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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公文寫作技巧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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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企業的文祕工作中,有時要對某個活動,某項工作作出一些原則性的約束和規範。這時就用到了“規定”這一應用文種。規定和制度有時可以混用。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於常用公文寫作技巧,僅供閱讀!

常用公文寫作技巧介紹

常用公文寫作技巧:規定的寫作要點

1.規定的特點。規定一般來說是具有約束力的,內容具有可操作性和針對性,語言比較明確。

2.標題的寫法。要素的構成,一種是“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如《第三車間關於節約用電的規定》,有時不需要強調發文單位,直接用“事由+文種”構成標題。

3.正文。規定往往採用條款的寫法,一項內容寫一條,每條內容都要寫得簡潔、清晰、具體。開頭條款用“總述”或“總則”說明制定規定的目的、原則、依據等。主體部分寫具體的要求事項,語言切記模稜兩可。最後用一到兩條,說明規定的施行日期、解釋權、適用範圍等對規定的`補充內容。

4.發文單位和時間。標題中有發文單位的,可不再另注。日期可以在標題之下,也可以在正文之後,與發文單位共同作為落款。

公文寫作的注意事項

規定條款的內容要具體而明確,禁止什麼,要做什麼,怎麼做,做到怎樣的要求,都要具體。

規定要求一定範圍內的人遵循,不能與國家的法規政策相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