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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中國民族音樂的生產與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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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民間音樂作為社會音樂生產的一個部分,其生產具有鮮明的針對性和精神目的性,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一篇探究中國民族音樂生產與傳播的論文範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淺談中國民族音樂的生產與傳播

【摘要】隨著社會生活的流動與歷史前進的日新月異,某一類音樂作品在社會流行的時間並不是長期的和永恆的。媒體技術的不斷更新,使得我們過去的音樂長期儲存下來,卻封閉在圖書館的櫥櫃或者人們的記憶中。人們對於當前流行的音樂瘋狂追求,然而,對於保留中國深厚的傳統文化的民族音樂,往往被人們遺忘在世界的某些角落。

【關鍵詞】音樂社會學;民族音樂;傳承;

前言

中國民族音樂是我國傳統文化中的寶藏,其豐富的種類以及現存的各種“活化石”,使得我們能夠享受到古人的音樂,在音樂中感受過去的種種。然而,隨著社會生活的流動與歷史前進的日新月異,某一類音樂在社會流行的時間並不是長期的和永恆的。媒體技術的不斷更新,使得我們過去的音樂長期儲存下來,卻封閉在圖書館的櫥櫃或者人們的記憶中。人們對於當前流行的音樂瘋狂追求,然而,對於保留中國深厚的傳統文化的民族音樂,往往被人們遺忘在世界的某些角落。

中國民族音樂按形態特徵可劃分為民歌、說唱、戲曲、歌舞及器樂五大類。在歷史的變遷中,五大類相互影響、借鑑、融合。每一大類下有有豐富的樂種,如民歌下有又各類歌種,器樂下有各類樂種,戲曲下有各類劇種,說唱下有各類曲種,歌舞下有各類舞種。其中各種樂種又有不同的流派,如歷史上曲種“蘇州評彈”就曾有“陳、俞、馬”三調之別,劇種“京劇”老生唱腔就曾有“南麒北馬”之分等等。由於民族音樂有其特定的文化生產環境,不同時代的民族音樂更具有不同的人文特徵……。究竟民族民間是如何產生並如何傳播的呢?我們可以從社會學角度找到其深刻的奧妙。

1 民族民間音樂的生產

社會音樂生產是一種創造、產生音樂的人的行為活動過程。民族民間音樂作為社會音樂生產的一個部分,其生產具有鮮明的針對性和精神目的性。比如:原始歌舞活動總與原始形態的生活環境、精神空間相聯絡……圖騰矇昧的自我意識,等等。他們的音樂生產在形象中把人們的宗教想象、萌芽狀態的哲學世界觀、氏族的歷史等方面包涵其中。正是因為民族民間音樂蘊涵如此豐厚的文化內涵,在流行音樂的衝擊的情況下,關注民族民間音樂的保護與傳承往往成為人們不可忽視的話題,然而,探討其生產和傳播的方式有利於更好的認識民族民間音樂,有利於我們對民族民間音樂進行更好的傳承與保護。

民族民間音樂的創造,遊離出社會之外是不可想象的。原始先民創作的勞動號子、中國古代文人們的撫琴影歌、中國民間熱鬧歡騰的吹歌絲竹以及近現代和現當代的群眾歌曲、流行音樂、交響音樂、先鋒音樂的創作,無一不是在一定的“社會形式”中產生的音樂。這些音樂生產,在其“產品”的功能作用、思想傾向、反映內容、表現手段等等方面,無不受社會的多方制約或影響。而且,民族民間音樂其本質方向是流向社會的'某一方面、某一聽眾或某一時代、社會背景中的,其中蘊含著我國深厚的傳統文化,具有音樂生產的社會適應性、生產“產品”的創造性和生產“產品”的非商品性三方面本質的特性。

中國當代的民族民間音樂生產,是中國幾千年來各民族、各地區社會音樂生活多種形式的殘存或發展與繁衍,並作周邊的現代社會節奏中相對固定下來。儘管在民族和地區的內部文化凝聚力和外部文化保護呼聲的支撐下,有的樂種、曲種和音樂活動形式仍然顯示出相對旺盛的生命活力,比如,在中國經濟發展速度名列前茅的廣東沿海地區,傳統的民間音樂生產活動處於上升趨勢。如今,民族民間音樂的傳承已經面臨現代城市社會音樂生產嚴峻的挑戰。

2 民族民間音樂的傳播

民族民間的傳播呈蓬勃發展的態勢。拿古琴來說,2003年古琴申遺成功,國家實施保護和扶持措施實施,國小音樂課堂開設古琴名曲欣賞已經在部分省市實現。不僅如此,有些學校還開設專門聘請專業教師教學,組織琴社參加表演。例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興華國小在2006年將古琴藝術首次進入國小課堂,至今,該校已經有六百多名學生接受了古琴的普及性教育。綜合性大學中開設古琴選修課、舉辦古琴文化講座和音樂會是對高校學生傳播普及古琴藝術的主要方式。例如中國藝術研究院在全國各大城市中的高校舉辦“古琴進大學”的活動,以及各地琴家走進高校進行交流活動。

我們從各類民族民間的傳播途徑可以總結出,其傳播途徑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學校、社會和媒體,且三者以並存、交織、互補的形態進行。社會傳播主要由學院音樂家參與、民間音樂家和民族音樂愛好者組成。媒體傳播由樂譜、聲音記錄和電子三類媒介來完成。

3 結語

縱觀民族音樂的歷史程序,其傳播總是與一定的社會背景和文化環境相依存。古琴在當代社會的傳播廣度無疑是前所未有的,在此社會背景下,民族音樂的傳播呈現出自身的特點和諸多的問題。第一,隨著各種音樂媒介在傳播過程中的增加,民族音樂傳播的透明度逐漸減弱。傳統的民族音樂面對面的交流形式能使傳受雙方以最小的心理距離進行資訊交流、共同完成對音樂形象的塑造與認可等等優點。這種透明性特質,正是古琴音樂在社會群體中真正得到交流、理解的重要因素,而這一特質正逐漸減弱。第二,隨著音樂媒介在傳播過程中的增加和民族音樂熱潮之下,民族音樂傳播的商品性逐漸增強。一方面,帶來的是民族音樂在廣闊的時空中延續;另一方面,民族有一部分走向市場,各種商業炒作和利益驅使下的民族音樂活動有愈演愈烈的趨勢,民族音樂轉變為少數藝人掙錢和追名逐利的工具,這些都是對民族音樂如古琴一類人文音樂的致命破壞。當然,在看到諸多問題的同時,我們應樂觀的看待民族音樂在當代的傳播現狀,誠如黃翔鵬所言:“中國傳統音樂不是一個狹隘的、全封閉的文化系統。它是在不斷的流動、吸收、融合和變異中延續著藝術生命的。”

而我個人認為,我們在關注民族音樂的發展時,要能在傳承中保護其原來的面貌,秉承其原有的人文精神實質,而不能過多的修飾,使得它失去原有的精神實質。否則,我們所想聆聽到的古樂將不是純粹的古樂。而是帶有過去烙印的新的東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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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彭子珊. 當代中國古琴音樂傳播的社會學思考[J].大眾文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