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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 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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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讓我們好好寫份讀後感,把你的收穫和感想記錄下來吧。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語言學 讀後感,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語言學 讀後感

語言學 讀後感1

我最早得到《語言學綱要》是在一所教育學院,這所學院的教材庫讓我原價購買了《語言學綱要》。時間要追溯到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想來也是好遙遠的一種記憶了。我奔波了兩所大學才買到了在我記憶中彌足珍貴的那本書。現在又購買新一版的《語言學綱要》,目的是想據此開出一門語言學概論選修課——那倒不是我找不到以往的圖書了,因為之前的《語言學綱要》早已在我考上研究生之前就深深地烙下了我個人的印記:每一遍的細細閱讀,每一次的深入思考,每一點思想的火花,都在書本上記錄下來了;書本上刻畫了太多屬於我個人的東西,包括閱讀地點、閱讀時間,瞬間感悟……所有的細節都一一在案。因此我捨不得把讀過多遍的《語言學綱要》帶到學生當中——昔日陪伴我奮鬥的《語言學綱要》應該永遠屬於我個人生命體驗的一個見證,那是一份需要在個人的空間中展示的厚禮。為此,我只能重新購買《語言學綱要》。雖然我的案頭上已有6種不同作者編著的、不同出版社推出的、均可作為語言學概論課程教材的同類圖書,但就簡明、扼要,並富於啟發性這一特點來說,《語言學綱要》都具有無法替代的作用……

語言學 讀後感2

費迪南·德·索緒爾,法國瑞士語言學家,現代語言學理論的奠基者,被稱為現代語言學之父,也就是他將語言學塑造成一門獨立的學科,對世界語言學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索緒爾語言學也成為“索緒爾主義”,以語言和言語的區分為基礎,“就語言而研究語言”。

1 語法

索緒爾將語法定為語言學史的第一階段。古希臘哲學家們把語言分析和哲學研究合在一起進行,得出語法和邏輯形影相隨,至今我們也有切身體會,如我們學習西方英語中的語法和邏輯也是密不可分的。從赫爾曼·施泰塔爾在1864年,出版《特別顧及邏輯學的希臘和羅馬語言科學史》到柏拉圖區分出句子有靜詞和動詞兩個要素之後,經過《智者篇》闡述了謂詞,《克拉底魯篇》包含了名詞和動詞,一直到亞里士多德在靜詞、動詞的`連線上提出了“系動詞”的名稱,才逐漸完善了邏輯和語法著眼於主辭和謂辭、名稱動詞。其中,亞里士多德認為名詞是“因約定俗成而具有某種意義的,與時間無關的聲音”。

2 語文

語言學史的第二階段是語文學。語文學是與語言學完全不同的一門博大精深的語言,其中提到語言學和語文學的區別,語言學只研究語言本身,不涉及在一定歷史條件下語言的運用。在雅各布·格里木《論語言的起源》中,提出的古典語文學中,只關注語言習慣、詩歌藝術和作品內容,在基礎形態學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微乎其微。而如今,語文學也就是學派校定和訓釋的手段和工具,具有歷史時代性。例如,中國傳統語文學中“爾等”在歷史的演變下,成為了我們今天所講的“你們”等詞,都是將語言功能及說這種語言的人民的生活歷史所相關的一切問題包括在內。

在索緒爾看來,不涉及一定歷史條件下的語言運用,只研究語言本身的話,他將群體語言分為整體語言和個體語言。其中,在整體語言中又分為整體語言和抽象整體語言,並且整本語言學教程都是根據這幾點構成框架而展開。

3 語言與理性

語言與理性的區別和關係?到底邏輯占主導地位,還是語法佔主導地位?

“諸階段首先是語法,此由希臘人首創,法國人一成不變地承襲,它從未以哲學觀點審視整體語法本身,確切地說,它與邏輯有重要的關係。一切傳統語法皆為合乎規範的語法,也就是說,皆受擬定好規則的成見支配,並且在某種據稱正確的群體語言和另外據稱錯誤的群體語言之間予以區分,這一開始就是摒棄了從總體角度思考整體語言現象的全域性視野。”《索緒爾第一次和第三次普通語言學教程》(Ferdinand de Saussure:Cours de liuguisique generale,Premier et troisieme cours),法文文字由日人小松英輔編輯,日本學習院大學1993版,第181頁。而索緒爾認為,一切合乎規則的語法,所謂正確與否,只是多數人才想出來的標準。因此,語言、理性與邏輯,也就成了蛋生雞,雞生蛋的問題。

在特拉希《觀點要素學》中提到“人……當他轉回到自身並開始反思時,他就為自己的判斷規定規則,這就是邏輯學;為他的話語規定規則則就是語法;為他的慾望規定規則,這就是倫理學”。根據特拉希的觀點,語言本身就是一種制定規則,人們遵從規則,有了規範性,才會有所謂的語言,人類才能交流,才能進步,其實在規定規則形成語言的這個過程就是理性的,其答案也就不言自明。因此,語言學歷史的第一階段—語法,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語言學。

4 抽象的整體語言作為符號體系

整部《索緒爾第三次普通語言學教程》是一個具體清晰的框架,因為考慮到群體語言不具備統一性,無法將其進行分類,於是索緒爾將語言分為整體語言和個體語言。而“就語言而研究語言”是本書的中心,充分體現了語言是形式,而不是本質,這也是語言學研究者中眾所周知觀點,我們從內部進入一個符號體系來研究語言,就出現了能指和所指的概念。同時,由於語言的形成僅是為了表達人們的認知、觀念和想象,所以從人類社會一開始就將稱為語言的名稱分派給了不同的事物,讓概念和符號之間,能指和所指之間達成了一種成文的契約,即能指和所指分別構成符號的兩個要素,也是語言符號的一體兩面,互相對立,不可分割。為了在整體語言中更好地區分能指和所指,索緒爾聽覺和概念兩詞分別來說明。

能指在本質上具有時間性,是在歷史維度中人們聽覺反應的表象,而能指的存在呈現和反映了人們對這種聲音的心裡印記,也就是說,能指在本質上就是任意的。所指,簡單來說也是語言意義的本身,也就是人們通過語言所反映出來事物的概念。

對於符號的不變性和可變性來講,無論能指是什麼,對於它所代表的概念來說都是任意的,擁有可由另一個來代替的自由。相對來說,符號就不自由了,人類社會強加給符號所要表達的概念,深刻地反映了人們對語言的強制選擇性,看起來符號是可隨意改變的,但由於符號的巨大數量而構成語言,改變幾乎是不可能。在議案通行本中提到“歷代相傳的歷史因素完全支配著語言,排除任何一般的和突如其來的變化”,任何民族在一般情況下都滿足於它所接受的語言,以沉積的方式存在於構成這般人眾的每個人的大腦裡,當其參與到每個人的每時每刻時,因為它不停地在接收到人們的影響,就足以說明要對他革命是不可能的,根據這個歷史因素,解釋符號的不可變性完全是可以說通的。同時,索緒爾指出符號可變形的可變性,因為符號本身的延續性,其變化的選擇以連續性的原則為依據。

5 語言和言語

索普爾認為,“語言”和“言語”共同組成了言語活動。對於言語活動中被拆開的兩個部分,索緒爾分別進行了闡述,語言是言語活動中的社會部分,它不受個人意志的支配,是社會成員共有的;而言語是交流活動中受個人意志支配的部分,它帶有個人發音、用詞、意識等特點,整體語言給個體語言提供了構成言語的要素,也就是說,言語的要素是從整體中提取出來作為個體語言來運用和表達,而所表達的語言便成為了言語,具有個性化,以致於更加說明言語離不開語言的存在。

就像古希臘哲學家把語言分析和哲學研究合在一起進行,“索緒爾主義”所提出來的“語言”和“言語”也可以用哲學中共性和個性的觀點來解釋。共性決定事物的基本性質,指出不同事物的普遍性。同理,語言決定言語活動中的社會部分,讓人與人之間產生共性,使大眾可以接受的部分,這樣才能用於人類進行情感和言語活動的交流,從而成為推動社會的基柱。個性,是指一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特殊性質,揭示事物之間的差異性,很難找到所謂的規律。言語是交流活動中帶有個人色彩和思維的表達,並不一定是每個人理解和消化,從而完成讓事物間存在差異的使命。哲學中還指出,在一定條件下,共性和個性是可以互相轉化的,言語最初提出來的時候是不被人們所認可的,也就是說,任何個性不能完全包括在共性之中,但經過了時間歷史的洗禮,在言語活動中逐漸成為交流中必不可少的用語,它也就成為了一種語言被大眾群接受並使用。從中可得,言語也是相對有條件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