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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申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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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一篇關於為《納稅申報解讀》文章,僅供參考。

納稅申報解讀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在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遞交納稅申報表。   (二)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並根據不同情況相應報送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1.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2.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   3.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4.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檔案;   5.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三)扣繳義務人辦理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時,應當如實填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合法憑證以及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四)主管稅務機關受理並稽核各種納稅申報表,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報告表及其附表的資料勾稽關係是否正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內按規定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應予受理,並進行初審,同時按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額開具稅款繳款憑證,保留事後稅務檢查權。對不按規定申報的,應指出其錯誤,並要求其重新申報。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應進行稽核,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申報。   (五)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資料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六)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准,可以延期申報。   經核准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准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七)申請《電子申報》的程式   電子申報是納稅人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自己直接採用或委託合法的中介服務機構採用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光電磁等介質生成或儲存申報資料,並將申報資料傳送到主管稅務機關特定系統進行申報,包括電話語音、報稅器、電子資料交換和網路傳輸等申報方式。   1.業務流程說明   納稅戶通過Internet接入上海稅務網電子申報網頁,用合法使用者名稱和口令登入電子申報伺服器。選擇填寫相關申報表,填寫完成後提交。電子申報伺服器將納稅戶提交的申報資料按不同的稅務機關分組暫存。稅務局端隨機收取相關的分組資料進行處理。資料處理完成後,稅務機關將納稅人的'納稅帳號和相應的扣款資料傳送指定銀行扣除稅款,並根據銀行確認的扣款資訊,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相關納稅戶發出電子郵件,告知最後申報結果。   2.相關機構   (1)稅務機關:本市稅務直屬分局、各區(縣)稅務分局受理各自業務管轄範圍內納稅戶提出的網上申報申請,負責接收和處理網上申報納稅戶提交的申報資料,並通過協議扣款的形式直接從指定的稅款預儲帳戶中扣繳稅款。   (2)服務商:為網上報稅提供有償登入服務和技術支援,負責對合法使用者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分組暫存,配合相應的稅務機關按管轄範圍收取申報資料。   (3)銀行:納稅戶開設稅款預儲帳戶的有關商業銀行。目前主要涉及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及其各區支行相關營業部(所)。納稅人可以根據其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到指定的銀行辦理稅款預儲帳戶的開戶手續。   (4)上海市電子商務安全證書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為網上報稅使用者頒發CA數字證書,為徵納雙方提供安全的第三方認證技術,防止網上申報資料被竊取被篡改造成洩密或損失。CA數字證書的申請由各主管稅務機關受理。   3.電子申報系統的功能範圍   (1)納稅人可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按期報送稅務機關規定的電子表單,完成日常納稅申報手續。   (2)納稅人可遠端查詢申報結果。   (3)納稅人可遠端更新報稅程式。   (4)納稅人可收發電子郵件。   (5)納稅人可隨時修改報稅密碼。   (6)主管稅務機關可以通過電子申報系統向納稅人釋出各類通知、公告,公佈最新的稅務法規。   4.納稅人申請電子申報的條件   (1)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能按規定正常申報和解繳稅款。   (2)計算機等硬體符合電子申報系統要求。並通過數字認證(CA)。   (3)有相對固定的計算機操作人員,能準確填寫涉稅專案。   5.納稅人申請電子申報程式   (1)申請   符合上述條件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受理部門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郵寄(電子)申報申請審批表》;   (2)受理   稅務受理部門審閱納稅人填報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報送需查驗的資料是否齊全。符合條件的,制發《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交納稅人。另製作《稅務文書傳遞卡》,將有關審批資料隨《稅務文書傳遞卡》轉稅務稽核部門。   (3)審批   稅務稽核部門收到稅務受理部門轉來的資料後,辦好籤收手續,然後對納稅人報送的資料進行稽核。稽核無誤後,按規定許可權報批。   稅務稽核部門根據審批結果負責製作《核准郵寄(電子)申報納稅通知書》並轉稅務受理部門。   (4)領取   稅務受理部門收到稅務稽核部門轉來的資料後,辦好籤收手續,然後通知納稅人憑《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前來領取《核准郵寄(電子)申報納稅通知書》及相關資料。並通知稅收徵收部門。   (5)資料歸檔   資料歸檔內容   1.納稅人的書面申請;   2.《核准郵寄(電子)申報納稅通知書》。   (八)納稅人申請電子簽名和電子印章   電子簽名,是指納稅人在網上電子申報時,填寫完畢納稅申報表、會計報表及其他相關附列資料後,通過計算機技術手段在電子報表下方出現128位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簽名串。電子印章是考慮到納稅人的習慣做法,納稅人申報時在電子報表下方可加電子印章。申請電子簽名的,可以繼續使用納稅人已有的32K CA證書,不需支付任何費用;申請電子印章的,需去上海市數字證書認證中心掃描公章,而且要求CA證書U棒容量必須是64K。若屬使用32K CA證書使用者必須至上海市數字證書認證中心購買64K CA證書(費用約80元)。所有采用電子申報的納稅人。電子印章由納稅人根據自身需要自願選擇使用。 想了解更多有關創業文章,詳情請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