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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跳舞倡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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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舞文明公約

文明跳舞倡議書

為確保市民文體休閒活動正常有序開展,營造健康向上的廣場舞活動環境,特制訂本文明公約:

1、廣場舞隊要科學制定活動時間,有音樂伴奏的廣場舞,一般應在每日上午6時30分之後,晚上21時之前開展,持續不超過2小時,中午休息時間不活動。遇到大學聯考、會考和附近舉辦大型活動時,應暫停音樂伴奏和暫停廣場舞活動。

2、廣場舞隊的輔導、表演和相關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不得開展有損公眾利益和涉及傳銷、邪教組織等違法犯罪的活動。

3、廣場舞隊要規範管理,文明開展活動,自覺維護好活動秩序,不得妨害社會公共秩序。

4、廣場舞隊要強化安全意識,安全用電,確保安全。

5、廣場舞隊要自覺維護好環境衛生

6、廣場舞隊要嚴格控制功放音量,減少噪音汙染,音樂聲源(揚聲器、音響等)音量值白天不超過55分貝,夜晚不超過45分貝。開展廣場舞鍛鍊做到不擾民,兼顧他人的正常生產、生活和休息。

7、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廣場舞活動進行引導和規範。

文明跳舞倡議書

各位廣場舞愛好者:

你們好!

廣場舞能夠陶冶情操,豐富群眾業餘生活,有益於促進社會良好風氣的形成,是我縣一道亮麗的風景線。為營造良好的的社會氛圍,促進我縣廣場舞文明健康發展,我們倡議:

1、廣大廣場舞愛好者應充分發揮在“綠色竹溪”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展現“每天健身一小時、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輩子”的理念,強化“我鍛鍊、我健康、我幸福、我快樂”的意識,在全社會形成自覺鍛鍊、主動健身、追求健康的'好風尚。用健康的生活方式、文明的行為影響,帶動身邊的人,促進社會文明和諧發展。

2、開展廣場舞活動遵循因地制宜和科學文明的原則,不佔用公共道路,不影響交通或妨礙他人正常通行。

3、開展廣場舞活動做到不擾民,應兼顧他人的正常生產、生活和休息。有音樂伴奏的廣場舞,一般應在每日上午6時30分之後,晚上21時之前開展,持續不超過2小時,中午休息時間不活動。逢大學聯考、會考等特殊時段,應暫停音樂伴奏和暫停廣場舞活動。

4、遵守國家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規,愛護自身及他人聽力健康,避免干擾他人作息,音樂聲源(揚聲器、音響等)音量值白天不超過55分貝,夜晚不超過45分貝。

5、文明鍛鍊,科學健身,廣場舞活動內容健康,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不以任何藉口組織和參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動。

6、其他廣場活動,如:卡啦OK、陀螺等健身娛樂活動參照廣場舞規範要求,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積極配合轄區的引導和規範。

各位廣場舞愛好者,讓我們攜起手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尊重社會公德,維護公共秩序,加強自律,文明健身,在陶冶情操、豐富生活的同時,不影響和妨礙他人的工作生活,為建立和諧、幸福、美麗的竹溪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