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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找不到學籍檔案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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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的檔案,在各個朝代有著不同的稱謂。商代稱為“冊”,周代叫作“中”,秦漢稱作“典籍”,漢魏以後謂之“文書”、“文案”、“案牘”、“案卷”、“簿書”,清代以後多用“檔案”,現統一稱作“檔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技校找不到學籍檔案怎麼辦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技校找不到學籍檔案怎麼辦

技校找不到學籍檔案怎麼辦

1、本人提交書面申請;

2、出示《畢業證書》原件及工作單位介紹信;

3、到學生處領取《中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並辦理相關手續;

4、到畢業時所在學校辦理有關材料

5、到檔案館影印錄取花名冊和學籍材料並加蓋公章;

以上手續辦理完畢後,由檔案館將檔案密封后按規定轉遞到畢業生檔案接收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國小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七條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其建立學籍檔案。

學生學籍檔案內容包括:

一、學籍基礎資訊及資訊變動情況;

二、學籍資訊證明材料(戶籍證明、轉學申請、休學申請等);

三、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含學業考試資訊、體育運動技能與藝術特長、參加社群服務和社會實踐情況等);

四、體質健康測試及健康體檢資訊、預防接種資訊等;

五、在校期間的獲獎資訊;

六、享受資助資訊;

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資訊和材料。

學籍基礎資訊表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訂。

第八條學籍檔案分為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納入電子學籍系統管理,紙質檔案由學校學籍管理員負責管理。

逐步推進學籍檔案電子化,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

第九條

學生轉學或在基礎教育階段升學時,學籍檔案應當轉至轉入學校或升入學校,轉出學校或畢業學校應保留電子檔案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影印件。學生最後終止學業的學校應當歸檔永久儲存學生的學籍檔案,或按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