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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幫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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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提供一篇調研報告給大家參考!

關於幫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調研報告

200X年9月,市委、市區政府下發了《關於在全市開展幫扶困難職工活動的意見》。兩年來,在市委市區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各單位的努力配合下,黨員幹部的積極參與下,幫扶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呈現出了“政府部門出臺政策幫、機關單位對口幫、黨員幹部結對幫”的特點,受到了困難職工和社會各界的擁戴和盛讚。尤其是職能部門出臺的優惠政策成為幫扶活動的主渠道,許多困難職工從中受益,擺脫了貧困。為了進一步深化幫扶活動,保持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按照市領導要求,市幫扶活動辦公室近期就我市幫扶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彙報如下:

一、有關部門出臺的優惠政策

1、市工商局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意見》。

2、市地稅局制定了《關於進一步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3、市教育局制定了《關於切實解決困難職工子女就學問題的意見》。

4、市衛生局制定了《關於對困難職工實行醫療衛生保障幫扶的通知》。

5、市房管局制定了《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和《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辦法》。

6、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轉發了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再就業優惠正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7、市民政局與市總工會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特困職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8、市司法局與市總工會聯合下發了《關於建立市職工法律服務站的通知》。

9、市財政局轉發了省財政廳《關於貫徹落實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有關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

二、優惠政策落實的總體情況 以上部門出臺的優惠政策是基於解決困難職工的“生活難、就業難、就學難、就醫難、住房難、訴訟難”等實際問題制定的,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和實用性,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幫扶機制,強化了幫扶活動。

1、領導重視 建立組織

在調查中發現,各單位都能充分認識到幫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幫扶工作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密切黨群幹群關係、推動漯河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有效舉措來抓,努力做到服務幫扶活動、服務困難職工。為了加強領導,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組長的幫扶活動領導小組,研究幫扶工作,制定幫扶計劃,實施幫扶活動,督促優惠政策的落實,深化幫扶活動的開展。

2、採取措施 落實政策 為了使與困難職工息息相關的優惠政策落實到位,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在幫扶活動中的作用,各職能部門採取措施,精心籌劃,周密部署,千方百計為困難職工創造良好的幫扶環境。如市工商局通過開闢困難職工再就業“綠色通道”、設立下崗職工再就業資訊諮詢服務熱線、引導和鼓勵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吸納下崗職工、支援國有企業提高自我消化富餘人員的能力等四條途徑扶持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下崗、困難職工開展了“零就業”家庭援助、就業渠道援助、政策援助、職業指導援助、提供就業資訊和崗位援助、技能培訓援助、社會保險關係接續援助、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援助等。市教育局下發了《關於在全市教育系統內組織開展與特困學生結對救助活動的通知》,對各學校明確要求,廣泛動員,層層落實;並就實行的教育優惠政策在市教育電視臺開闢專欄進行報道,在漯河內陸特區報教育週刊推出系列通訊《愛如潮湧》,宣傳教育扶貧典型事例。市地稅局把國家針對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制定的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編印成冊2000餘本,簡介2000餘份,免費發給困難職工,並及時為符合條件的辦理稅收減免。市民政局按照國務院“應保盡保”的要求,積極把特困職工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時,準備建立“扶貧超市”和經常性的捐助站,以加大對困難職工的幫扶救助力度。衛生局、司法局、財政局和房管局也都採取了相應措施,保證優惠政策在幫扶活動中及時到位,使每一位困難職工都能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心和關愛。

3、政策到位 效果明顯

從調查中得知,政府職能部門出臺的優惠政策,確實幫助困難職工解決了燃眉之急,無奈之困,對於促進我市的幫扶困難職工活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如市工商局扶持下崗職工柴聯營、劉慧敏在中華路市場經營服裝生意,每月減免工商費用220元;市第一人民醫院為二針腦梗塞患者周大娟減免醫療費用1000多元,為世林冶金有限公司心臟病患者李寶福、氣泵廠腦梗塞患者王海軍各免醫療費2000多元;市實驗幼兒園學生魏婉的家長雙雙下崗,生活貧困,該園在免除她的全部學雜費後,還送去救助金500元,解除了家庭的後顧之憂;困難職工韋勇受到工傷後,企業不但不支付醫療費,反而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在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的協調下,司法局法援中心受理了此案,無償進行法律援助,依法獲得了應有的賠償。 此次調查顯示:工商系統共幫助2038名下崗失業人員實現了再就業,減免各項工商費用75.6萬元;稅務系統有1141人享受了優惠政策,減免稅款157萬多元;教育系統幫扶困難學生7000多人次,減免學雜費140多萬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共發放《再就業優惠證》27495個,僅今年就安排3000多名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衛生系統為困難職工減免醫療費達236萬元;房管局已建成經濟適用住房21萬多平方米,200X年擬再建7.8萬平方米,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20人,另有200名困難職工即將搬進廉租住房;民政局發放《低保證》17656個,涉及人員39711人,今年支出低保金2321.4萬元;司法局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1起,減免費用22萬元,為困難職工挽回經濟損失200萬元左右。財政局元--8月份,累計撥付各類社保資金6591萬元。

三、幫扶優惠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我市的幫扶優惠政策的落實總體方面是好的,廣大職工和社會各界予以了充分肯定和認可。但是在調查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不和諧的情況,存在著一些問題。

1、在幫扶優惠政策的宣傳上存在漏洞。 許多企業和職工在談到幫扶優惠政策時,都表示不知道,或者說知道一些但不清楚具體內容,當然就無法享受到這些優惠政策了。市幫扶辦和優惠政策制定部門曾經採取措施進行了宣傳,如印製《幫扶手冊》和宣傳品等,現在看來效果不是十分明顯。加大宣傳是當前幫扶活動中必須認真對待的一項重要工作。

2、職能部門的硬性規定製約了優惠政策的落實。 工商、稅務等部門每年都要制定管理費和稅收目標任務,為了完成工作,他們採取了把徵收稅費與工資掛鉤的方法,基層所和工作人員頭上都戴了一頂“任務帽”。教育系統自從實行了“一費制”,學校收費大幅度下降,資金比較緊張。衛生系統由於無主病人增加,需要減免的困難病人多,醫院表態快無法承受。這些因素削弱了單位執行政策的積極性,無形中制約了優惠政策的落實。

3、具體執行單位認識不到位造成政策棚架。個別醫院、學校、工商所和稅務所等優惠政策具體執行部門出於經濟效益的考慮或其他原因,未按照主管部門制定的檔案規定執行,引發不良影響;據反映,市煤炭公司一下崗職工為了維持生活,在夜市上擺攤賣小百貨;當手持《再就業優惠證》到工商所要求減免有關費用時,遭到了拒絕;泰山南路國小的困難學生也不能享受到應有的費用減免政策。職工不解地問:國家規定有用嗎?另外還存在變相棚架的現象,就是在原來收費的基礎上,先增加,後減免,其實與原收費一樣。這些做法嚴重傷害了職工的感情,也與國家的政策格格不入。

4、有虛假冒的證件的現象。一些職工其實不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但是為了私利,自己製作了《再就業優惠證》、《低保證》和《特困職工證》,或借用他人的有效證件,騙取政策執行單位的信任,規避法律法規。

5、資金匱乏造成落實力度不夠。有些優惠政策的落實要有雄厚的資金作支撐,才能建立起長效機制。如在法援案件中,不能收取困難職工的任何費用,但辦案成本是不可避免的,如交通費、出差費等。困難職工沒有錢,律師更不會倒貼錢,因此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律師的主觀能動性,也將影響司法優惠政策的進一步落實。

四、建議

1、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幫扶優惠政策是解決下崗職工、困難職工實際問題的法律武器,為幫扶活動的進一步深化和開展創造了政策空間和制度保障。因此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紙等新聞媒體或藉助會議、開辦培訓班進行多形式、多層次地宣傳報道,讓下崗職工、困難職工瞭解政策、熟悉政策、依靠政策。

2、規範整合優惠政策。幫扶優惠政策是政府部門根據職能特點制定出臺的,各自為政,管理比較混亂。應把各家的優惠政策進行歸納彙總,整合政策資源後,以市委市區政府的名義統一下文,明確責任,強化落實,才能達到幫扶困難職工活動的最佳效果。

3、建立監督檢查機制。為了使幫扶優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實,建議由政府牽頭,各有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實行分組包乾的辦法,利用明查暗訪的形式對全市幫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對弄虛作假、棚架政策的行為堅決給與嚴肅查處。要建立目標考核制度,把貫徹幫扶優惠政策工作納入到考核領導班子和黨員幹部的一項重要內容,年底進行總結考核。

4、提高執行政策水平。幫扶優惠政策直接關係到下崗、困難職工的切身利益,也關係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要加強對各政策執行部門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執行政策水平,堅持“以人為本”思想為下崗、困難職工提供優質服務、高效服務,讓下崗、困難職工真正從中受益,儘快脫離貧困。

5、設立投訴熱線電話。為了方便職工對違反政策規定行為的舉報,加大協調、查處力度,各優惠政策制定部門要向社會公佈投訴熱線電話,或由政府指定某綜合部門設立統一的投訴熱線電話。對於所舉報的違規行為,要責令相關單位限時解決,責任人給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