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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合同簡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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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場地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場地租賃合同簡易版

場地租賃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乙方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憑甲方____________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憑場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於________________.

二、租憑時間

乙方租憑甲方____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憑 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憑____等地終止日期至 年____月____日。

三、租憑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在專用期間,甲方應確保場地設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租憑場地重複租憑給第三方。

(三)乙方因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按電業部門計價標準,據實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續簽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憑場地進行租憑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二)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場地租賃合同【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有關租賃物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租賃物坐落於海南省海口市金盤建設一橫路,用地面積3527、3平方米,整棟建築總計7層(除東部一、二層990平方米建築面積外),土地使用權以拍賣方式取得。產權證明書號為(2010)海中法執申訴字第6號。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有關產權證明書的原件並向乙方提供影印件。

1、2本合同所稱的“租賃物”均包括附屬設施裝置及用地面積3527、3平方米,下同。

1、3租賃物的基本情況見附件(一),租賃物附屬設施裝置見附件(二)。

二、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上述租賃物作為教學及其有關的活動使用,乙方經營期間,對租賃物有使用權、轉租權。

三、租賃期限

3、1租賃期共12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3、2甲方應於2013年月日前按現狀向乙方交付租賃物,同時甲方給予乙方2個月的免費裝修期(該期限不計收租金)。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3租賃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需繼續承租的,可以於租賃期滿前1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

3、4租賃期滿,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物而甲方未提出異議的,雙方另籤續租合同,其租金數額另行商定。

四、租金及支付

4、1雙方約定租賃期內前三年租金為¥300萬元,自第四年始每三年遞增10%,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租金為¥330萬元整(大寫:叄百叄拾萬元整);2019年月日—2022年月日租金為¥363萬元整(大寫:叄百陸拾叄萬元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2025年月日租金為¥399、3萬元整(大寫:叄百玖拾玖萬叄仟元整)。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為轉帳(甲方指定的收款銀行,收款單位名稱為:海南騰鵬實業有限公司,開戶行為:__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

4、2乙方應於2013年月日前支付第一個半年租金和押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整;其後租金應在每個半年度期滿前30天之內全額支付;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為稅前金額,如乙方要求甲方開具稅票,稅費則有乙方承擔。

五、保證條款

5、1甲方保證對租賃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權,租賃物在交付時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也沒有設定任何他項權利;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等,甲方均在交付前處理完畢,如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上述事項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5、2甲方承擔租賃物上包括但不限於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等稅費;

5、3甲方應協助乙方協調好與周邊單位、居民的關係,以便為乙方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5、4甲方保證乙方對租賃物及相應公共區域享有廣告位使用權、收益權;

5、5甲方保證本合同租賃物水、電的暢通;

5、6甲方不得拆遷租賃物,使其使用面積縮小。

六、維修(含養護,下同)義務和租賃物使用要求

6、1乙方應對租賃物進行定期維修,以保證自身安全使用,並自行承擔相應維修費用;

6、2除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外,乙方對租賃物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裝置無需徵得甲方同意。

6、3乙方使用租賃物需要對水、電等設施進行改造(增容)的,應由乙方負責,相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4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租賃物內的消防、供水、供電、汙水處理、生產安全和其他附屬設施乙方應自行維護及修繕,並自行承擔相應費用及按時交納;

6、5乙方在租賃物上的裝修、裝潢以及增添或更換的裝置,在合同終止返還租賃物時,除可以由乙方直接搬走的以外,其他租賃物附屬物不得拆除。

七、返還租賃物

7、1合同終止後,甲方應在乙方返還租賃物之日起五日內驗收完畢並書面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2甲方應當在驗收期內將返還租賃物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書面乙方。甲方未在驗收期通知的,視為租賃物返還符合約定。

八、租賃物的轉租、交換和出賣、抵押

在不影響本租賃合同履行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將租賃物轉租或與第三人承租的租賃物交換;轉租或交換的,其收益歸乙方,但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保持不變。

九、合同變更、終止

9、1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本合同約定其他情形的,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9、2有下列情形或本合同約定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

(1)因不可歸責於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客觀原因(包括地震、洪水、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租賃物毀損、滅失或者導致租賃物無法滿足乙方正常經營需要的;

(2)乙方因自身發展規模變化,租賃物已無法滿足實際需要的,乙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同意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可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a、甲方未按時交付租賃物,經乙方催告後逾期15日內仍未交付的;

b、租賃物因其自身情況或第三方主張權利、甲方與第三方產生糾紛等原因而無法正常使用或不能實現租賃目的;

c、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連續超過30天的;

(4)因政府拆遷、規劃調整等導致合同終止的,甲方應根據實際承租時間計算租金並將多收租金返還乙方;

屬於上述第(1)(2)(4)項情形的,除按照實際租賃期間結算外,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另外,出現(4)項情形時,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處置租賃物補償事宜。

十、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約責任:

10、1、1租賃物未按照約定條件交付時,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15日內修復,逾期未修復完畢的,甲方應按超出的天數折算並減少租金;

10、1、2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內容,需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10、2乙方違約責任:10、2、1乙方遲延支付租金,經甲方催告後在五日內仍未支付,每遲延一天,按當期遲延支付金額0、2‰向甲方計算支付滯納金,但是逾期不得超過30天;

10、2、2租賃期屆滿乙方應及時返還租賃物,逾期30天內,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本合同的日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佔用費;逾期30日,租賃物內的乙方所有物品歸甲方所有;

10、2、3租賃期間內,乙方可以在租賃場地修建建築物,但相應報建等手續及建設費用均應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拆除歸甲方所有,不作任何補償;

10、2、4租賃期間內,乙方應遵章守法,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影響租金的交納;

10、2、5合同期滿乙方返還標的物不符合本合同6、5約定時,應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合同期滿乙方應繳清所有有關費用,甲方按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10、2、6租賃物自交付之日起,其安全事項由乙方負責,由此帶來的一切風險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同意通過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簽章日期:___________

場地租賃合同【3】

甲方:××××××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及××酒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場地)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場地)位置和麵積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業用房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大街101號××××大廈b座六層,使用面積為 2700 平方米。

1.2 具體的租賃區域詳見附件1:房屋(場地)平面圖。

第二條:租賃房屋(場地)的用途

所租房屋(場地)的用途為 文化娛樂(××酒城)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免租金期限

3.1 租賃期限為 20 年,自 XX年 6月01日至 2025 年 05 月 31日。

3.2 免租金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XX年02月28日。

第四條:租金和定金

4.1 租金的確定適用逐年遞增的辦法確定。其中,第1—2年為人民幣 2元/平方米/天,月租金總額為 162,000元,三個月租金總額為 486,000元,年租金總額為 1,944,000元(大寫: 壹佰玖拾肆萬肆仟元 )。第3—XX年,每天每平方米2.7元,第11—20年按經營情況租金另定。

上述一個月按30天,一年按360天計算。

上述租金中不含水、電、空調、供暖、垃圾處理等費用。

4.2 乙方於簽署合同後 3 日內向甲方支付 3個月的租金作為定金。如果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如果甲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4.3 免租期結束後,定金同時作為履約保證金。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或商場的有關制度在乙方經營期間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義務時給予乙方相應處罰。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時,乙方應在10日內補齊。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予以返還。

4.4每 3個月為一個租金支付週期,,除第一期租金按本條4.5執行外,以後每期的租金應提前 30天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為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4.5第一期租金的交納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前3日內支付。

第五條:續租優先權及轉租

5.1 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需要續租的,乙方應在期滿前 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否則,期限屆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5.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房屋(場地)。

第六條:其他費用

6.1 乙方正常經營所發生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

6.2 乙方裝修和改建以及專用和專有裝置的安裝、除錯、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甲方負責安裝水、電、天然氣表,但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水電費的標準按北京市的規定價格執行,空調費按實際使用電錶數字計算。

6.4 垃圾清運費由乙方自負。

6.5 甲方協助乙方申請有線電視、通訊、寬頻的開通,有關開戶和使用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6 應由房屋(場地)產權方交納的有關房屋(場地)本身的費用與土地使用費用、能源費等,以及房屋(場地)主體結構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工程改造引起的房屋(場地)主體結構變化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以上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種稅費,除由乙方直接根據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繳納外,甲方根據有關規定憑單據、發票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七條:所租房屋(場地)的交付

7.1 乙方應在簽訂合同時與甲方工程部門協商裝修改建事宜,如涉及變更原中央空調系統、公共橋架、消防報警、噴灑系統、防排煙系統、防火分割槽消防通道、主體結構變更時,須經設計單位認可。

7.2 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先向甲方提供裝修施工圖紙一套(含電路圖、效果圖、材料清單),經甲方批准並進行現場交接後,乙方的施工單位應持資質證明辦理進場手續,方可對租賃場進行裝修。

7.3 甲方已於 XX 年 4 月 29 日前將房屋(場地)(毛坯房,指裝置現狀)交給乙方進行裝修、改造。

第八條:所租房屋(場地)的使用

8.1 乙方進場改造施工以及正常經營後,享有該房屋(場地)的使用權,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乙方保證:

8.1.1 所租房屋(場地)的用途為 文化娛樂(××酒城)。

8.1.2 應遵守××××大廈的有關規定,愛護房屋(場地)及其附屬裝置設施,防止損害。

8.1.3 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確需改變時,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給予配合,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1.4 乙方應負責在所租房屋(場地)區域內自行安裝的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

8.1.5 乙方對所租房屋(場地)及其專供乙方使用的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必須及時報告和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8.1.6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乙方必須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消防安全責任

9.1 甲方負責消防驗收,所租房屋(場地)乙方在二次裝修引起的消防系統變更,乙方自行完成消防報驗手續,甲方給予配合,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9.2 乙方在租賃期間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制度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因乙方原因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9.3 乙方應在所租房屋(場地)內按有關規定自行配置滅火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9.4 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所租房屋(場地)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在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的合理時間內檢查所租房屋(場地)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無理拒絕。

第十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0.1 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將所租房屋(場地)交付乙方使用。

10.2 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所租房屋(場地)的外牆進行企業廣告發布和企業宣傳,位置、費用另議。乙方釋出廣告必須事先自行徵得廣告主管部門的認可。

10.3 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與門窗、水、電、消防、照明、空調和客貨電梯等裝置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範,質量完好,安全可靠,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10.4 乙方與××××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發生工作矛盾時,由甲方負責協調和調解。

10.5 乙方辦理各項執照及許可證,需甲方協助時,甲方應提供方便和服務。

10.6 甲方保留以下權利:

10.6.1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隨時派遣工作人員進入乙方所租賃房屋(場地)進行有關固定裝置檢查和維修。

10.6.2 甲方有權在本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帶領其他有意租賃者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間到乙方租賃房屋(場地)視察參觀。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11.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法營業所需的全部有效資質證件(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管理部門加蓋紅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委託書、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衛生許可證影印件、商標註冊證影印件、稅務登記證影印件等)。

乙方應在營業前,申辦好營業執照及企業分支結構註冊和稅務登記、衛生許可證等一切手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11.2 乙方保證按時交納租金和水、電、空調等基礎能源費及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11.3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與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大廈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並按商城的統一標準交納各種物業管理費用。

11.4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遵守××××大廈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商城有關安全和消防的規定,服從××××大廈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11.5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合法正當的經營活動,按國家規定按時交納經營的各項稅費。

11.6 乙方有責任在進行裝修改造的過程中,不破壞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不得將租賃房屋(場地)內不屬於乙方的.財產作為向任何第三者以任何形式的債務擔保。

11.7 負責所租房屋(場地)的內部防火安全、門前三包、室內衛生、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11.8 乙方的經營人員應具備身份證或暫住證、務工證、健康證明、婚育證等,乙方應保證並要求其經營人員能夠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商城的規定。乙方應將其經營人員的上述證明的影印件提供給甲方。

第十二條:退租

12.1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在 20 日內完成撤場工作,並將所租房屋(場地)及其甲方原有的專用裝置設施恢復原狀(自然損耗除外)後交付甲方。

12.2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保證甲方原有的專用裝置設施正常、可靠執行。

12.3 甲方同意乙方將其自行購置的裝置和設施拆除與撤出,但乙方拆除和撤出有關裝置設施後有損甲方房屋(場地)及其附屬物的除外。

12.4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應由乙方承擔的全部租金和其它費用後,甲方原則上保障乙方的撤場工作不受干擾。

12.5 除上述約定外,退租的未盡事宜屆時雙方具體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 如果甲方不能按時完成交接工作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水、電、消防、空調、電梯等裝置的驗收滯後,使乙方因此而延誤工期,則所延誤之時間應視為乙方免租期。

13.2 甲方應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暖和空調與新風的正常供應,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應免除在此期間乙方的房租,由於乙方失誤操作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3.3 如乙方欠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每延期 1天,除租金和相關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所欠金額 3‰ 作滯納金。

13.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並收回所租房屋(場地),乙方履約保證金和預付租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13.4.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或改變所租房屋(場地)用途的;

13.4.2 拖欠租金達1個月或所欠租金及其他費用的總金額相當於1個月租金的;

13.4.3 利用所租房屋(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13.4.4 故意損壞所租房屋(場地)和裝置設施,造成其他商戶無法正常經營的;

13.4.5 違反安全、消防的有關規定,多次經***、消防部門或甲方警告不能及時改正或釀成災害發生,造成損失的。

13.5 無論什麼原因,乙方車撤場時,若依據本合同約定欠交甲方各項費用的,甲方有權限制乙方將其自行購置的裝置和設施拆除與撤出,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未清償全部所欠費用前留置其裝置設施等一切財產。

13.6 甲方瞭解乙方違約的事實而又接受租金時,不能視為甲方放棄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除非甲方明確以書面方式或放棄上述權利。

13.7 在合同有效期內, 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 6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終止合同,但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提出終止合同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在終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13.8 如因國家建設或遇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在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 日內,雙方持本合同和有關證明檔案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登記備案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