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承諾書>

關於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5篇

文思屋 人氣:2.28W

在生活中,用到承諾書的地方越來越多,承諾書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只有受要約人才能取得承諾的權利,受要約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諾的權利。那麼一般承諾書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5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本人自願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願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常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譁。由監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後,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資訊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無效;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無效,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後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並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資訊,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訊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為營造良好學風校風,維護學院考風考紀,在考試中發揮學生黨員模範帶頭作用,堅決抵制考試中的不誠信行為,本人承諾:

1.認真複習,積極備考,努力帶頭營造良好氛圍。

2.嚴肅考紀,端正考風,認真遵守學院考場規則。

3.誠信應考,嚴於律己,自覺維護自身先進形象。

4.積極提醒和引導同寢室同學,誠信考試、遵守規定。

5.認真做好對積極分子考前動員及考風強調的談話工作。

6.已認真閱讀學院有關考試的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自願按照《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本科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和《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學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學生幹部違紀處理規定》中的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所在支部____學號___承諾人___

20xx年__月__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為了更好的建設會考風考紀,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學院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做到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並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的秩序,不無理取鬧、堅決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5

我是一名xx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資訊,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訊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