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每年的年終獎是眾多上班族的最大期盼,因為年終獎是不少上班族一年下來的辛苦錢,是勞動的回報。在新個稅計算方法中年終獎是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也受到了大家的關注。年終獎是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政策,解答大家對年終獎是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疑問。
(1)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專案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如:一個人的年終獎金為24000元,當月工資為51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數2000對應的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24000×10%-105=2295(元),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5100-3500)×10%-105=55(元),該納稅人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2295+55=2350(元)。
(2)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專案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案例』
小張2015年1月工資6000,年終獎36000,無其它收入。
小張工資部分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6000-3500)*3%=75元
小張年終獎(36000)部分應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
先將年終獎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因此,年終獎個稅為:
36000*10%-105=3495元。
小張2013年1月份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570元。
(二)月工資收入低於3500元的個稅計算
當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不超過3500元時,在計算個稅時,可以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員工當月工資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案例』
小張2015年1月工資2000,年終獎36000,無其它收入。
小張當月工資2000元,未超過費用扣除標準3500元,無個人所得稅。
小張2015年1月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為
3500-2000=1500元。
那麼小張年終獎的應納稅所得額為
36000-1500=34500元。
34500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的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
因此,小張年終獎的人稅為:
(36000-1500)*10%-105=33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