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持證人員在調離管理機構管理範圍時需要辦理會計證調轉,那麼會計調入單位工作證明應該怎麼寫呢,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會計調入單位工作證明範本,歡迎閱讀。
會計證調入手續:
一、辦理物件 持證人員在不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範圍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並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辦理調入手續。
二、提交材料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註冊、變更、調轉登記表(可登陸各網站提交申請後生成並自行列印,並加蓋單位公章); 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③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 ④個人資訊磁碟。(跨省調動不需提供)
三、辦理期限: 五個工作日。 四、受理部門 調入手續受理部門: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
會計調入單位工作證明範本一
某某同志
在某某單位從事會計工作,由於工作需要,特將會計證從某某地財政局轉到某某地財政局,特此證明。
公司地址:
公司電話:
私人電話:
證明人:某某 年 月 日 (蓋公章)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最終以財政局規定為準,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和後果。
會計調入單位工作證明範本二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已經在我單位從事財務工作,因工作需要,特申請將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檔案調轉到 ______省_______(市/區)財政局,
單位地址:
聯絡方式: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加蓋單位公章)
會計調入單位工作證明範本三
xxx財政局:
茲證明xxx(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自xxxx年xx月起至今,在我單位財務部從事會計工作(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號:xxxxxxx)。現由於工作需要, 特將會計證從xxxx財政局轉到xxxx財政局,現請有關財政部門給予辦理該同志的會計證的調轉及遷入註冊手續。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