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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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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瞭解湖北省有什麼創業優惠政策嗎?現在最新的湖北省創業優惠政策是什麼呢?

2017年湖北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湖北省大學生創業十條,挖掘網際網路“金礦”

今年5月,湖北省科技廳出臺了《深入推進科技創業的十條意見》,以支援和培育全省200餘家科技孵化器內數千家初創型孵化企業。扶持物件,主要是科研人員和大學生科技創業。

一、建設新型科技創業服務機構。

加快建設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校園創業孵化器”等新型創業服務機構,將其納入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服務體系,並根據其服務績效進行獎勵,支援其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

二、鼓勵建立專業技術開發平臺。

支援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搭建基礎、公用的專業技術條件平臺,為創業企業提供開放共享服務。按其新購置的通用、基礎性的儀器裝置費用的30%給予後補貼,單個孵化器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三、降低初創企業創新創業成本。

提高省級以上孵化器在孵企業研發檢測費用補貼標準,成立不滿3年的在孵企業,使用省科學儀器共享平臺儀器裝置發生的檢測費用,補貼比例可達到50%。簡化研發檢測費用補貼申報程式,可由企業所在孵化器按照補貼管理規定統一申報。

四、激勵創投機構投資初創企業。

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鼓勵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省級以上孵化器內的初創企業。根據被投資企業的註冊年限,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按創業投資機構投資額的100%—300%出資,支援其新設創業投資基金。其中:對投資不滿一年的初創企業的按照實際到位投資額的300%予以支援,不滿2年的按照200%予以支援,不滿3年的按照100%予以支援。

五、大力發展天使投資基金。

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優先支援社會資本設立天使投資基金。支援市、州政府財政性資金參與設立天使投資基金,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按地方政府出資額的100%予以配套支援。

六、支援在孵科技企業到區域股權交易市場融資發展。

鼓勵孵化器在孵企業到武漢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掛牌展示,協調有關部門,享受減免免掛牌費和政策對接、資本對接、轉板對接、融智對接等五類專項服務。

七、健全創新資源服務科技創業工作機制。

建立完善高校、院所及骨幹龍頭企業與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常態聯絡機制。鼓勵高校、院所和企業各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向創業企業開放,低成本提供服務,並將其服務績效納入省科技計劃專案申報和驗收考核的指標體系,健全創業服務機制。引導申報或承擔省級科技計劃專案的單位建立與科技企業孵化器穩定的資訊溝通渠道,加快促進各類創新資源向創業一線聚集。

八、提高省大學生科技創業專項規模。

支援高校畢業生到孵化器內開展創新創業實踐。從2015年起,省大學生科技創業專項預算增加50%,支援300項省級以上孵化器內的專案,重點資助網際網路領域的創新創業。

九、加大省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支援力度。

調整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支援方向,從2016年起,省創新基金的50%專項用於支援省級以上孵化器內的初創期創新型企業。

十、著力優化創新創業環境。

開發、應用創業移動服務客戶端和微信訂閱號等線上創業服務資訊平臺,集聚創新創業政策、整合創業服務資源,提供全程增值服務,促進創新創業便利化、快捷化、簡單化。支援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健全創業輔導制度,舉辦創新創業大賽活動,加強輿論宣傳,營造崇尚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業文化氛圍。

湖北省大學生創業稅收減免,助小微企業輕裝快跑

今年5月27日,湖北省地稅局公佈了10項稅收“利好”,真金白銀支援創業就業。省地稅局將對各地落實優惠政策的檢查情況進行通報,確保政策在執行中不打折扣。

1、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對小微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徵營業稅。

3、對持《就業創業證》(已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繼續有效)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4、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人員,與其簽訂半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每人每年5200元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5、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6、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每人每年5200元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7、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8、為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就業而新辦的企業,凡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佔企業總人數60%(含6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自領到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

9、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減徵營業稅。符合條件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減徵營業稅的標準,按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07]16號)檔案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

10、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湖北省大學生創業,為夢想插上翅膀

今年4月,湖北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團省委聯合下發通知,今年繼續投入2000萬元,實施大學生創業扶持專案。通過評審的每個專案可獲得2萬-20萬元的無償資金扶持,享受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專案融資和政策諮詢交流,以及“一對一”創業指導等服務。扶持資金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專案進行現場答辯;扶持資金在前十名的專案,還可參加湖北電視臺舉辦的“創業湖北”大學生創業大賽。

為扶持大學生創業,湖北省政府釋出了《關於實施湖北省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通知》,明確提出了對大學生創業的一系列優惠政策:

1、首次創業可申請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地戶籍)自畢業學年起3年內在湖北初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就業3人以上的,可在創業地申請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2、可以申請2至20萬元無償創業資金扶持。在校大學生和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湖北省自主創業,依法登記註冊,吸納3人(含3人)以上就業的,根據創業專案吸納就業能力、科技含量、經濟社會效益等因素,可申請2萬元至20萬元的無償資金扶持。省教育廳實施“金種子”大學生創業扶持專案,重點支援在校大學生開展創業活動。省科技廳實施“湖北省大學生科技創業專項”,重點支援大學生在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創業。留學回國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現行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

3、提供50萬元內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支援。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均可在創業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合夥經營或創辦小型微型企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小額擔保貸款的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在貸款期限內給予全額財政貼息。對在電子商務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高校畢業生創辦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由財政部門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4、稅費減免優惠和免繳行政事業性費用。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在3年內以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當年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大學生創辦小微企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對大學生創辦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記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在校大學生和畢業3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小型微型企業的(除限制行業外),自其在首次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屬於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5、創業可以享受培訓補貼和免費創業服務。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諮詢、資訊服務、專案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