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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烈士紀念日設立的社會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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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紀念日,是指紀念本國英雄的法定紀念日。

2014烈士紀念日設立的社會評價

2014年8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聽取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草案)》的議案。草案規定,每年9月30日為國家烈士紀念日。

社會評價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常委委員普遍認為:設立烈士紀念日很有必要,這對緬懷烈士的豐功偉績,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精神動力,有積極推動作用。

遲萬春等委員認為:如果一個民族不崇尚英雄、不尊重英烈,這個民族是沒有出息、沒有希望的`,也很難再出英雄,更難造就英雄輩出的局面。

杜黎明委員認為:將紀念日定為每年的9月30日,正好是國慶節的前一天,讓全國人民永遠不要忘記先有無數先烈的前赴後繼、奮勇獻身,才有我們國家今天的繁榮富強、文明進步。

雲峰委員認為:有了紀念日,人民就有了表達的平臺,國家就有了緬懷紀念的依託,這對繼承烈士遺志非常有利。自古以來,中華民族就有崇拜英雄的情結,這種崇拜是對追尋正義、反抗壓迫侵略、自我犧牲精神的一種追求,紀念日的設立延續了這一精神。

鄧昌友委員認為:在一些人特別是青少年中,理想信念滑坡、價值觀扭曲、道德意識偏移。在這種情況下,通過設立紀念日緬懷革命先烈、弘揚烈士精神,對於我們更好地培養下一代革命事業的接班人,確保社會主義偉大事業順利發展,有重大意義。

劉振來委員認為:決定草案中講的烈士的範圍,不僅應包括1949年以前的近現代史上為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自由和解放而犧牲的烈士,也應包括1949年以後當代史上,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國家的建設繁榮發展而犧牲的烈士。當然還包括決定釋出以後犧牲的烈士。

龐麗娟等委員建議:將烈士紀念日名稱改為英烈節,時間改為清明節,因為這與中國傳統文化和民俗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