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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財務舞弊案件影響與啟示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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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市場體制改革逐漸深入,各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背景下,承受著空前的壓力。財務舞弊是為了實現企業的利益目的而採取的造假、掩飾等非法手段對企業內部的賬目進行偽造,性質極為惡劣嚴重違背會計規範,視國家法律於不顧,須予以嚴懲。下文對集團公司財務舞弊案件影響與啟示進行了研究。

集團公司財務舞弊案件影響與啟示論文

摘要:近些年來,財務舞弊的案件不斷出現,人們由此加強了對財務舞弊的重視。財務舞弊性質及其惡劣,不僅為企業帶來不好的影響,更制約著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本文將以此為出發點,對集團公司財務舞弊案件的影響與啟示進行初步探討。

關鍵詞 :集團公司 財務舞弊 案件影響 啟示

前言:

在經濟高速發展的當前,財務舞弊的行為已經越發猖獗,因此有必要採取相應的措施來杜絕這種現象。本文針對這種現象,進行一定的分析,總結出類似案件產生的影響、原因,進而提出相關的對策,有著積極意義。

一、財務舞弊的概念與形式

財務舞弊,指的是責任人違反國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規,採用非法手段、以多種形式在會計的賬目上做手腳,弄虛作假、變更偽造賬目資訊等專案,從中為個人或者單位謀取私利的行為。財務舞弊是嚴重的經濟違法行為,不僅使巨集觀的市場經濟執行受到影響,更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人民的合法權益。

財務舞弊涉及到的形式範圍包括:會計資訊方面、報表方面和企業的盈餘管理等。首先,會計資訊造假則會導致資訊喪失可靠性,不能真實的反映出經濟業務方面的實際情況,使相關的資訊使用者很難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和經營狀況進行準確把握,不利於經濟市場的調控。其次,在財務報表上做手腳會使得財務報表反映出未來的情況,責任人為了掩蓋一些會計方面見不得人的資訊而對報表進行造假,是為了騙取投資者的信任。最後,企業本身擁有選擇會計政策的自由,企業的盈餘管理目的需通過會計政策的選擇來完成,因此,缺乏管理的盈餘管理行為也算是一種財務舞弊行為。

二、某集團財務舞弊案件概述

某紡織集團曾因企業債務問題而一度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在2006年年末,欠款餘額高達2776萬元。據相關統計顯示,其在2007年有著2298萬元企業所得稅,與06年整年所得稅金額相當,而且06年的集團收入照05年相比並不明顯,卻支付了178%的稅費。有相關調查顯示,某紡織集團在上市之前的IPO報表和2007年的年報表存在財務舞弊的問題。在2007年左右,毛紡織行業的虧損面比較大,作為毛紡織企業在當年盈利較為困難,但是據其的年度報表來看,企業的收益卻相當不錯。在上市的前兩年竟然有著平均13%的利潤額。其對於這些問題有著明確的解釋,如增產高附加值產品、調整產品結構等等,但仍然存在粉飾報表的情況。在上市之後,預付賬款的科目依然不正常,2006年中期的預付賬款為0.86億元,然而至2008年初竟然達到2.32億元,顯然有悖常理[1]。然而據2007年年報顯示,預付賬款的增加基本用於工程建設和預付裝置款,但其在建工程的發生額居然為零,從種種原因來看,似乎只有解釋為其粉飾報表挪用公款才最為合理。

財務舞弊具有著多樣性和複雜性,若要徹底治理則需要找出其出現的原因,進而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多管齊下,全面杜絕財務舞弊的違法現象發生。

三、我國財務舞弊的原因分析

類似於上述紡織集團的財務舞弊現象眾多,通過查閱相關文獻進行總結可以大致歸納為如下幾個方面:

(一)經濟利益的驅使

經濟市場的激烈競爭,促使各大型企業爭相上市。然而證監會有著相關的規定,只有超過三年並且連續盈利的公司才有資格申請上市,在經濟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無論哪個領域的企業都很難達到這樣的標準[2]。受著利益的驅使,使得企業為了達成目標甚至不惜代價不擇手段,因此,為了達到上市的目的,財務舞弊就成了一個“可行”的途徑,企業通過對報表進行粉飾,來發行股票,解決企業的資金短缺情況。並且,證監會對於已經上市的企業也有著相關的“條件”,若要維持上市的資格,也必須保證企業的盈利,一旦企業出現虧損,則上市資格將被取消,股票也將停止發行,這對於企業來說,無疑是致命的打擊,因此,財務舞弊成了“迫不得已”。

(二)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從古至今,但凡涉及到企業的問題都離不開企業內部控制的不完善,而這個問題也已經成為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縱觀各個財務舞弊問題的企業,其企業內部的控制制度基本不完善,甚至有些根本就是形同虛設,“無規矩難以成方圓”,沒有了嚴格完善的內控制度,企業的管理自然就成為一張白紙。如今多數企業的內部制度不僅財務方面不完善,而且缺乏一定的處罰標準,使得企業對財務的控制放任自流。

(三)審計嚴重缺乏獨立性

以正常的角度來說,提高會計的職業操守,提升其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使會計有著較高的職業素養,便能夠保證其“在其位而謀其政”,可這樣的理念似乎只應當在特定的條件下才成立,那就是,會計所做的工作涉及不到自身的利益。而往往表面形式上的“利益讓步”大多都是出於外界的'壓力,而一旦涉及到切身利益的時候,道德和理智究竟誰勝誰負則可能難以衡量。並且,大多數的領導者都希望自己的企業有著好的效益,對於企業效益“好”到何種程度,領導者往往以財務報表為準,鑑於管理層的某些“暗示”,身為“下屬”的會計難免由於身不由己而“借花獻佛”,使得企業內部的審計嚴重缺乏獨立性。

(四)執法力度有待加強

財務舞弊是一種情節惡劣的違法行為,儘管我國當前已經針對財務舞弊出臺了諸多的法律法規,但是法律再多,依然存在執法不力、力度不嚴等情況。目前,財務舞弊的行為已經上升到到刑事處罰的高度,並輔以行政處罰,對於出現財務舞弊的企業,也以罰款和警告等處罰為主。“無法不徒以自行”,但是“有法”若力度不夠也可能達不到“自行”的高度。種種情況表明,我國當前針對財務舞弊的法律約束力不夠,這就使得企業在“低成本”的法律風險背景下,面臨著“高回報”的經濟機遇,使得財務舞弊屢禁不止。

四、我國財務舞弊的防治措施

(一)加強企業及人員的道德建設

財務舞弊正是利用相關制度的硬性規定才產生,本身就是一種有悖於倫理道德的表現。其出發點是過於追求企業的效益,而任何的制度都不可能一勞永逸的,時代在發展,制度也應時而變,永遠達不到完美無瑕,因此,在基於制度的基礎上,只有加強道德建設,才是有效治理財務舞弊行為發生的根本[3]。然而制度的建設也不應當侷限於模式化的規定,而是應涵蓋到更多主體的道德範圍,比如建立健全會計行業的徵信系統等。鑑於有些情況是由於領導層的“模稜兩可”所導致,因此不僅要重視會計部門的道德建設,更應使企業自上而下的整體觀念獲得整體的革新。另外也可以藉助新媒體的力量,通過輿論來對相關企業及人員的道德進行有效監督。

(二)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當前諸多企業內部控制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問題,要想更好地杜絕財務舞弊行為,只有做好內部控制工作。首先,建立企業股權的多元化,能夠有利於更好地實現內部控制,比如可以由管理層持股,吸引投資者和當地的實體來作為股東,以多種形式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有利於企業內部控制的落實。並且還要制定統一的處罰標準,形成硬性規定來規範相關人員的行為。最後可以制定並完善激勵機制,將財務資訊的真實可靠性作為人員業績評價的標準,真實的財務報表也是對員工進行獎勵的依據,通過完善的激勵機制來規範相關人員的道德準則,提升員工的歸屬感,對於企業內部的財務控制也有著重要意義。

(三)強化審計職能並加強監管

企業的財務部門要具備較強的審計職能,而提高審計職能又是保證會計資訊質量的必要保證,巨集觀來看將直接作用於推動社會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而強化審計的職能首先要加強審計的監督工作,明確落實各個級層的監管許可權和監管範圍,保證相關部門各司其職,保證監管的有效性,不僅能增加審計的覆蓋範圍,也提高了相應的工作效率,並使各部門直接加強資訊的互動,共同做好加強審計職能的工作。企業內部也要如此,只有建立並完善相關機制,將責任落實到個人,才能起到相互監督的作用,避免某一個層級的管理者出現不良的帶頭作用。

(四)加大相關處罰力度

這就要求完善相關的法律約束力。當前的法律約束力相對較弱,雖然對於財務舞弊行為有法可依,但顯然無法形成有效的約束力。相關文獻顯示,國外的一些已開發國家對於財務舞弊有著較。

為嚴厲的處罰力度,相比之下,我國的法律要輕得多。從上述集團財務舞弊案件就可以看出,出現了這樣的情況並未受到多麼嚴肅的處理,甚至不了了之,這樣的情況無疑助長了其他企業的效仿氣勢,使得財務舞弊案件層出不窮[4]。因此,只有在現有的法律基礎上,完善相關的條例,擴大打擊範圍,加強處罰力度,真正落實法律的權威,起到有力的作用,真正杜絕財務舞弊行為的發生,為社會經濟的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結論:

綜上所述,財務舞弊的行為,不僅影響著市場經濟的秩序,對投資者的利益也是一種侵害,針對我國財務舞弊案件屢禁不止的現狀,應更加深入地分析其原因,制定合理有效的解決策略,從根本上徹底杜絕財務舞弊行為的發生。本文從企業人員道德、企業內部控制建設、強化審計職能和加強法律力度幾個方面對防止財務舞弊提出了相關的解決措施,以期能夠為相關部門對此的深入研究提供一些有價值的參考。

參考文獻:

[1] 林建宗.上市公司財務舞弊分析[J].財經研究,2012(02):49-50.

[2] 閻長樂.上市公司的會計舞弊分析[J].管理世界,2011(04):19-21.

[3] 章鐵生,林鐘高,秦娜.提高內部控制有效效能否抑制財務舞弊的發生?[J].南京審計學院學報 2011(10):39-45.

[4] 王碩.上市公司財務舞弊及相關概念解析[J].經濟視角,2012(0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