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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寶山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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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確定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配租方案並向社會公佈。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上海寶山區公租房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上海寶山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上海寶山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的單位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設立在本區範圍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或團體;

2、單位員工應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

3、單位員工與該單位簽訂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由單位承諾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金;

4、租金由單位直接支付或單位提供擔保後由員工直接支付。

(二)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的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與本區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2年以上,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1年以上(含1年),且與本區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

(三)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的'個人或單位員工及家庭全體成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住房面積的計算標準按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2、未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和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3、本市、區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拓展:

(一)個人申請人配租標準:

1、單身申請人,可以承租1套一居室住房;

2、家庭申請人,2至3人可承租1套二居室;個人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房源供應數量選擇承租較小的房型。

(二)單位申請人所安排入住員工配租標準:

1、參照個人申請人執行;

2、承租集體公寓型公租房,可安排1戶多人居住,但人均居住面積應不低於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