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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專業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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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是對某項工作、某個事件、某個問題,經過深入細緻的調查後,將調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統整理,分析研究,以書面形式向組織和領導彙報調查情況的一種文書,作為學生,選一個前景好的專業也是我們所關注的問題。下面是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大學生專業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參考。

大學生專業調查報告

大學生就業形勢日趨嚴峻,法學專業因其就業面狹窄,已經成為低就業率的一個專業。調查表明,法學專業學生對就業形勢的認識比較理性,明顯感到就業的壓力。調查同時顯示,法學專業學生將報考公務員列為就業首選目標,大城市以及經濟較發達地區是就業首選地,對就業後收入期望值偏高。

一、就業前景分析

隨著國家經濟、科技和社會的發展,我國法制建設也處在一個迅速發展和逐步完善的時期,特別是我國“入世”以來,社會對法律專門人才的需求急劇增加,各經濟組織、律師事務所對法律專門人才的需求尤為突出。

法學專業是朝陽學科,從社會需要來看是大有發展前景的。從法律系畢業生就業現狀來看,他們擁有紮實的專業基礎,能夠在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就業前景非常廣泛,做警官、檢察官、法官、行政機關公務員;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務;做律師;到高校做法學教師;到研究所做法學研究者都是不錯的選擇。

法學專業對人才高素質、高學歷需求較高。他們不僅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素質,還要有深厚的專業知識背景和跨學科的行業知識。隨著近年來對法學人才的學歷要求越來越高,法學類專業畢業的本科生就業情況並不樂觀。但高學歷的法學專業研究生,特別是與經濟、國際交往相關聯專業的研究生,就業前景廣闊。

二、當前就業形勢

“法學怎麼了?”這或許是當下所有關心法學的人最想問的問題。從紅極一時的“專業龍”變成了“專業蟲”;從耀眼的“就業精英”變成了墊底的“就業勞工”;就業已冷到哈氣成冰,每年卻仍有那麼多考生報考得熱火朝天。近些年來,法學畢業生就業率低已經成為社會廣泛專注的問題。無論是“北大學生賣豬肉”還是“西政學生賣糖葫蘆”,種種新聞媒體誇張的背後,是人們對於法學教育的憂思與考量。根據法學專業歷年就業情況,形式之所以嚴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擴招。太多院校跟風設定法學專業,致法學專業太多太濫,才最終導致法學這塊“優質蛋糕”變了味。事實也確實如此。據瞭解,目前我國並未對高校設定法學院系設定統一標準。設定法學專業的門檻過低甚至沒有門檻,也使得我國高校出現許多“法學專業目睹之怪現狀”,如一些理工院校為升綜合大學而設法學;一些專科院校為提升品牌而設法學;一些院校雖設有法學,卻沒有專職教授,甚至沒有科班出身的法學老師……據不完全統計,2001年,我國設有法學本科專業的高校為292所;20**年約為560所,4年所增數量幾乎與過去20多年積累的數量持平;截至20**年底,該數值更是達到了634所,法學一躍成為了目前我國開設數量最多的'三大專業之一。至此,我國高校的“法學大躍進運動”也成功完成了三級跳。有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有30萬左右的法學本科在校生和22萬左右的法律專科在校生,比30年前增長了200多倍。一方面高校對法學專業的招生量在“大步向前”,另一方面,社會對法學人才的需求量卻是“步履蹣跚”,這就把大量“法學遺民”堵在了就業的高速路口。

②司考。號稱天下第一難的司法考試,作為法律職業的准入制度,阻礙了相當一部分人的前進腳步。

③專業教育。法學專業就業面的狹窄及其過高的門檻,目前高校的法學教育也只是根據傳統著眼於培養在法律職業部門從事法律職業的人才,而沒有根據人才市場需求變化著眼於更為巨集觀的市場需求為社會各行各業培養優秀的法律人才,與社會需求相對脫節。

④法學是一門社會學科,要求必須有豐富的社會實踐。就拿律師行業來說,律師所提供的商品是服務,所出賣的是自己的辦案經驗和法學知識的結合物,是利用自己的經驗和法學知識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這就需要法學專業的畢業生要有一定的辦案經驗,這樣才能很容易的找到法律工作,而其恰恰正是法學畢業生所缺少的。一定程度上正是法學專業的社會性質所決定的。脫離社會實踐的法律知識是沒有生命的。

⑤期望值過高。法學學生畢業後更青睞機關單位,對薪資、社會地位的要求比較高。

三、直面困境,問計未來

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法學專業的學生一方面要努力學好專業知識,提升自身能力,儘早培養一些以後需要的素質,尤其是一些綜合素質的提高,法學畢竟是一門實踐性的學科,所以實際動手能力解決問題能力都至關重要,只有在學習期間鍛鍊這方面的能力,使自己所學能為以後所用,這樣方可在就業競爭中脫穎而去;另一方面,畢業生也應該轉變就業觀念,拓展就業領域,像在地域選擇上可以考慮艱苦地區,在具體職業的選擇上,不拘泥於傳統的法律職業,而去選擇一些新興職業。

由於法學還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專業學生在充分學好本專業理論知識的情況下,還要深入生活,參加各種實踐活動,如到公、檢、法機關以及律師事務所等實習,學習實務操作,獲得一些經驗,並檢驗理論知識的正確性。法學天生是“以人為本”的科學,所以學生絕不能脫離社會,否則就是閉門造車。

法學專業學生在進入大四學習時,只要有各種可能的就業選擇,都要盡最大努力去嘗試(主要是參加各類招聘會和人才交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