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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汽車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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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事宜簽訂二手汽車買賣合同。

二手汽車買賣合同

二手汽車買賣合同(1)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甲方 現將 車轉讓於乙方 .該車車牌號為碼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現訂立汽車轉讓合同如下:

第一條: 汽車質量:該車於 年 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 年 月。該車養路費繳至 年 月 旬,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第二條: 汽車價格: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 元。

第三條: 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時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說明汽車的現狀。

2.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以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第四條: 車輛過戶:車輛必須過戶,一切費用均由買方承擔。雙方共同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第五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將車輛驗收合格後,先付¥ 元定金給甲方,待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將本合同餘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六條: 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參照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二手汽車買賣合同(2)

合同編號( )

甲方(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程式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乙方(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程式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輛基本資訊

品牌型號: ;車牌號碼: ;

車輛型別: ;車身顏色: ;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碼: ;

表徵里程: 萬公里;

使用性質:□家庭用車 □公務用車 □營運用車 □ 其他 ;

2.車輛相關憑證

登記證號: ;初次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行駛證:□有(證號 ) □無

年檢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購置稅完稅證明:□有(證號 ) □無

養路費交付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交強險:□有(至 年 月) □無

其他相關保險:□有(險種 ;至 年 月)

□無

附加費發票:□有(發票編號 ) □無

購車原始發票:□有(發票編號 ) □無

質量保證:□有(質保範圍 )

□無

3.車輛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徑: ;

缸數: ;發動機功率: ;

氣囊: ;驅動方式: ;

排放標準: ;變速器形式: ;

abs: □有 □無

其他重要引數:

4.車輛事故和修理情況

(1)車輛事故情況:□曾發生 □未發生

(2)車輛損傷和修理情況:

5.車輛權屬狀況

(1)車輛所有人姓名或名稱:

(2)車輛設定擔保(抵押或質押)情況:□已設定 □未設定

6.車輛其他相關資訊:

第二條 車輛價款、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買方應於賣方交付車輛時當場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 %,餘款應於登記機關受理車輛轉移登記資料後 日內支付。(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由 方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 定金

買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 %(≤20%)人民幣 元(小寫: 元)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輛價款。

買方交付定金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收受定金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車輛轉移登記、車輛交付及風險負擔

1、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向買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提供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協助買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包括保險、養路費等移轉手續)

2、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買方交付車輛及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所列相關憑證。如是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車輛車輛轉移登記手續的,買賣雙方應與第三方約定,該第三方應於交易車輛的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辦理完成的當日向買方交付相關憑證。

3、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前,由賣方承擔;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後,由買方承擔。但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買方應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本條所指風險負擔是指交易的二手車輛因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發生毀損滅失的損失應由哪一方負擔。

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自買方提車之時起,由買方承擔。但是提車之前產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五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買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賣方應當按照約定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2、賣方應當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同時賣方還應當保證其向買方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3、賣方應向買方充分披露車輛的質量狀況,包括車輛事故情況、車輛損傷情況、車輛修理情況等。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應向買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並提供售後服務清單,不得擅自增加未經買方同意的服務專案。

4、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在將二手車銷售給買方之前必須對車輛進行檢測和整備,使車輛能夠達到安全使用要求。

5、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如果車輛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或行駛里程在6萬公里以內的車輛(以先到者為準,營運車除外),應向用戶提供不少於3個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質量保證。質量保證範圍為發動機系統、轉向系統、傳動系統、制動系統、懸掛系統等。

6、賣方的車輛如屬退出營運的營運車輛,應將車輛上的營運設施和營運標示清除。

7、買方應於車輛交付前就賣方披露的車輛狀況進行查驗、確認。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在合同履行之前,買賣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車輛如果存在權利瑕疵或者質量故障,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賣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規定的義務,故意隱瞞或者虛假陳述車輛質量狀況,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及其相關憑證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賣方遲延履行,經買方催告後 日內仍不履行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4、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遲延履行,經賣方催告後 日內仍不履行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買方賠償損失。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6、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買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7、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手汽車買賣合同(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非營運。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元,剩餘車款雙方按照約定用乙方的建築材料折抵。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乙方應按照約定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甲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5、由於該車輛以較低的價位賣給乙方,該車自2010年3月到現在的所有交通違章由乙方自己處理。

6、由於該車輛乙方需要保留車號,該車輛暫不過戶,如需過戶賣方應該積極配合並提供相關的手續。該車輛自交付給乙方即日,所有權即發生轉移,交付後因該車所發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如: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提供的建築材料折抵剩餘車款,其建築材料價格不得高於同行業價格。

8、因該車輛所發生的一切過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員會庫爾勒分會仲裁;

第六條 其他

1.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