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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優化移動遊戲版號審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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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遊戲大行其道的今天,廣電總局頒佈的《關於移動遊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移動遊戲需要通過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審批才可釋出,開發者需要在“App稽核資訊”部分的“備註”欄位輸入遊戲類App的批准號碼和批准日期。

如何優化移動遊戲版號審批流程

首先,不想討論是否應該有版號審批制度,甚至到底是應該廣電總局管還是文化部管的問題,任何國家任何行業都會有相關的管理制度,這是必然情況,移動遊戲這兩年發展速度非常快,管理制度沒跟上,大家都習慣了沒有監管的方式,一下子出了個強硬的版號規定,不適應是很正常的,但是,出臺管理制度也是正常情況。今天主要是想說說如何簡化審批流程,縮短稽核週期的問題,因為移動遊戲不同於端遊,他的開發週期短,生命週期也短,而且市場競爭激烈,錯過了某個時間點再上線的遊戲,即使產品做得再好,也很有可能血本無歸。

在小編看來,整個遊戲行業對於移動遊戲版號審批的最大訴求應該是儘量縮短稽核週期,優化審批流程。至於其他方面,政府有相關部門監督。

目前版號審批流程的核心問題

1.從出版社到地方省局再到總局,審批流程太長

總局在最近的迴應中明確表達了規定的60個工作日是從資料送到總局開始算起的,但是,由於大部分遊戲公司都沒有網際網路出版資質,所以都會找出版社來負責遞交資料,遊戲公司準備資料之後交給出版社,出版社有一個自查式的.稽核(但是大部分出版社對遊戲都不太瞭解,很難給出準確的修改意見,這也是產生代辦機構的原因),然後由出版社遞交給省級廣電總局,按照規定省局需要又一個初審,因此,省局在初審的時候也有可能要求遊戲公司修改遊戲然後再遞交總局,到總局之後才開始按照60個工作日的標準算起。也就是說一款移動遊戲的申請從出版社到地方省局再到總局都有可能提出遊戲修改意見,由此很有可能帶來的時間拉長。

2.遊戲內容規範稽核標準不透明 遊戲公司無法確定哪些不能放

對於聯網類的遊戲總局都是要做內容稽核查的,廣電總局有一批外部的專家專門負責稽核遊戲內容,但是核心問題就是遊戲公司並不是特別清楚詳細的那些內容不能加,哪些可以加,只能靠著自己的政治覺悟和法律道德意識來判斷,而稽核專家人員的不同也有可能帶來修改意見的不同。2016年6月份遊戲工委釋出了一份《移動遊戲內容規範(2016年版)》,但也明確指出這份規範是為配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做好移動遊戲出版服務管理工作,協會制定《移動遊戲內容規範(2016年版)》,並將其作為移動遊戲研發和出版運營內容稽核的重要參考依據。並不是總局稽核的規範。由此帶來大部分遊戲公司申請的遊戲至少要修改1-2次,這從總局剛剛回應廣州某遊戲公司的版號申請過程 也能看得出來。

而在最近廣電總局的迴應中明確說不需要提供手機裝置,但是在廣電總局的主頁上面“出版國產網路遊戲作品審批”這個要求當中,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第9條“遊戲審查輔助材料”中明確規定“移動遊戲須提交已安裝遊戲的專用審查裝置2部,其中至少1部須為具有移動資料聯網功能的手機,並帶有一定餘額SIM卡”,對於遊戲公司、出版社和省局來說,到底如何執行,就有些拿不準,因此,按照習慣性的做法一定是有比沒有好,都提供了,免得提交上去再被打回來而耽誤時間。

3.版號與其它關聯證件結合 ICP證成為最大難題

在廣電總局釋出規定中明確指出申請版號需要有兩個前置證件,一個是軟體著作權,一個是《電信與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證),著作權大部分遊戲公司都有,而且申請也很簡單,但是ICP證確實難到了中小遊戲公司。這個ICP證之前主要是對經營性網站管理需要,根據國家<<網際網路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由各地通訊管理部門稽核發放。在網際網路行業大家都是知道的,尤其是電商網站必須辦理,但是在遊戲行業以前根本不會涉及到這個證,很多遊戲公司甚至連主頁都沒有,畢竟主要的經營都在手機客戶端上面,所以,目前很多遊戲公司都在補這個證件,需要滿足他的各項需求,而這個的稽核週期也大概需要三個月時間。

基於以上我所總結的問題,根據我接觸到的一些管理規定的優化過程,給出我個人的規範優化建議。

1.進一步明確移動遊戲版號申請流程和材料,公開遊戲內容稽核規範標準

移動遊戲的品類比端遊頁遊複雜得多,即使廣電總局在《通知》中對遊戲做了一個七大類的分類,單機休閒類遊戲可以縮短流程,但是,還需要更明確,現在移動遊戲的演變非常快,單機遊戲慢慢的也會加入聯網、升級、養成等功能,網路遊戲也會有跑酷、消除等。比如《雷霆戰機》和《智龍迷城》是歸到七大類中還是非七大類中呢。

對於遊戲內容稽核的標準能夠公開化,讓所有遊戲公司都明確的知道,比如前兩天遊戲茶館報道的遊戲中不允許有英文字母,就是比較典型的不清楚標準的原因,而在廣電總局的迴應中說“我們在對遊戲企業的培訓和出版的規定當中都說明過,不是說一刀切,一點兒都不讓用,而是原則上如果這個英文(外文 )不是極其必要的,那麼我們建議還是不要出現”,還是有些模稜兩可,這種情況勢必容易導致稽核專家的矯枉過正。

2.將版號審批許可權下放到地方省局,由省局組織內容稽核專家加快審批週期

由於版號的審批許可權最終都歸到總局,尤其是7月1號以後大家集中申報,勢必造成周期拉長,從廣電總局主頁中公佈遊戲審批結果資料來看(),2015年總局每月稽核遊戲在100款左右,到2016年5月依然保持這個速度,而2016年6月份速度有所提升,審批了將近200款遊戲,但是還是不夠。如果許可權下放到省級,速度會得到明顯提升,而遊戲修改溝通所花費的時間也會少很多。據一個不太確定的訊息,目前廣東省和上海市已經試點省局審批,稽核週期可以縮短到30個工作日。而在網際網路行業其它領域的許可證審批上如ICP證和文網文證都已經是省局審批了。

3.儘快搭建一套能夠線上提交稽核反饋的版號管理系統 加快速度也更透明管理

目前的資料遞交和反饋都需要人工列印快遞等方式,一方面會延長週期,另一方面也不好監管和記錄。既然是網際網路行業就更應該利用好網際網路的工具,電子政務也早已經列入國家和各級政府的重要方式。這方面可以參考網站的icp備案管理體系。

4.為獨立遊戲作者單獨提供稽核標準和流程

在遊戲行業有一群很重要的群裡就是獨立遊戲群體,這可能是其他行業都沒有的,任何行業監管都是建立在監管企業的方式來出臺政策的。但是獨立遊戲作者大都是1-2個人自由職業者,或者是兼職的形式,他們大部分開發玩法獨特的單機遊戲,付費下載作為商業模式。發展的好的才有可能註冊公司擴大規模等等。版號規定的出現基本上嚴重打擊了這批人的開發熱情。但是遊戲行業又是典型的創意性行業,如果市場上都是各種商業遊戲,以賺錢為目的,那把整個中國遊戲行業將是不完整。

移動遊戲行業經過將近5年的野蠻生長,造就了一批成功創業者,但也滋長出一批依靠打擦邊球、政策漏洞,甚至直接做色情、賭博和病毒等違法類的產品而牟取暴利。版號的規定可以很好的規避掉這類企業,但是同時也不能抹殺掉那些真正想做遊戲的創業者,歷史也證明,任何行業的監管規範經過不斷的制度優化是能夠讓行業更加健康的發展,由此希望廣電總局能夠儘快調整稽核規範和流程,積極與遊戲行業溝通互動維護一個良好的行業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