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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打工的工作證明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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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打工的工作證明應該怎麼寫?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檔案,一般用於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其需要工作單位出具,並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個人打工的工作證明,歡迎大家閱讀。

個人打工的工作證明怎麼寫

個人打工的工作證明1

茲有___________同志,性別_____,身份證號碼(軍官證,護照)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今一直在我單位工作,與我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________。目前在______________部門擔任職務。

特此證明。

  ××××(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打工的工作證明2

我廠工程師×××同志,技術員×××同志,前往湖北、廣東、海南等省,檢查並修理我廠出產的××牌熱水器,希有關單位給予幫助。

特此證明。

  ××柿×市×××廠(公章)

  ××年×月×日

個人打工的.工作證明3

茲證明xx先生,身份證號碼為xx,系我單位工作人員,自xxxx年xx月至今一直在我單位工作,在我單位已工作xx年。目前從事xx工作,擔任xx職務。

近一年度該員工稅後月均收入人民幣15000(一萬五千)元(含稅後的工資,獎金,津貼,住房公積金),股份分紅及其他收入)。

特此證明。

本單位保證上述證明真實、有效。

  單位公章(或人力資源部門章)

  年 月 日

個人打工的工作證明4

證明xx先生/女士,身份證明資料為 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號碼為__________,系我單位工作人員,自___年___月至今一直在我單位工作,在我單位已工作___年。

目前從事___工作,擔任___職務。

  單位公章(或人力資源部門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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