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那餐飲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多少呢?以下是小編分享的`餐飲企業所得稅稅率,歡迎大家閱讀!
餐飲服務行業企業所得稅計算方式
1、飲服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稅收調整專案金額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利潤=經營利潤+附營業務收入—附營業務成本
經營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成本=期初庫存材料、半成品產成(商)品盤存餘額+本期購進材料、商品金額金額—期末庫存材料、半成品、產成(商)品盤存餘額
2、應納所得稅稅額計算
(1)分月或分季預繳所得稅額=月、季應納稅所得額×稅率(33%)
(2)年終彙算清繳時,應退補所得稅
應退補所得稅額=全年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33%)—本年累計已繳所得稅額
預繳所得稅
①、按上年應納稅所得額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應納所得稅稅額=[上一年應納稅所得額/2(或4)]×稅率(33%)
②、按本期計劃利潤預繳所得稅
本期某月或某季應納所得稅稅額=本期某月或某季計劃利潤額×稅率(33%)
3、對減徵所得稅的計算
減徵比例=[(33%—原核定的稅率)/33%]×100%
減徵後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33%)×(1—減徵比例)
=應納所得稅稅額×減徵比例
4、境外所得稅稅額扣除限額=境內外所得按稅法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於某外國的所得額/境內外所得總額
5、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
彌補虧損後應納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以前年度未彌補虧損)×稅率(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