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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創業就業政策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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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政府頒佈多項措施推進創業帶動就業。降低創業准入門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以下是小編J.L分享的吉林省創業就業政策條例,更多熱點創業專案歡迎您繼續訪問()。

吉林省創業就業政策條例

1. 《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有什麼作用?

《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是記載勞動者就業和失業狀況、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等情況的基本載體,是勞動者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的有效憑證,證件中的資訊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2. 哪些人可以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

(1)進行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的勞動者;

(2)被認定為就業援助物件的勞動者;

(3)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的勞動者。

3. 如何辦理失業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可在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

城鎮常住人員進行失業登記時,應由本人填寫《吉林省失業人員登記表》,並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以下材料;

(一)年滿16週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提供戶口簿;非本地戶籍的,需提供居住證或能夠證明其在登記地已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房屋產權證、房屋承租合同;

(二)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提供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提供工商行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四)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提供安置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或證件;

(五)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門證明;

(六)承包土地被徵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提供國土資源部門或鄉鎮(街道)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徵地證明。

4. 登記失業人員在什麼情況下應辦理登出失業登記手續?

登記失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出其失業登記:

(一)被用人單位錄用的;

(二)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並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

(三)已從事有穩定收入的勞動,並且月收入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入學、服兵役、移居省外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八)終止就業要求或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部門提供相關服務的;

(九)連續6個月未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聯絡的;

(十)已進行就業登記的或各地規定的其它情形。

5. 單位錄用人員如何辦理就業登記?

勞動者持《錄用(招聘)職工表》到本人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6. 從事個體經營和靈活就業的人員如何辦理就業登記?

勞動者向其常住街道(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所申報就業。其中,沒有失業登記的,應先進行失業登記,發給《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並記錄本次就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