雜言》所載孔子困於陳蔡之間時答子路的一段話類似,與後二書所載尤為相近。”[2]此外,《呂氏春秋·慎人》、《風俗通義·窮通》等也編入了基本相同的內容。

魏明帝時李康著有《運命論》[3],性質不同於漢前各種彙編的文獻,但卻是系統論述儒家運命論思想的專門著作;不僅如此,《運命論》採取的具體論述方式和基本內容也完全扣合於《窮達以時》。《運命論》對一些基本概念的闡釋較《窮達以時》本文更為詳細清晰,有助於我們更好地把握孔子本人和《窮達以時》的運命論思想。

作為儒家重要的思想文獻,《窮達以時》在孔子思想的基礎上更明確地概括出了“察天人之分,而知所行矣”,“窮達以時,德行一也”,“窮達以時,幽明不再,故君子勇於反己”等命題,其中的核心概念“時”,其實是儒家思想從天命論折入人性論的關鍵,在思想史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今試以上述文獻為基礎對此概念及相關進行討論。;

《窮達以時》:“察天人之分,而知所行矣。”整篇《窮達以時》思想,可以知道這裡的“天人之分”,並不是《荀子》強調的“天人相分”。《窮達以時》的“分”不是“分別”之意,而是指天人各有其所承當的職分。《禮記·禮運》鄭玄注:“分猶職也。”郭店楚簡《語叢一》:“知天所為,知人所為,然後知道,知道然後知命。”“天所為”、“人所為”就是其職分,也就是天人之分。《鶡冠子·兵政》:“天不能使人,人不能使天,因物之然,而窮達存焉。”“天不能使人,人不能使天”也是強調這種職分。《窮達以時》中的“天”既不是主宰之天,也不是之天,而是運命之天,《窮達以時》是儒家運命論思想的重要著作。

從商代到週末,主宰之天漸讓位於運命之天,天命論思想漸為運命論思想替代。運命不同於天命,天命是有意志有目的的,而運命背後卻沒有明顯的意志與目的。

商代人的觀念為宗教信念所佔據,他們認為,人的一切完全決定於外在的神,也就是天、帝。周人以蕞而小邦一朝克滅承繼天命的商王朝,周公等分析其中原委,認定天命會有轉移,如果得天命統治天下者不修其德,他人就會革其舊命,而另獲天命成為新的天下統治者。周初人面對不久前的歷史由此就產生了憂患、敬德、命哲的思想,終於在絕對信仰的宗教情感外,培養出了由人自己承當責任的人文意識。“天命靡常”(《詩·大雅·文王》)、“天不可信”(《尚書·君奭》)思想越益,到了西周末年,《小雅》詩中充滿對天的詛咒,人格神的天的權威瓦解,主宰之天轉向運命之天。

孔子對於天的態度比較寬鬆,他所說的天有主宰之天,《論語·八佾》:“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子罕》;“吾欺誰,欺天乎。”《雍也》:“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憲問》:“不怨天,不尤人,下學上達,知我者其天乎。”孔子也說自然之天,《論語·陽貨》:“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孔子還說運命之天,雖然孔子對運命之天的正面解釋可能並不多。《論語·公冶長》:“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子罕》:“子罕言利,與命,與仁。”但孔子相信自己在五十歲之後已經“知天命”。《為政》:“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運命之天落於人,就是死生、窮達。現實之人有生老病死,有富貴、貧賤,這是人的運命。人的運命和天的運命是同一的。孔子五十歲而知天命,他已經能夠把握自己的命運了。

運命之天落於國家,就是統一和分裂,治理和戰亂,社會國家的運命和天的運命也是同一的。《運命論》:“夫治亂,運也;窮達,命也;貴賤,時也。”這裡的運、命、時其實都一樣是指運命。

窮達以時,人的運命也稱為時。對於人而言,運命既有死生絕對的存在方式,也有窮達變化之時。《莊子·秋水》:“貴賤有時,未可以為常也。”時也就是變動不居的時間;對於處於窮達變化中的人而言,是時機。《窮達以時》:“遇不遇,天也。”《荀子·宥坐》、《韓詩外傳》卷7大致相同的一段中表述為:“遇不遇,時也。”《荀子·宥坐》:“遇不遇者,時也。死生者,命也。今有其人不遇其時,雖賢其能行乎?苟遇其時,何難之有?”《韓詩外傳》卷七:“不遇時者眾矣,豈獨丘哉!賢不肖者材也,遇不遇者時也。今無有時,賢安所用哉?”

《窮達以時》的“天人之分”到底是如何實現的呢?孔子的思想中,人又如何能夠承當起自己的運命呢?;;

二.

《論語·顏淵》:“子夏曰:商聞之矣:‘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子夏所聞,應該還是來自於孔子,難道孔子真是聽憑完全外在的運命而不主張人的努力修行的嗎?當然不是,子夏這裡僅僅是講到了作為運命而存在的天、命,至於人對於運命的承當和把握,其實為孔子及其後學所特別重視。

“窮達以時”,生死只是表明人的客觀存在狀況,關係於此的.“時”因此還是外在的運命。《運命論》:“夫治亂,運也;窮達,命也;貴賤,時也。”所謂貴賤,當然可以指社會階級身份的區分,但也可以是指品德的區分,孔子困於陳蔡時向弟子強調的正是這面對困境時的人的品德力量。孔子用自身的品德修為來面對窮達之時,賦予了人對於運命的主動。

“時”即是變化的客觀形式,也是人關於變化的觀念,是人對於年月日夜變化的認識,因此“時”是個主客觀相合的概念。孔子將流水比時間,《論語·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時間如流水永逝不回,流逝而去的時間就是歷史。

對當下“時”的判斷因人而異,人因此做出自己對於時機的選擇。孔子認識到,人的品德能夠決定人對“時”作出的判斷和選擇,人的這種判斷和選擇反過來就決定了人自己的將來。時變動不居,人應時而動,這是因為天道和人道是一致的,天道以陰陽日月而變化,人道順之變化。人的品德因為不斷的修養而與時俱進,人不斷反思自身修養對應過去之時的變化,從而能夠知道當下之時,因為知時所以對變化之時就能不斷做出新的判斷和選擇。因此如果人通過自身的修養努力,在變動的時間中能夠保持品德,就能知時從而主動地把握運命之“時”,掌握自己的運命,成為命運的主人。這種能夠不斷修養品德而知時能把握自己命運的人就是孔子說的君子。孔子不以社會身份地位而以人的內在品德區分人;並以人內在品德的修為作為人對於運命的主動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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