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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2021年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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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成都公租房2021年申請條件,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成都公租房2021年申請條件

成都公租房2021年申請條件

一、收入中等偏下的家庭申請條件:

(1)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上。

(2)主申請人具有正式成都城鎮戶口。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成都無城鎮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二、成都戶籍單身居民申請條件:

(1)具有成都正式城鎮戶口。

(2)申請人在成都無城鎮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3)若申請人未滿35週歲(成年孤兒除外)的,須在中心城區工作並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拓展內容:

一、申請流程: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無房家庭,持戶口簿、身份證、婚姻證明原件至戶籍所在區房管部門(高新區為區規劃建設局)登記;

2、單身無房職工,持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原件至戶籍所在區房管部門登記;

3、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持戶口簿、身份證、勞動(聘用)合同、繳納綜合社會保險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原件至用人單位所在區房管部門登記。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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