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學習教育>出國留學>

荷蘭留學簽證和居住許可辦理常識

文思屋 人氣:1.48W

荷蘭留學或實習的國際學生需要經過一系列的移民程式。根據國籍和停留期限的不同,你可能需要辦理以下簽證

荷蘭留學簽證和居住許可辦理常識

- 短期停留簽證(VKV),最長停留三個月

- 停留三個月以上的應申請臨時居留許可(MVV),和/或居住許可(VVR)

申請短期簽證,需本人到荷蘭駐中國或您合法居留的國家使、領館申請。臨時居住許可(MVV)是由荷蘭駐中國或您合法居留的第三國使、領館貼在您護照上的允許您合法進入荷蘭國境的證明。入境之後,您需要申領同一目的`的居住許可。例如,如果您已經取得了以學習為目的的臨時居住許可(MVV),則必須在入境後申請學習居住許可,而不得申請工作許可。

居住許可是可以證明你在荷蘭合法居住的卡片,所有非歐盟、EEA國家或瑞士的公民,居留超過三個月以上的都必須申請居住許可。該許可通常發放一年,但有效期可能會根據你居留的目的不同稍長或稍短一些。因此決定你要申請的簽證型別的因素有兩個:你的國籍和居留期限。根據居留目的不同,你可能要申請工作許可或者短期、長期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