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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農村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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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農村房屋買賣合同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

賣方:(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 房屋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房屋為正房四間、東西偏方各一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萬 千元整(¥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過戶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房屋院落(包括:正房間、廂房間)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該院落具體位置為:

東鄰: 西鄰:

南鄰: 北鄰:

登記長度為: 米、寬度為 米,面積共 平米。

二、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轉讓,附屬物包括:

三、、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xxx大寫;即xxx小寫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應在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五、本合同生效後,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違約金。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願意賠付乙方全部轉讓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後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xx原因確實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相關證件交乙方儲存。如遇xx徵地拆遷,該院落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村委會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電腦列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賣方):(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買方):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村委會意見:

村委會蓋章: 年 月 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3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配偶: 身份證號碼: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青島市市北區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款收據)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共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系 村委在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由甲方於 年付款購得。該房有/無儲藏室,面積:平方米。該房現尚無房地產所有權證。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該房屋尚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本協議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甲方將房屋以現狀交接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屋的現狀有充分的瞭解。甲方應同時將該房屋的購房合同、付款收據、契稅單據、房產證等有關該房屋的手續交付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或政府行為、法律法規規定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無效,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七、如因該房屋被拆遷或徵用,因該房屋所獲得的任何補償由乙方獲得,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甲方不能以戶口在該房屋而要求分得任何補償。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配偶:

乙方:

日期:年月日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4

賣方:__________(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_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概況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房屋佔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樓,一樓為___個門面,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國籍: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絡電話: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國籍:____電話:____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國籍: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絡電話: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國籍:____電話:____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位於第______層,共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不包括±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包括±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簽字):

  聯絡電話:

  乙 方(簽字):

  聯絡電話:

  見證人: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6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具體情景如下:甲方自願將座落在村第號(自建住宅)的房屋出售給乙方,四至為: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條: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xxx(大寫)共 元整,小寫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一次給付給甲方。

第三條:異常約定:

1、甲方保證在交付房子時,甲方在該房屋上不設有他項權,如抵押權等。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職責。

3、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甲方保證自我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並保證不管以後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4、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團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居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全力配合乙方一齊解決妥善,若所以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5、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能夠辦理農村團體土地使用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對該房屋的土地僅有使用權,如乙方自願放下不再使用該土地時,該土地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該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五條: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歸甲方所有,住房面積賠償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今後如乙方就此房屋出賣時,需要甲方簽字時,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證明人另存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證明人:

年 月 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7

簽訂時光:

簽訂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於 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群眾成員。

二、房屋狀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街道 ,相鄰為 ,建築面積 ,北屋 ,東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積為 ,房屋登記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 名下。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群眾土地,並徵得其他村民和村群眾同意,能夠長期佔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徵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佔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六、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並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 的賬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一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 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能夠解除本合同並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職責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帶給的賬號之日起 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並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一天支付 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能夠解除本合同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職責,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後 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用心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後,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僅限於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後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於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佔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佔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生妨礙乙方佔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並支付全部購房款100%的違約金。

十二、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群眾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並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

甲 方(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乙 方(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附:

見證人宣告

見證人宣告如下:

1、見證人與甲乙雙方同為 群眾組織成員;

2、見證人與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就本房屋買賣不存在任何利益糾紛;

3、本合同經我們見證,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不存在脅迫、暴力強迫等違法狀況,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4、本合同在20xx年 月 日在 家中籤訂,現場參與人員有甲方、乙方和見證人總計四人,雙方簽字蓋章後本合同生效。

見證人(簽字捺印):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20xx年 月 日

本見證宣告是_______雙方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見證宣告,是買賣合同的補充說明,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8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x市 x鎮 x村 x號(自建住宅)的房屋,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共萬仟佰元(小寫元),乙方在 xx年 x月 x日前,一次付給甲方。

三、雙方同意於 xx年 x月 x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好過戶手續。

五、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由 x方負擔。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經房地產交易主管機關稽核後,上述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中證人(簽字):

xx年x月x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9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佔地面積約為__________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屋樓,一樓為___個門面,_______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0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由於我國目前尚無專門的'法律規定來規範和解決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因此,審判實踐中,對如何處理這類糾紛存在很大的分歧。

認為買賣合同無效的有之(無效論),認為有效的有之(有效論),認為合同無效但房屋可不予返還的有之(無效不返還論),一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這使得很多法官在審理具體案件時感到無所適從,從而導致不同法院和法官判案結果呈現很大的差異性,這在一定程度上給司法公正帶來了不應有的負面影響。因此,如何就現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這類糾紛作出正確、規範、統一的裁判不僅是當務之急,也是勢在必行。

對於農村房屋能否買賣這個問題,是審判人員在處理這類糾紛首先必須面對並予以解決的問題。如果這一問題認識模糊,案子就沒法審下去。審判實踐中,對這個問題一直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農村房屋買賣事關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而我國法律禁止轉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因此,農村房屋不能買賣;另一種意見認為,我國法律沒有禁止農村房屋買賣的明文規定,法無禁止即自由”,只要雙方合意,就可以買賣。要搞清農村房屋能否買賣這個問題,可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

1、農村房屋能否出售。

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規定,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物權法》第六十四條也規定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對照該兩條規定,我們認定農村房屋是農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應是不容置疑的。既然農村房屋是農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財產,那麼從理論角度來說,作為農村房屋所有權人的農村居民 ,完全可以依法對其房屋行使所有權,當然包括其中能充分體現所有權權能的處分權。再從我國目前的立法精神和法律現狀來看,據筆者所知,我國到目前為止,並無禁止農村居民出售自己農村房屋的法律、法規規定;相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第62條中卻有: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規定,從上面法律規定精神來看,國家還是肯定農村房屋是可以出售的,沒有要禁止和干涉農村居民行使房屋所有權的立法意圖。那麼,既然有賣就有買,因此農村房屋是可以買賣的。

 2、農村宅基地不能轉讓的規定是否必然導致農村房屋也不能轉讓

農村房屋買賣必然會涉及房屋下土地即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這個敏感的法律問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居民為建造自住房屋,對農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一種佔有、使用的權利,它是我國特有的一種用益物權形式。 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民對自己依法獲得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無處置權。這在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就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明確規定。由此可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按法律規定是受嚴格限制的。這些限制性規定,雖不是針對農村房屋能否出售作出的,但基於農村房屋與其所付著的土地緊密關聯性和我國傳統的房隨地走、房地一體的習慣思維,農村房屋買賣因此變得異常複雜起來。這種房隨地走、房地一體的認識,使審判實踐中不少審判人員將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能否轉讓當成了左右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無效的法寶,並以此作為裁判的依據。那麼,農村宅基地不能任意轉讓的規定是否必然導致農村房屋也不能轉讓呢?筆者認為,雖然在物理上和人們的習慣思維上,農村房屋與農村宅基地密不可分;但是,我國現行法律對房屋所有權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卻是分開規定的,他們是兩種各自獨立存在的權利,並無主從之分;而且目前我國也並無明確的法律規定要求這兩種權利在發生變更時必須同步進行。人們之所以有房隨地走(或地隨房走)、房地一體的說法,是由於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及相關學者理論的影響。這其實是對農村房屋買賣的一種誤解。因為,房、地同時轉讓、房地一體原則是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針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市計畫區國有土地範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而專門規定的特有原則;其他可參照此規定執行的情形,也只有該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在都市計畫區外的國有土地範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交易活動以及實施房地產管理”這種情況。從上面規定我們可以看出,該原則所適用的物件和範圍都是特定的,其立足點為國有土地和城市房產,並非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村房屋。而農村房屋和農村宅基地不同於城市房產和國有土地的特殊性,自然決定了我們不能盲目地套用這種原則。因此,筆者認為,在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農村房屋買賣也必須執行房隨地走、房地一體、同時轉讓原則的情況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限制流轉的規定並不必然決定農村房屋不能買賣。

總之,應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過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 年 月 日,在處購買的座落在白城市洮北區的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土地證號。

二、房屋價款: 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壹萬捌千圓整,¥:18,000.00元。

三、房屋價款的交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乙方在20xx年 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壹萬捌千圓整,¥:18,000.00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時為乙方出具收款憑證;乙方交付全部房屋價款同時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證及與房屋有關證件全部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四、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辦理,所發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房屋交付前,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全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的費用(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發生房產被佔及徵用所得的補償款一律歸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權。應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返回乙方所屬期間對房屋的維護及維修費用及購房款人民幣壹萬捌千圓整,並按房款總價50%賠償。

八、如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見證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收 據

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款系: 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2

近年,農村的房地產市場逐漸活躍,農民往往將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與他人。購買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來打工者,還有的則是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類似的房屋買賣中產生的糾紛也較多。該類案件訴至法院後,涉及的首要問題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種意見認為,如果購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買賣合同不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則應認定合同有效。另一種意見認為,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而無處分的權利,而出售住房的行為,實際上已處分了宅基地使用權,故合同應認定無效。

爭議產生的原因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下稱《土地法》)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儘管該條是針對宅基地申請而規定的,但從該法及該條的規定來看,農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並未予禁止,也未對該出售行為設定任何限制。但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集體組織的成員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通過房屋的轉讓,也將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權一併轉讓,將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擴大到非集體組織成員、甚至是城鎮戶口的居民。同樣,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房屋轉讓只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也有可能使購房者通過房屋的受讓而使自己擁有的宅基地面積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那麼,農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轉讓,這類合同的效力應如何認定就非常值得關注和思考。

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持審慎的態度,緣於國家對農村土地的一貫政策規定。《土地法》明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從八十年代以來,國務院多次行文,強調對耕地的保護。有關行政規章、檔案對農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請也規定了嚴格的審批程式。1993年11月1日實施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規定:農村村民建房的,應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政府稽核、縣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再向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政府批准後,由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也應由鄉級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城鎮居民如需使用集體土地建房,還應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再按上述兩種情況辦理審批手續。因此,有人認為,既然宅基地申請有嚴格的規定,村民轉讓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問題,應從嚴掌握。只有在買受人按有關規定申請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後,才能認定購房合同有效。如果這種觀點成立,村民售房的權利將無從行使。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又有三種具體情況: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三是已在集體組織落戶,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對第二種情況的村民,儘管其已有一處宅基地,但如無法定理由,也很難再申請到第二處宅基地。對第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必須經過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為發生在村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也將難以進行。售房者首先要審查購房者的具體情況,這無疑是不現實的。如果是村民集體組織外部成員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將更為嚴格。如果將這些規定適用於售房行為,購房者的資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將難上加難。

通過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規規定,不難看出,國家對宅基地申請是嚴格控制的,而上述規定並不涉及村民已按規定申請到宅基地並按審批手續建造房屋,但關係到在出售房屋問題上發生爭議如何認定。看待這一問題,究其實質是如何認定宅基地的權利性質,以及宅基地上的權利與地上建築物的權利關係。

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分為國家和集體兩種。宅基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由集體組織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劃撥給村民使用。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可以在該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著物。作為使用權人無權單獨轉讓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權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權的完整權能屬於宅基地使用權人。此時,房屋的所有權與土地的所有權分屬不同的權利主體,雙方在權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牽制。而房屋與土地緊密結合的特點決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協,或者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

如果只能允許房隨地走,那麼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將影響其房屋的所有權的行使。他只能對其建築物或其他附著物享有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而無從行使最重要的處分的權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權人慾走出農村、到處面的世界開創一番事業,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築只能通過出租來發揮物的效用。無疑,這使其權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許地隨房走,即村民有權出售住房,村民對房屋所有權的行使將不存在任何障礙,那麼此舉是否有礙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享有的所有權呢?筆者認為,並不影響。宅基地一旦劃撥給村民使用,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土地實際上並不能行使更多的權利。當村民出售房屋時,僅僅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人換了另外的主體,村民並不能通過出售房屋而從中獲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獲得出售建築物的利益。因此,對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利益並不存在侵犯的問題。且允許農村房屋自由轉讓,將使農村的房屋發揮最大的效用。

物權法草案第十五章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從草案規定可看出,草案允許農村房屋出售。該草案第272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轉讓的,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第273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抵押的,在實現該抵押權時,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由此可見,草案對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關係采地隨房走。

應該說草案的規定是積極、合理並可行的。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權與農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權。城市居民出售擁有所有權的住房,法律並未設定特別的規定。城市的房改房與農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處,房改房的售價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設部規定已售公房上市應當向國家或產權單位補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國家對城市房地產二級市場持積極的開放政策。農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權與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權的權屬方面並無二致,如果對村民售房採限制性政策,對村民來說是不公平的。為此,筆者建議,國家對村民售房也可考慮參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關做法,由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為村民,其無償使用宅基地是基於其特定的社員身份,通過購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員身份,完全可以通過向土地的所有權人交納一定的費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是具有社員身份的人,可分為兩種情況:其已有宅基地且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可以購買他人的住房,但必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果是沒有宅基地或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可以經過報批後,無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此考慮與國家的土地政策並不矛盾,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是採取嚴格的政策,而宅基地與耕地性質不同,經過合法報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築物或附著物,一般不會再恢復到耕地性質,允許農村村民出售房屋與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政策並無牴觸。因此,對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應當採用放開的政策。關於宅基地的控制應當在宅基地的申請上從嚴把關。“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建議改為“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總之,筆者認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沒有其他違法行為,以認定有效為宜。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3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______,房屋佔地面積約為____________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___樓,一樓為______個門面,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4

賣方 :____ 姓名:__國籍:____ :______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絡電話: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國籍:____電話:____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__

買方 :____ 姓名:__國籍:____ :______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絡電話: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國籍:____電話:____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 坐落於____;位於第______層,共______ ,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用途為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 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 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 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 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 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

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籤於__________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5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市**鎮**村**號(自建住宅)的房屋,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共**萬**仟**佰**圓(小寫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付給甲方。

三、雙方同意於**年**月**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職責。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好過戶手續。

五、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由方負擔。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經房地產交易主管機關稽核後,上述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中證人(簽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