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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期科技型企業融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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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期科技型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在各個國家中都廣泛存在,而且問題出現已有很長一段時間了。那麼方案可以解決?

種子期科技型企業融資方案

  

一、引言

企業在種子階段無論是企業的組織還是技術、生產等方面都是還處在準備完善當中,可以說,它最終產生的不僅是產品,更是一種實驗室的創新成果或專利,它是產品和技術的研究與開發階段。此外,因為在這個階段中,企業發展處於初始時期,管理隊伍是相當缺乏經驗的,資金的主要流向是在智力選用上。種子科技型企業所擔負的使命,同時也是其生存的手段,就是不斷創新各種技術亦或將技術成果順利轉化為社會所需的商品。所以在當今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時期,這些企業對於整個國民產業的技術創新以及結構調整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需要國家和社會的大力支援,方能推進這些企業的健康成長。

據有關資料顯示,在我國當前約十幾萬家科技型的中小企業中,屬於種子期科技型的佔比可達70%以上。在這些企業成長髮展階段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就是融資困難。企業起步階段裝置完全需要購置各類資料,市場需要不斷開拓,還要持續資金投入來搞技術研發,才能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中佔據有利的地位。所以,此階段企業融資的需求是相當大的,然而,與之相反的情況如企業規模小、資金有限、抗險力差等,造成了企業在成長期不得不面對較大的問題,即融資難。

二、種子期科技型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

種子期科技型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在各個國家中都廣泛存在,而且問題出現已有很長一段時間了。一般情況下,人們會把這種金融的資源短缺稱之為“麥克米倫欠缺”現象,其實質上是金融體系中資本資源配置的一種市場失靈。在我國,當前科技型企業金融供給的體系一般包括:一是國家政策的無償性資助,比如設立科技發展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二是債權融資方面的支援,如各種融資擔保和企業貸款等;三是股權融資的支援。雖然,目前企業融資的形式比較多,但是現實操作不可避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成為這類企業融資的可能困境。

(一)內部原因

相比發展相對成熟的企業來說,種子期科技型企業會面臨著更多的融資問題,因為它們完全是處在一個相對稚嫩和不夠強壯的初創期,管理、技術、裝置、人才等都存在著資金需求問題。

(1)企業對資金供求方面的資訊掌握不夠全面與及時。

在此階段的企業勢必會面臨著與各種資金供給方資訊不對稱的問題。種子期科技型企業信用積累少,他們的資金資訊問題掌握在企業自身手中,資金的供給方很少了解他們的需求,進而使他們不敢冒著巨大的風險向這些種子期科技型企業進行資金的投放。另外,無形資金是這類種子期企業的主要資產形式,各種各樣的不確定性會存在於企業的發展當中,這些會讓資金的供給方難以確定自己的收益,加劇了種子期科技型企業融資的困難。

(2)種子期科技型企業面臨著各種經營上的不確定性。

在未來的發展中技術將達到一個什麼樣的程度,市場能否完全接受其企業產品,企業的管理是否達到較高的規範性,其企業的核心人員能否保持穩定流失較少等等問題會使企業自身面臨著各種不確定性。一旦其中的一個因素得不到保障,那麼這個完整的企業系統將會面臨著被損壞的危險,甚至會被市場淘汰。可見這些因素會給企業經營帶來一定的致命性風險,也順理成章地變成了金融機構不願向這類企業投資的主要原因之一。

(3)種子期科技型企業可以向金融機構抵押的資產相當少。

種子期的科技型企業會把自有的主要資金用在技術和智力方面投入,創新企業所需技術,不斷研發各種企業產品等都將是在未來一段時間的主要投入之一,總體算下來,企業所擁有的可以值得抵押資產是相當少的,這就為企業融資增加了另一方面的困難。

(二)外部原因

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嚴重滯後,金融資源配置在企業發展中早期出現市場失靈的狀況,現有金融體系不夠完善、制度供給不足,從而難以滿足種子期企業融資所需的制度性障礙。一般意義層面之上的“麥克米倫欠缺”是我國種子期科技型企業普遍存在的,由於制度供給短缺所造成的被放大了的“麥克米倫欠缺”也有所呈現。這些內外因素的影響以及相互之間的作用讓企業所需資本的擴容始終與科技型企業的發展相脫節、不對稱。

三、種子期科技型企業融資方式

在科技金融支援企業發展方面可以大膽地借鑑一些國內外成功的案例和經驗。在國外有以色列模式、美國矽谷銀行案例,在國內有中關村、蘇州等地方的經驗完全可以借鑑吸收來幫助本地的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的融資。通過筆者對於這些模式、案例的分析總結出以下融資方式:

(一)國外經驗借鑑

採用美國風險投資方式。

風險投資是一類較適於我國小企業的融資方式。所謂的風險投資起源於上個世紀四十年代的美國,它所面向的企業主要是新創的種子期科技型企業,它不僅可以向企業提供資本類的支援,而且還能向企業提供運營方面的諮詢服務。不僅如此,它還是向科技企業直接進行股權投資的方式之一。在這種方式中投資人會有雙重角色,一方面他將風險資本向種子期的科技企業投入是投資人,另一方面,他還將會參與到整個科技企業運營的管理決策當中去,當這類企業轉入到成熟期後,他們將會把自己的股權通過資本市場來出售出去,其投入的資金也會同時收回來並取得相當高的收益,在此之後他們將開展新的投資。

這種投資方式與以往的`投資相比,在投資的物件、風險、回報等多個方面有較大的不同之處。也正是這些不同才凸顯這種方式的好處。與銀行貸款有所不同,它是不需要任何擔保的,企業也不需要各種資產的抵押,所以這種方式是解決種子期科技型企業融資困難的一個好方法。可以說是一種雙贏的投資方式,一方面,企業得到了成長髮展所需要的資金,另一方面投資人也從中獲得了較高的回報,這是在以往的投資領域中所不可能獲得的。

政府應不斷健全資金投入的執行機制,給企業融資以基本保障。以色列融資模式,即政府引導型基金與技術孵化器相結合,成功地幫助許多科技型企業發展壯大起來。這個模式已被許多國家借鑑和模仿,而且也有很多新的模式由此衍生出來。風險投資可以說是企業的技術孵化器。美國現有的科技企業中有90%是通過風險投資機制的幫助成長、發展、壯大起來的,從而造就了美國的新經濟。我國上個世紀的八九十年代,風險投資才逐步地發展起來,當時各地的政府都設立起了風險投資的機構,同時風險投資基金也逐漸建立起來了。我國傳統理念對於這種投資方式存在著嚴重的偏歧,導致了資本的來源渠道相當單一,各種管理與營運機制欠缺以及運作不規範等因素,使得這種投資的方式沒有發揮出其優勢來。

(二)國內經驗 具體有:

(1)學習中關村經驗,設立創新服務的平臺。首先,要逐步完善資本市場,讓資本市場向著多層次化方向發展,在企業發展當中,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公開轉讓制度會起到相當大的支援作用,因此需要進一步發揮其作用,以此來推動這類企業能夠順利地進入到資本市場當中去並按照自己的需求去融資;其次,不斷創新金融和科技相結合的各種方式,對於科技的投入方式要逐步完善,通過風各種手段去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對於種子期科技型企業在資金方面加大支援力度;再次,應對科技金融做深入瞭解,使科技金融的整體服務水平不斷提升,並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務制度,使各種金融中介的服務得到有效規範與持續發展。

(2)同各類銀行合作,不斷創新金融方式。要不斷實施機制創新,政府可引導多金融單位進行合作,給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銀行要不斷進行產品的創新,擴充套件新產品的種類,以便於不同的科技企業來貸款融資;銀行金融機構的服務要不斷創新,可以適當開闢一些科技金融的綠色通道,讓中小企業的貸款等待時間進一步縮短。

四、種子期科技型企業融資對策

(一)完善與發展現有信貸風險分擔模式

首先,要擴大種子期科技型企業信用互助的各類擔保資金,政府引導較大的大企業逐步參與到信用互助的計劃當中去。其次,通過各種政策和機制,比如業務獎勵、風險補助等,來引導各類銀行進行智慧財產權的質押融資,同時要鼓勵一些相應的擔保機構參與到這項業務當中去,逐步對智慧財產權的融資體系進行完善。再次,政府要鼓勵那些金融機構來積極研發並推廣能夠適用於種子期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的金融產品,加強企業和政府以及行業協會等多單位的通力合作,對於企業的資金流、實物流以及資訊流等要整合加強。

(二)科技信貸險種比較單一,需要財政支援開發多個險種

在我國當前,履約保證保險是僅有的一種針對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的信貸風險保險業務。信貸是存在風險的,為了弱化風險,還需要政府和各類金融機構積極研發一些新的科技信貸的險種。政府可以設定風險補償基金以此來對一些保險損失做出一定的補償,這樣就可以進一步的支援一些業務順利開展實施。

(三)推行新型銀投證聯動融資模式

該模式最大的特點就是它能夠在較大的程度上甚至是完全地將信貸風險分到各個參與的金融機構中。因此,可以由政府出面邀請各類金融機構參與到這種融資模式當中來,由相關部門去負責篩選出具有潛力的科技型企業,通過集團的協議,讓銀行把這些處在種子期的科技型企業的債務過渡給投資公司及具備條件的證券公司,在將來企業要進行股權融資時則要首先考慮該集團內的投資公司或者是證券公司。

(四)完善種子期科技型企業信用體系

根據上文分析,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的一些自身劣勢確實可能會讓一些外部的融資機構有所躲避,這方面的原因不可逃避,除此之外的其他原因,比如,資金供求方的資訊不對稱完全可以通過一些體系來消除。處在種子期的科技型企業有著對自身市值的高估計,其投資收益率也比較樂觀,所有這些都抵不過企業信貸記錄的缺乏以及信貸資訊不透明所帶來的不良影響。種子期科技型企業信用體系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這些問題,因此建立、完善該體系是解決融資難的一個相當重要的基礎。就目前我國科技型企業的信用體系市場機制來說,是比較欠缺的。要依靠政府發揮推動作用,建立並完善我國種子期的科技型企業信用體系。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部門可以實施信用評級制度,不斷地強化融資方面的資訊共享。

(五)加大政府大對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無償資助力度

對於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的投資可能存在著較高的風險性,同時對其投資的回報週期相當長,導致了很多風險投資機構不想也不願去投資這類企業的專案,就是有意去投資企業的機構也少得可憐。從這個層面上來講,政府設定無償資助機制對於種子期科技型企業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的舉動。目前,很多已開發國家都採用了這種方式去推動有前景的國內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發展。

(六)不斷創新種子期科技型企業債權融資機制

首先,完善銀行貸款的各類補償機制。就種子期科技型企業來說,商業類銀行貸款勢必會存在著較高的風險,而且其收益也相當低,雖然一些政府部門通過設立一些相應的擔保機構去降低商業類銀行貸款所面臨的這些風險。然而,對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的貸款,商業類的銀行收益比較低確實是難以從根本上解決的難題,這也是目前很多商業類銀行不願投資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的原因之一。針對這樣的情況政府建立和完善銀行貸款的補償機制,主動向那些給予這類企業貸款的銀行進行一些專案上的補貼,讓他們的貸款收益得到進一步提高,補償他們的損失。其次,政府要積極引導創投機構同各類銀行的合作。對於創業風險投資機構來說,他們一般有著很強的探測能力,能夠挑選一些發展前景很好的專案,他們所投資一些種子期的科技企業都有很好的發展前景。因此,可以建立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同銀行合作的機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銀行專案的篩選、評估能力。政府積極引導國內各類商業銀行去主動同那些風險投資機構開展合作。一方面,銀行可以降低其自身在投資種子期科技型企業時帶來的風險,另一方面,大大地促進了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的快速發展,又是一種雙贏的合作方式。再次,政府要主動給那些處在種子期的科技型企業提供一些專門化的服務。由於種子期科技型企業完全處在一個探索發展的階段當中,在其發展道路上阻礙它的不僅僅是資金需求,還有很多問題是他們需要摸索的,這就需要相關行業專家去給他們一定的指導以及創業輔導。商業類銀行可以積極開發並創新一些金融服務的產品,制定一些符合種子期科技型企業需求特點的專門化服務產品。

(七)政府建立健全多種機制引導風險資本參與種子期科技型企業融資

首先,政府引導建立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機構,借鑑以色列模式,推動國內風險投資不斷壯大。要確保種子期科技型企業能夠得到持續發展,可以設立一個專門針對這類企業的引導基金。這樣的基金可以順利幫助這類企業將自己的科技成果向著商業化轉變。其次,政府設立一些風險補償資金,風險分擔機制將得到進一步完善。

如果種子期科技型企業達到了成熟度,其產品進入了市場化的階段時,一些風險投資機構就會主動關注這類企業,但是他們對於投資風險的顧慮沒有完全消除,在此階段政府要主動參與到其中,積極建立完善投資風險的分擔機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金融機構所具有的投資風險,此時風險投資機構就會更有積極性去投資種子期科技型企業。再次,政府要鼓勵一些社會性的風險投資公司設立技術孵化器。據有關資料顯示,戰略投資者實施的投資是種子期科技型企業所最想獲得。種子期科技型企業完全是處在一個發展階段中,其管理機構、管理能力相當不完善。這類企業一方面渴望得到資金支援,同時也能獲得在管理、市場以及財務等多個方面全面或部分支援。鼓勵那些社會性的風險投資機構去主動設立孵化器,便可以實現種子期科技型企業在這兩個方面上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