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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動場所規劃佈局和建設管理工作總結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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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城鄉規劃編制涉及宗教事業的有關工作情況

宗教活動場所規劃佈局和建設管理工作總結範文

我局於2010年開始編制全縣鄉鎮規劃,實現了城鄉規劃的全覆蓋,對於宗教事業方面的工作主要為以下方面:

一是對具有重要意義和歷史文化久遠的宗教活動場所予以保護。我縣城鄉宗教場所眾多,大佛寺、圭峰禪院、萬年寺是川東北知名的佛教聖地,百福寺、賀勝寺歷史悠久。規劃倡導完善宗教場所道路交通、給排水、消防等配套基礎設施的完善,加強百福寺、賀勝寺等歷史建築的保護,延續歷史文化、保護歷史遺存。

二是嚴格按照宗教行業發展專項規劃合理規劃佈局宗教活動場所。我中心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對原歷史形成的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的宗教場所在規劃當中予以保留,對行業主管部門批准新建的如縣城、大全、仙林等鄉鎮新建的基督教宗教活動場所在規劃中予以落實。

二、關於依法審批宗教建築建設的有關工作情況

積極協助作好宗教場所建設工作。積極配合民宗局,會同國土、鄉鎮、建設單位做好宗教活動場所的選址、施工許可和建設管理工作,提高服務水平,為依法管理宗教事業提供基礎保障。

三、下步工作建議

一是建議完善宗教場所相關手續,推進宗教事務的依法管理。由於大多數宗教活動場所建成年代久遠,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續,建議通過聯席會議的`方式,作為遺留問題完善相關手續。

二是建議加強宗教場所的安全設施建設和管理。我縣信教群眾眾多,大部分宗教活動場所安全設施不到位、配套不完善,建議通過專項整治,促進安全設施整改落實到位,建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制度,確保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是建議鼓勵“宗教+旅遊”發展模式。大佛寺、百福寺、萬年寺、圭峰禪院等宗教活動場所所處地自然風景秀麗,建議以宗教活動場所為基礎,完善相應的旅遊基礎設施,大力爭取和整合專案資金,對歷史久遠和較破舊的宗教建築進行修復或復原性重建,促進縣域鄉村旅遊的發展。

四是縣域內已有較多的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群眾,建議不再新批准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