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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採購合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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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簡易採購合同樣本,以便共同遵守。

簡易採購合同樣本

簡易採購合同樣本【1】

出賣人(以下略稱甲方):姓名: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略稱乙方):姓名:________

根據《合約法》及有關法令、法例的劃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約。

第一條甲方誌願將其房屋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並志願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次:

(一)座落於___,建築平面或物體表面的大___平方米;

(二)房屋的佔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國有地盤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

該房屋佔用規模內的地盤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第二條上面所說的房產的生意業務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條乙方在___前應向甲方給付定金人民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上面所說的定金在乙方___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於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日內將該購房合約範本房屋全部價款給付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

第五條甲方承諾在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日將房屋交給給乙方,並在交給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甲方應在___前將其落戶居住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第六條甲方承諾幷包管,依法享有本合約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掛號構造申請管理房屋佔有權變更掛號手續,依法取得房屋掛號在乙方名下的《房屋佔有權證》;並在乙方領取《房屋佔有權證》後,按有關劃定向地盤治理部門申請管理當房屋地盤使用權變更掛號手續。

該房屋地盤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管理:

□該房屋地盤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地盤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約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地盤使用權為劃撥材料購銷合約範本取得,根據有關劃定,其轉讓需繳納地盤出讓金或地盤收入金的,雙方約定,該用度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已有約定外,管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度劃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房屋毀損、滅失的危害自□房屋正式交給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該房屋正式交給時,物業治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置懲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包管已如實陳述本合約所售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包管該房屋在生意業務時沒有產權糾紛或影響雙方生意業務的不論什麼法令障礙,有關按揭、抵押、租賃、稅項等,甲方均在合約發生效力前辦妥。發生效力後如有上面所說的未清事變,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10月1日條乙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過期支付房價款的,每一過期裝備購銷合約範本一天,按應付未付房價款的極其之___支付違約金。乙方過期支付房價款超過___日,甲方有權排除本合約,甲方在排除合約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履行義務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過期交給房屋的,每一過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極其之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過期交給房屋超過___日,乙方有權排除本合約。甲方應在乙方排除本合約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2、如因甲方的存心或不韙造成乙方不克不及在本合約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購銷合約範本大全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本合約未央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和本合約的附件均為本合約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不論什麼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處理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依法由群眾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約一式___份。此中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提交處理房屋權屬掛號構造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簡易採購合同樣本【2】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簡易採購合同樣本【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一、印刷品名稱、數量及交貨日期:

二、加工原料:

三、質量和式樣:

四、定貨數量的差額幅度:

五、貨款結算,憑運輸部門的運單向銀行辦理託收。

六、原材料供應:

七、印件確定後,雙方中途變更應提前日通知對方協商同意,否則應負違約責任,並應賠償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外地使用者,可由乙方代辦運輸,乙方一經運出即為交貨,一切包裝費、運雜費均由甲方負擔。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經雙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簡易採購合同樣本【4】

1. 合同介紹

1.1 甲方(採購方)

甲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 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採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本採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術語、關鍵詞

解釋

物品

係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採購方提供的一切軟體、硬體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係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除錯、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採購物品說明

3.1 採購物品及說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驗收款。在採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後,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後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 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並按裝置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於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4 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後,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裝置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裝置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 安裝、除錯與驗收

6.1 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採購物品”的安裝和除錯工作,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採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效能指標。

6.2 在安裝除錯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除錯和其他輔助工作。

6.3 乙方安裝除錯完畢後,甲方組織人員對採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採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採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1)如果採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2)如果採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6.3 當所有的採購物品都通過甲方的驗收後,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採購物品正式交付給甲方。之後,甲方將驗收款(見合同條款4.3)支付給乙方。

7. 品質保證與維護

7.1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採購物品”是全新的、技術是先進的、質量是良好的、效能是穩定可靠的、數量是完整無缺的。

7.2 乙方承諾質量保證期:採購物品通過驗收之日起,系統軟硬體保修六個月。本保證不包含由於甲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後果。

7.3 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硬體裝置、軟體和系統進行維護或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保修期結束後乙方依然負責對所售裝置進行維護或維修,其間產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裝置保修期結束後一旦甲方要求進行升級和改造,乙方保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如果採購物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維護要求後,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重大故障,需要現場維護,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交通允許的情況下)

8. 違約與賠償

8.1 甲方違約處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裝置安裝順延,乙方技術人員由此滯留在安裝地點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8.2 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裝置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9. 保密

9.1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資料、資訊、計算機軟體、專有技術、設計方案等智慧財產權及價格條款等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方應採取保密措施,予以嚴密保守。

9.2 除為了維護操作相關裝置而需接觸乙方有關技術資料等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甲方有關人員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員洩露乙方的任何保密資訊,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交換或洩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術資料”,如違反本條規定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經濟損失。

9.3 甲方的保密義務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後 年(由雙方商定)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檔案送交對方。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並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後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11. 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後簽字方的簽字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採購物品”最終保證期限屆滿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保密條款、爭議解決和雙方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並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12. 爭議解決

12.1 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12.3 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並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4 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13. 合同確認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