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委託印製合同,信守執行:
委託印製合同【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茲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甲方 達成以下協議:
一、專案概要:
二、專案明細:
專案名稱:
⑴尺 寸: ⑵設計製作: ⑶紙 張: ⑷頁 數: ⑸色 數: ⑹後道加工:
⑺數 量:
單價: 總價:
三、付款方式:
開始製作之日起支付價格總額之30%,小樣確定後支付20%,餘款50%於交貨當日付清。
四、交貨方式
印刷加工:在確認打樣稿後 個工作日內交貨。
交貨地點:甲方公司北京地址,乙方承擔運費,產品風險自交貨時轉移。
五、印刷質量標準
1、乙方前期製作應按提供樣稿之要求按時,按質完成,印刷品質量以簽字樣稿為準驗收;甲方應負責有關內容的及時校核確認以及收貨驗貨。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製作的稿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過四次的樣稿確認。在乙方提供第四次確認稿時,甲方應完成所有的確認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四次確認稿後仍需要進行修改,甲方同意視修改內容額外支付每頁不超過100元的改稿費用。
3、如為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樣稿與菲林不一致的情況,乙方不保證印刷顏色與所提供樣稿的絕對一致,而應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為準
4、彩色印刷品的色差範圍正負應不超過樣稿的10%,套印允許誤差應小於0.2mm.
其他如需檢驗的專案按國家新聞出版行業標準有關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質量標準驗收
5、甲方對印刷質量有任何異議,須在交貨後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負責除印刷以外發行、廣告的連帶責任。
六、智慧財產權及保密
1、乙方應對甲方製作發行方式、計劃嚴格保密。
2、乙方設計人員應自覺保護甲方提供的一切用於排版印刷的電子文件,不得擅自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為甲方雜誌製作的平面設計,其著作權屬於甲方。
4、乙方應妥善儲存雜誌的所有電子設計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應予提供;合同終止後,若雙方不再續約,乙方應將所有電子設計稿件、菲林交給甲方。
八、合同其它條款
交貨數量同意允許正負5%的短溢裝。如溢裝的情況,甲方有權選擇是否按合同單價接收 超裝之貨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贈送他人或以任何價格出售,作其他客戶印刷業務參考樣本除外。如短裝在5%之內,乙方須按合同單價從合同總價中扣除相應金額,但不另行補足數量。如短裝在5%以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缺貨品。
由於政策變化、政府行政行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導致其中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此合同未盡事項,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並經協商無效,應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爭議解決。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執行的情況,雙方應友好協商延期履行,協商不成或確實無法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委託印製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公司標誌設計或公司產品商標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專案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專案設計時間
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設計預付款之日起協議生效,協議生效後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設計初稿。
三、費用結算
1.此專案設計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整;設計預付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_________元整。
2.當甲方確認最終設計稿件後,乙方向甲方提交企業標誌設計的向量電子檔案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四、作品提交形式
甲方定稿並付清所有設計費後,乙方向甲方提交標誌(或商標)設計電子文件一份。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本協議中甲方所要求製作的資訊內容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2.甲、乙雙方指派專人代表負責此標誌設計的.聯絡協調工作。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後向乙方提供與此標誌設計相關的背景資料。
3.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向甲方提交標誌設計初稿。
4.甲方收到乙方設計的初稿後,及時向乙方反饋修改建議,乙方收到建議後及時調整修改。
5.甲方確認設計稿件後,乙方向甲方提交向量電子檔案一份;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設計費。
六、智慧財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乙方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 (需另外簽訂著作權轉讓協議) ;但乙方享有署名權並保留用於參展,評選,展示的權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付清所有設計費後,乙方不得把此設計方案交給任何第三方使用。
3.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協議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已經展開設計工作,如甲方提出終止協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設計定金,乙方不退還;如乙方提出終止合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設計定金,乙方退還給甲方。
(2)在乙方提交給甲方的設計初稿得到甲方認可後的時間裡,乙方已經全面展開印刷應用的設計製作工作,甲方如提出終止協議,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全額的設計費用。
八、爭議解決
凡因訂立,解釋,履行本協議時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解決或者協商不成,可由一方提交該方住所地法院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簽字蓋章有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原則進行協商)。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