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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留守兒童調查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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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留守兒童調查情況報告
  為了摸清我鄉農村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對全鄉留守兒童的生存、發展狀況作詳細瞭解,進一步做好我鄉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工作,鄉關工委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對全鄉農村留守兒童開展了一次專題調研活動,本次調研採取問卷式、訪問式的調查方式,對全鄉11個村委會及鄉中國小的父母連續外出務工四個月以上及全年累計外出六個月以上的0-18歲(不含18歲)的農村留守兒童的學習、生活、心理、安全作了深入詳細的瞭解。現將本次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鄉位於縣東南部,距縣城82公里,國土面積561.38平方公里。全鄉轄11個村委會、116個村民小組,現有常住戶數6402戶、人口27063人。其中農業人口5870戶、25511人,佔總人口的94.27%;非農業人口1552人,佔總人口的5.73%;人口自然增長率6‰,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8人。,全鄉實現國內生產總值8566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740元。
  通過調查,全鄉截至2010年5月農民工輸出總數6767人, 0-18歲(不含18歲)的農辶羰囟??蓯?740人,其中男生949人,佔54.5%;女生791人,佔45.5%;男女生比例約為1.2:1。經過對全鄉11個村委會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在0-18歲(不含18歲)留守兒童中,在校生有1130人,佔64.9%;家庭條件較好的有314人,佔18%;生活難以保障的有380人,佔21.8%;隔代監護有843人,佔48.4%;寄養監護有222人,佔12.8%。
  二、農村留守兒童的特點
  (一)數量多,比例大,且呈上升趨勢。根據本次調查統計,截止今年5月,我鄉留守兒童總數已達1740人,加之今年乾旱,外出務工人員逐漸增多,留守兒童的數量也呈上升趨勢。
  (二)分佈廣,不均衡。從統計分析,我鄉11個村委會均有農村留守兒童,但分佈不均衡,農村勞動力轉移人數多的村寨,留守兒童數量多,所佔比例高,反之則低。
  (三)留守早,時間長。我鄉0—6歲(不含6歲)的留守兒童數有505人,佔29%;6—14歲(不含14歲)有857人,佔49.3%,14—18歲(不含18歲)有378人,佔21.7%。從中不難看出,0—14歲(不含14歲)的留守兒童所佔比例高,大部分留守兒童中,在其很小的時候父母就外出打工。
  (四)與父母聯絡少、見面難。我鄉農村留守兒童父母主要通過電話、書信等方式聯絡,其中也有少部分從不聯絡。每年能與父母也只能見上一面,其中多年才見一面的情況也存在。
  (五)家務繁重,自理能力增強。調查中,有45.6%的留守兒童放學回家要承擔燒火做飯、洗衣服,割豬草、養豬等家務。也因此,有56.3%的教師認為,留守兒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增強。
  (六)自我監護人年齡偏小,生活困難。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有部份父母雙雙外出務工,又無祖輩和親威、朋友依靠的留守兒童,全部生活自理,非常艱難,如果沒有學校老師和鄰居的幫助,他們的生活都存在問題。
  三、農村留守兒童在生存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留守兒童生活方面
  留守兒童家庭經濟收入比其父母打工前有所提高,但留守兒童的生活水平卻沒有隨著家庭經濟能力的增強而有所提高,相反,生活質量卻處於下降趨勢。一是由於留守兒童多由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或親戚撫養,沒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顧,部分留守兒童營養存在不足,身體健康受到一定損害。二是部分留守兒童的監護人身體不好,反過來還要孩子照顧他們,致使留守兒童過早肩負起家庭重擔,身心得不到健康發展。三是留守兒童的臨時監護人多半隻管孩子吃飽穿暖,孩子的生理等問題往往被忽略,特別是處於青春期生理快速發育和變化期的女孩子,由於父母特別是母親的缺位,使她們缺乏生理衛生方面的指導和關懷,加之農村學校對生理衛生課不夠重視,使一些留守女孩在初潮期心理產生恐慌。
  (二)留守兒童心理方面
  由於家庭教育的不到位,兒童缺少情感和心理關懷,缺少傾訴和尋求幫助的物件,與外界接觸太少,導致一些留守兒童表現出內心封閉、情感冷漠、行為孤僻等個性特徵,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礙。
  (三)留守兒童道德行為方面
  由於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乏父母約束,而祖輩們往往文化層次較低,對孩子比較縱容溺愛,一些留守兒童沒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道德品行,部分留守兒童出現打架鬥毆、抽菸喝酒、沉迷於網路等不良行為。
  (四)留守兒童安全方面
  大部分農村留守兒童年齡小,不能照顧自己,其監護人上山勞動,還有的年齡比較大照顧自己都困難,加之臨時監護人安全保護意識不強,致使火災、車禍等意外傷害事件時有發生,患病卻得不到及時醫治,孩子的安全問題存在諸多隱憂。
  四、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留守兒童缺乏親情教育和溝通。由於父母雙方或一方長期在外務工,無法全 面關心到子女各方面的發展情況,雖然部分父母有時會打電話回家,但是和子女談話的內容僅限於簡單地詢問生活和學習的情況,對孩子的思想道德和心理髮展過問很少。
  (二)臨時監護人物質關心多,精神關注少。縣農村留守兒童被監護的情況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祖父監護型(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託管);二是親戚監護型(由親戚——叔嬸、姑舅朋友託管);三是單親監護型(單親——基本上是母親託管)。這些臨時監護人一般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往往是把被監護人的學習、人身安全和吃穿放在首位,而對孩子的行為習慣、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卻很少關注。
  (三)留守兒童自身思想道德素質存在差異。留守兒童的素質發展水平參差不齊。一些監護人在孩子面前沒有做到垂範作用,經常當著孩子的面吵架、打架。此外大部分家庭,還存在重男輕女的思想,這給孩子的成長和心理造成了不良影響,需要加強教育、監督和引導。
  (四)家庭教育意識淡薄。一是有的父母平時與子女缺少溝通,疏於管教,造成親情淡漠;二是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當,存在用錢補償感情的心理,使孩子身心發展受到扭曲;三是祖輩隔代撫養大多偏於溺愛,以生活照顧為主,而且無力承擔孩子的品德培養和學習輔導任務,導致一些留守兒童養成亂花錢、性格偏激等不良習慣,加之年老體弱多病,監管起來顯得力不從心。
  (五)社會對留守兒童關注不夠。一是農村基礎教育薄弱,教育資源缺乏,教育觀念落後,不能有效彌補留守兒童家庭教育中的不足。二是文化傳媒難以有效控制,一些庸俗、低劣、暴力、色情等腐蝕滲入,對留守兒童具有腐蝕性和誘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