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了哪些扣除專案?免徵規定資訊是什麼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第138號令)規定:
一、計算增值額的扣除專案: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專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20%的;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收、收回的房地產。
土地增值稅稅率
土地增值稅是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法定扣除專案金額後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並按照四級超率累進稅率進行徵收。
土地增值稅率表 | |||
---|---|---|---|
級數 | 計稅依據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率 |
1 |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50%的部分 | 30% | 0 |
2 | 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50%、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100%的部分 | 40% | 5% |
3 | 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100%、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200%的部分 | 50% | 15% |
4 | 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200%的'部分 | 60% | 35% |
注:納稅人建設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 財法字[1995]第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文[2]
土地增值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專案金額×速算扣除係數。
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
和土地增值稅預徵率有別,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按照土地增值稅稅率表,增值額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 50%的部分,稅率為 30%。
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 50%、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稅率為 40%。
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 100%、 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 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稅率為 50%。
按照土地增值稅稅率表,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 200%的部分,稅率為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