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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旅遊產業叢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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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旅遊產業叢集分析
摘要:產業叢集具有空間集聚、靈活、專業化生產、社會文化等特徵,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競爭力所在。一個地區產業成長乃至經濟的持續增長與該地區產業叢集的蓬勃發展息息相關。新疆已將旅遊業作為其主導產業之一來發展。引用區位商概念探討新疆旅遊產業在全國範圍內的現狀進行詳細論述。
  關鍵詞:旅遊產業叢集;區位商;新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簡稱新疆)地處中國西北邊陲,亞歐大陸腹地,面積166.49萬平方公里,佔中國國土面積六分之一,是古絲綢之路的重要通道。新疆旅遊資源豐富,其旅遊業起步於1978年,據統計,到2001年新疆國內旅遊人數達854.69萬,國內旅遊收入71.8億元人民幣。接待海外旅遊者27萬人次,創匯9 800萬美元。二十多年來,全區接待海外旅遊人員和創匯數額年均增長率在全國名列前茅。新疆的旅遊業經過不斷的努力,已經擺脫了過去那種“艱苦式旅遊”的階段,賓館、餐廳、酒店的服務接待設施檔次越來越高;旅遊景點的建設開發也越來越完善,在滿足遊客欣賞景觀的同時還能為他們提供更舒適、方便快捷的配套服務。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新疆旅遊經濟中的各配套行業已經出現了產業化聚集的現象。基於前人對產業叢集的研究,本文借鑑一般產業叢集理論,以新疆為例,對旅遊產業叢集的識別進行探索,併為新疆制定旅遊業發展戰略提供參考。
  
  一、旅遊產業叢集的概念界定
  
  美國哈佛大學邁克爾·波特教授把產業叢集定義為:“在特定產理上靠近的相互聯絡的公司和關聯機構,由於具有共性和互補性而聯絡在一起。”[1]借用產業叢集概念結合旅遊產品的特性,可以將旅遊產業叢集界定為:旅遊產業叢集是在旅遊目的地區域範圍內相對集中,以旅遊核心吸引物為基礎,圍繞旅遊六大要素,同時具有競爭與合作關係,有互動關聯性的旅遊企業和部門,為了共同的目標而形成的旅遊經濟集聚現象。旅遊產業叢集關注的是特定市場和活動的經濟聯絡,叢集可以跨越地理和行政界線,依賴於旅遊價值鏈所有參與者共同努力,形成某種“一攬子旅遊產品”。旅遊產業叢集具有以下特徵:專業化分工與合作特徵,關聯性特徵,經濟外部性特徵,動態特徵等。
  1.新疆旅遊產業空間集聚分析
  區位商法是用來判斷區域內是否存在產業集聚現象的主要方法之一。
  區位商公式:LQ =EijEiEkjEk
  式中E i j指i地區產業j產值,E i指i地區總產值,E k j指國家k產業j的產值,E k指國家k的總產值。LQ大於1,意味著給定區域的產業相對專業化;大於1.12,即表示高水平的'專業化。在產業叢集識別中,LQ大於1,就可以認定產業叢集形成[2]。
  根據區位商公式,我們把全國和新疆的相關資料列入下表,並計算出新疆的旅遊業相對於全國的區位商。
 
  由計算結果可知,新疆相對於全國的旅遊產業LQ值,從2001—2006年分別為1.24,1.30,1.44,1.30,1.34,1.29各區位商均大於1.12。這表明新疆旅遊業產業在全國範圍內相對專業化且水平較高,旅遊業的空間集聚顯著。根據從2001年到2006年的LQ值資料可知,2002年和2004年的LQ值均為1.30;2006年LQ值相對於2005年降低0.05;這種區位商數值的不變或下降,似乎顯示新疆旅遊業的空間聚集程度有所下降,但實際上是因為伴隨新疆經濟產業結構不斷髮展和完善,各項產業也隨之發展且產值不斷增加。各項產業產值的增加從而導致總GDP基數變大,使得旅遊業區位商發生如上變化。
 
  由表2可知,從2001—2006年(除去2003年非典特殊時期),新疆國際旅遊收入穩步增長,且位於整個西北地區第二位。從旅遊產業叢集角度分析,其主要得力於新疆自然性因素和民俗文化的吸引力。新疆旅遊資源具有不可移動性,是吸引旅遊者的原始動力。相比甘肅、青海、寧夏等地區,新疆屬於自然資源豐富的地區且具有獨特的民族風情,使得其形成了絕對比較優勢,吸引了大量的企業集聚,從而加強了新疆旅遊產業的空間集聚性。新疆旅遊企業空間集聚性,表現為核心旅遊企業及相關支援性組織的密度不斷增加。   2.新疆旅遊產業的空間相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