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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貼息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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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我覺得真的是不缺錢,想法也滿天都是。中國缺的是有一個想法,並且能夠持之以恆把這個想法不斷堅持做下去的人。以下是小編整理財政貼息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資料,歡迎閱讀參考。

財政貼息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一、政策依據

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和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關於轉發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的通知》(渝財社〔2014〕7號);《重慶市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5〕52號);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和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關於調整創業擔保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236號);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關於調整創業擔保貸款相關政策的緊急通知》(渝財金〔2016〕68號);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市財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關於調整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援創業就業的通知》(渝銀髮〔2016〕147號)。

二、貸款物件

1.已經創業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⑴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即已經辦理失業登記,正在接受公共就業服務的城鎮常住人口中的'失業人員;

⑵就業困難人員,即《重慶市就業促進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因土地被徵用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及殘疾人;

⑶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⑷刑滿釋放人員,含社群矯正期滿人員;

⑸畢業五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及大學生村官、留學回國學生及技師學院高階技工班、預備技師班、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⑹《重慶市關於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4〕3號)等相關檔案確定的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過剩行業中涉及企業的分流人員;

⑺離開戶籍所在地區縣外出務工6個月以上的返鄉創業農民工。其中,市內務工返回戶籍所在地區縣,市外務工返回市內均可視為返鄉;

⑻網路商戶,即已在重慶市辦理工商註冊登記的第三方網路平臺實名註冊商戶或入駐市內電子商務孵化基地的電商,以及按照《關於開展網路創業認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1號)規定認定為網路創業的人員;

⑼建檔立卡貧困人員;

⑽在重慶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系統登記自主創業且持有《就業創業證》的其他人員。

對上述群體中的婦女,應納入重點物件範圍。以上除第⑸條所列人員外,均應具有重慶市戶籍。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住房貸款、購車貸款以外,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主要指借款人及其配偶)自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內,應沒有其他商業銀行貸款記錄(不含政策性組合貸款記錄)。

2.符合下列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⑴企業應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明確的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⑵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不包括大學生村官、留學回國學生、返鄉創業農民工、網路商戶)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

⑶企業應與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⑷企業應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借款申請人的創業專案或創辦的個體工商組織、小微企業等應不屬於國家淘汰類、限制類產業範疇,具體專案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第21號令)。

三、貸款額度

1.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可按每人15萬元計算,最高不超過5人。

2.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按照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不包括大學生村官、留學回國學生、返鄉創業農民工、網路商戶)確定,每人10萬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四、貸款期限

面向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最長不超過2年。

五、貸款貼息

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並按期還款的,財政第一年給予全額貼息,第二年貼息2/3,第三年貼息1/3。符合政策規定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六、辦理創業擔保貸款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需要提交的資料:

1.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2. 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3. 申請人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影印件;

4. 抵押物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5. 承諾書;

6. 其它相關資料。

(二)小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需要提交的資料:

1.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2. 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3.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原件及影印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5. 企業職工花名冊;

6. 被吸納就業人員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勞動合同影印件和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7. 企業近三個月社會保險繳費依據、工資表和財務報表;

8. 抵押物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9. 企業簡介和公司章程;

10. 其它相關資料。

注:2015年10月1日起領取新版營業執照的不提供2、3項資料。

七、辦理單位

辦理單位:萬盛經開區創業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創業服務科

辦理地點:萬盛經開區松林路111號8棟3樓(國能天街,供電局對面)

諮詢電話:48266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