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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國家高新區關於支援眾創空間建設促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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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國家高新區關於支援眾創空間建設促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創客十條)(試行)已經實施頒佈了,下面來看看!

貴陽國家高新區關於支援眾創空間建設促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

貴陽國家高新區關於支援眾創空間建設促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創客十條)(試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 檔案精神及省市相關檔案要求,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推進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貴陽高新區)眾創空間建設,不斷完善貴陽高新 區創新創業服務功能和支撐體系,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格局。特制定支援措施如下:

第一條專案落地:設立貴陽高新區創新創業扶持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專案,根據其技術水平、進度,給予10-50萬的啟動資金支援。

第二條專案運營:對入駐貴陽高新區認定的孵化載體及創業企業,按貴陽市住建部門近期房屋租金指導價,從簽訂租賃合同起的第一、二、三年分別給予100%、70%、30%租金補貼,單個專案支援面積不超過150㎡。

第三條智慧財產權:對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專案、企業獲首件發明專利資助2萬元獎勵;獲省級專利金 獎、外觀設計金獎的專利專案每項資助5萬元;獲省級專利優秀獎、外觀設計優秀獎的專利專案每項資助3萬元;獲市級優秀專利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專案每 項分別資助3萬元、2萬元、1萬元。

第四條專案融資:設立貴陽高新區創新創業引導資金,參股孵化服務機構設立的天使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天使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投資孵化載體在孵企業(專案),給予實際投資額不超過10%的風險補貼,單筆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

發揮“四臺一會”和貴陽銀行科技銀行、工行科技銀行融資平臺的服務功能,全方位幫助科技創業企業解決融資難題。對於企業通過融資擔保方式獲得的銀行貸款,給予不超過50%的貸款利息及擔保費用補貼,單年不超過100萬元,共補貼兩年。

第五條人才集聚:鼓勵海外和省內外科技人員、高校院所、企業員工等創業人才到貴陽高新區創辦科技創業企業,經認定,對創辦人給予三年免租金或低租金的青年人才公寓入駐支援。

對創新創業企業引進的應屆本科大學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達到5名的,一次性獎勵1萬 元,每增加1名,獎勵增加1000元;引進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才,經認定,每人一次性補貼5000元;對企業直接引進並簽訂工作合同的'博士,5年內 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逐年發放生活津貼,企業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

第六條免費雲服務:對有云服務需求的創新創業企業,按專案需要向在孵企業免費提供測試用雲端計算、雲端儲存等服務,具體細則另行制訂。

第七條科技創新券:貫徹《貴州省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試行)》,鼓勵企業向高校、科研院所、科 技服務機構等單位或其它企業購買科技創新服務和技術成果,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創新服務、購置研發裝置、開展技術合作等給予支援,由科技創新服務單位持科 技創新券到貴州省科技廳兌現。

第八條創業載體建設: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孵化載體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各孵化載體培育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軟體企業和創新型企業,給予每家企業5萬元獎勵,同時按每家企業3萬元給予孵化載體獎勵。

對孵化載體投資建設、供在孵企業免費使用、頻寬達到100M以上的寬頻設施,按照其年頻寬資費的50%標準對孵化載體給予補貼。

孵化器內企業進入下一孵化階段,並繼續在園區進入加速器發展的,每家畢業企業獎勵20萬元,同時獎勵孵化載體10萬元。

第九條導師團隊建設:鼓勵孵化載體建立創業導師服務團隊,其所聘任的創業導師服務滿1年的,經孵化載體和所服務企業推薦,經考核,可按每位導師3萬元給予孵化載體工作補貼,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元。

第十條支援創業活動:鼓勵社會機構開展非盈利性質的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創業論壇等各類創業活動;鼓勵區內科技服務機構向創新創業企業及創業者提供公共技術服務。經認定,給予40%的活動經費後補貼。每年每家機構資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單個機構支援不超過三年。

以上款項,同一事項適用於多項優惠政策內容的,按“從優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援。本政策措施自頒佈之日起施行,由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