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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不發工資條給勞動者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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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條是什麼?它記錄勞動者的月收入分項和收入總額。單位不發工資條是否違法呢?根據《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投訴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應注意的事項。注意攜帶相關書面投訴材料;勞動關係證明材料;拖欠工資證明等。

企業不發工資條給勞動者違法嗎?

工資條是員工所在單位定期給員工反映工資的紙條,但並不是所有單位都給員工工資條,有的單位會將工資的各項明細表發給員工,但是有的單位是沒有的。工資收入一向是中國人談話中的大忌諱,一般不隨便提及。

公司不發工資條違法嗎?

《勞動法》規定,員工對於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等。因此,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6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工資條應該是企業發給員工本月工資的明細,能讓員工清楚瞭解自己的收入構成。一旦發生糾紛,工資條可以作為員工在這個公司的收入證明及其他明細證明,還能夠監督企業及時發放工資。

此外,工資條還能比較全面地反映員工每月工資總額,是否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有沒有在工資中扣除員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讓員工監督單位是否扣除不該扣除的其它專案等。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工資條可以作為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職工要仔細留存,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時發放和提供工資明細,員工可向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

投訴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應注意的事項:

不少勞動者因證據不足或攜帶材料不齊全等原因,使相關勞動部門監察員無法及時進行立案調查,往往會“白跑一趟”。因此提醒廣大勞動者,針對單位拖欠工資,進行投訴時務必攜帶以下材料:

1、書面投訴材料(內容包括:被投訴單位名稱、工商營業執照註冊地、單位地址及負責人聯絡電話、本人姓名、住址、從事工作工種,工作起止時間,拖欠金額,涉及人數及其聯絡電話)。

2、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影印件。

3、拖欠工資證明(如用工單位出具的欠條,考勤表,工資發放表)影印件。

4、其他證明材料。(針對未簽訂勞動合同,可將工作證或進出入單位證件)

5、涉及人員有效法律證件及影印件(身份證或戶口本)。

此外,還需注意的是,若與企業發生就有關工資數額存在爭議的,請直接向當地人事勞動爭議仲裁中心申訴或向當地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解決。

工資條一般要具備哪些事項呢?在看工資條時應該怎麼看?要注意些什麼?

工資條通常包含如下專案:工號、職工姓名、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福利費、住房公積金、社保繳費、應發工資、個人所得稅和實發工資。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15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因此,員工領到工資條後應檢視公司代扣代繳的專案是否屬於法定專案,代扣代繳的數額是否準確。另外,工資條應該妥善儲存,如日後發生勞動糾紛,可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