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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委託合同模板彙總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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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品】委託合同模板彙總5篇

委託合同 篇1

甲方:廣州xx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電話: 傳真:

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以OEM方式生產“ ” 商標的 產品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經 公司授權【參見《商標授權委託書》或《購銷合同》附件】,委託乙方生產“ ”商標的 產品。

授權方公司資料:

二、“ ”商標 產品的模具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模具進行生產。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模具及技術資料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或因各種原因解除後均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自己直接使用或在此基礎上改造使用該技術資料,也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洩露相關技術資料。本協議期滿終止或本協議因各種原因解除時,乙方應當將甲方提供的模具及技術資料返還給甲方。

三、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 ”商標 產品的規格型號為 ,產品數量為 臺,由乙方分批生產交貨。

各批次的型號、規格、數量、單價、交貨期限等,甲乙雙方每批次另行簽訂訂貨合同執行。

四、產品保修期限

1、乙方生產的“ ”商標 產品質量必須符合 公司的企業標準,乙方對委託生產的產品質量承擔責任,整機保修 年,其中第一年內保換,第 年內免費維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費。

2、保修期限從甲方提貨當日開始計算。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六、運輸及費用:

1、交(提)貨地點: 。

2、運輸方式: 。

3、運輸費用負擔: 。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1、當雙方簽訂本協議後,雙方將以此協議作為基礎,每次訂貨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訂單,由乙方負責人確認後才視為合格的訂貨合同,訂貨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合格的訂貨合同不受本協議條款約束。

2、貨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

3、乙方對甲方所訂貨物的交貨期限,從乙方負責人確認甲方訂單之日起計算。

八、驗貨的標準、方法和期限:

1、甲方對貨物的驗收標準和方法依據甲方和乙方商議認可的質量檔案為依據。

2、甲方對貨物的驗收期限為收到貨物之日起算 天內完成。

3、甲方認為貨物有質量問題時,可向乙方提出異議並可以拒絕收取貨物。

4、甲方提出質量異議期限為驗收貨物即日起算180日內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在三日內給予處理答覆,超過答覆期限視為保修處理。

九、獨家銷售要求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 ” 商標 產品只具有甲方委託範圍內的生產製造權,無經營銷售權。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或因各種原因解除後五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通過甲方以外的渠道向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銷售甲方委託其加工生產的 “ ”商標 產品。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或因各種原因解除後五年內,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私下直接或間接與授權方 公司或其關聯企業、供貨商、產品銷售商直接聯絡、報價、交易,也不得私自接受來自授權方 公司或其關聯企業、供貨商、產品銷售商關於“ ”商標 產品的訂單或“ ”商標的其他產品或其他商標的

產品訂單。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五年內,乙方如有來自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的有關“ ”商標 產品的詢價或訂單,乙方應轉交給甲方,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私自接受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的有關“ ”商標 產品的詢價或訂單。

十、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若有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有別於乙方委託甲方加工生產的 產品,從而會影響到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的 產品的銷售並影響到甲方的經濟利益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有關協議,以保障甲乙雙方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害。

十一、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或因各種原因解除後五年內,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中約定的任一情形的,乙方應當為其每次違約行為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佰萬圓(¥2,000,000.00),並在甲方發現乙方違約行為並向其發出警告函的叄個月內支付給甲方。

若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又有新的合作約定,該五年期限自動順延至新的合作約定完成後五年內。

2、乙方違反訂貨合同中關於交貨期限的約定,延期交貨的,每延期一日,應當向甲方支付當批次貨款總額萬分之八的違約金;延期超過15日,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要求乙方全額退還貨款並支付當批次貨款總額30%的違約金。

3、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的保密義務,應當向甲方支付壹佰萬元(¥1,000,000.0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一併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包括甲方為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支付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十二、解決糾紛的方式:

1、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2、協商解決不成,需要訴訟的,任一方均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2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有效期滿,如需繼續委託生產,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加工協議。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託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道路旅遊運輸的有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誠實守信、公平的原則經過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是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批准取得相應旅遊運輸資格的企業法人。 2、甲方應按具體趟次合同的要求提供車輛所提供的車輛技術等級應達到交通部規定的一級車況等級要求並具備完備的營運手續。 3、甲方所派駕駛員應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旅遊客運駕駛員條件駕駛員應嚴格按照乙方旅遊團隊執行計劃提供服務服從乙方委派的導遊按照團隊執行計劃作出的安排。未經乙方同意駕駛員不得搭乘他人。 4、甲方保持車內設施如電視、空調、音響、座椅、窗簾等的完好並正常使用提供優質服務。 5、車輛在執行途中發生故障_______小時以內不能修復的甲方應就近安排相同或相近類別車輛接駁。 6、乙方旅遊團隊人數超過車輛核定的載客人數或乙方委派的導遊私自增加遊客人數以及乙方團隊執行計劃違反了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的甲方及其委派的駕駛員有權拒絕承運。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乙方應是經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依法成立的具備旅遊業務經營資格的企業法人。 8、乙方在簽訂趟次合同時應同時向甲方提供旅遊團隊名稱、人數、國籍、所需車輛型別及等級、旅遊線路、用車時間安排及接送地點等用車情況。 乙方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應在旅遊團隊出發前一天交給甲方。乙方提供的團隊執行計劃應符合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9、乙方委派的導遊應負責安排好駕駛員的住宿保證並督促駕駛員充分休息確保旅遊團隊的運輸安全。 10、趟次合同簽訂的當日乙方應按趟次合同約定運輸費用的10向甲方交納訂金合同履行完畢合同_____天內向甲方付清合同約定運輸費用乙方不再承擔甲方運輸過程中的其他費用。 11、車輛執行途中發生故障_____小時以內不能修復甲方又無法安排接駁車輛時乙方可自行組織車輛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不得超過約定運輸費用的_____。 12、乙方安排的團隊執行計劃應符合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乙方組織的旅遊團隊人數不得超過客車核定的載客人數。

三、甲方的違約責任 13、甲方擅自變更運輸工具而降低服務標準的退還降低服務標準多收的費用並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運輸費用_____的違約金提高服務標準的不應加收費用。 14、由於甲方或駕駛員的原因產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1延誤接團時間造成旅遊團隊滯留而延誤行程計劃的 2車輛在執行途中發生故障造成旅遊團隊滯留而延誤行程計劃的 3因駕駛員違章駕駛或客車技術狀況、裝備的問題造成團隊人員人身傷害及行包毀損、滅失的 4甲方所派駕駛員不按照乙方旅遊團隊執行計劃提供服務的 5甲方所提供服務不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損害旅客合法權益的。

四、乙方的違約責任 15、由於旅遊團隊原因延誤行程計劃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6、乙方及其委派導遊改變執行計劃應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增加運輸里程或時間所產生的費用。擅自改變執行計劃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17、旅遊團隊人員造成車輛裝置、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其他約定 18、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徵得對方同意。

19、車輛執行途中發生不可抗力如暴雨、地震、山體滑坡、塌方等級造成道路中斷而需臨時改道行駛增加里程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按_____元/公里支付行程被迫中止的乙方按實際用車情況支付費用。 20、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甲、乙雙方應共同配合做好有關善後工作。

21、賠償金或違約金應明確責任之日起10日內償付逾期償付的每延遲一日加付5的滯納金。 22、甲乙雙方簽訂的旅遊運輸趟次合同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4、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或提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可選擇以下_____ 的方式解決 a、向______申請仲裁 b、向人民法院起訴。

2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發貨單位名稱:

聯絡人: 聯絡電話:

收貨單位名稱: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二、運送貨物及運價情況

三、貨物價值:

貨物保價、保險:

四、包裝要求:

1、託運貨物的包裝由甲方負責,應足以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

2、託運需冷藏保溫的貨物,託運人應在運單中註明運輸貨物的冷藏溫度和在一定時間內的保持溫度要求。

五、裝卸地點:裝貨地點: ;運達地點:

六、付款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後,託運方付給承運方定金 元。貨物運輸後,按月結算一次,同時憑開具的運輸發票給付運費;以現金或銀行匯票結算。如遇油費調整增減 %,運費單價雙方協商增減。

七、運輸時間要求:以簽訂合同之日到二0 年 月 日止完成本合同的運輸任務。每次運輸時間、運輸數量按託運方書面(電話)通知和運單要求。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①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及運輸方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②貨物交付託運後,到達約定地點之前,可以變更到貨地點和收貨人,或解除合同,但應支付因此給承運人增加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

2、甲方的義務:①按合同約定憑貨物運輸發票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②如實告知承運人所託運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等;③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承運人交付貨物。④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檔案提交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的權利:①要求託運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貨物;②憑貨物運輸發票向託運方或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 乙方的義務:①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②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a、電話;b、書面;c、其它 );③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④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內乾淨無汙染物、殘留物。對於承運特種貨物的車輛和集裝箱運輸車輛,需配備符合運輸要求的特殊裝置或專用裝置;⑤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根據合同記載貨物名稱、數量、包裝方式等,核對貨物;⑥對運輸貨物特別是貴重物品,提示託運人保險或者保價。

九、貨物安全及賠償

貨物運輸到達後,承運人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按下列方式處理:

1、收貨人在收貨時,應當即對貨物數量按照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數量、規格進行驗收,如果發現貨物滅失、短少或損壞,乙方應按照《貨運規則》填寫《貨運事故記錄》(一式叄份),由收貨人簽字,並交給收貨人一份。

2、貨物滅失、短少,按甲方在《發貨單》或《提貨單》所記明的價值,並減出滅失、短少部份的運輸進行賠償;貨物損壞,按損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況,由雙方協商賠償,協商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貨物滅失、損壞之索償權,一般由收貨人行使。在收貨人不行使的情況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賠人的《賠償請求書》後的十日內,應提出賠償方案。乙方未提出賠償方案,視為同意索賠人提出的賠償請求,並應在二十天內作出賠償,

十、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支付給承運方違約金______。

2、在託運的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和禁運物品,造成車輛毀損或被相關執法部門查封、扣押或貨物滅失,給承運人造成損失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貨物包裝原因,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人責任

1、由於承運人過錯,造成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承運人應支付給託運人違約金______。

2、因承運人責任將貨物錯送或錯交,應將貨物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按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人按(a、有保價的,按保價宣告價格賠償;b、保險運輸按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商定的協議辦理;c、按______承擔賠償責任;d、按貨物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經舉證後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變化;(3)貨物的'合理損耗;(4)託運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5)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缺、變質。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依法按第 種方式解決: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事項

1、合同為甲方和乙方的長期合同,每次運輸業務不再另行簽訂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以後再共同協商。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地址: 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電話: 電話: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資訊。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絡,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稽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字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檔案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委託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地址:

乙方(受託方):

營業執照號碼: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經營服務(下稱“經營託管”或“託管”)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託管物業(房屋及附屬設施)簡況

1、託管物業位於泰安市區泰山弗爾曼酒店公寓的 房屋,建築面積共計約為 平方米(具體物業房號、權屬證號、所有權人詳細名單見附件),。

2、託管物業需按照 四 星級酒店客房標準裝修,並至少應包括下列附屬設施:

(1)電器類:電視機、機頂盒、冰箱、空調、洗衣機、組合式廚房裝置、熱水器、電熱水壺。

(2)傢俱類:沙發、茶几、餐桌、餐椅子、電視櫃、衣櫃、陽臺休閒茶几和椅子、睡床、床墊、床頭櫃。

(3)其他類:窗簾等。

(4)配套設施:會議室

3、上述附屬設施的詳細清單,在甲方交付託管物業時,由雙方清點後簽字蓋章確認,確認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若交付時房間沒有達到以上要求,甲方必須按照以上要求配齊或委託乙方代為配置(須另行簽署代購委託書),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託管物業用途

該物業用途為:度假式公寓出租經營。

第三條 經營託管許可權

針對委託乙方管理經營的物業,甲方授予乙方如下許可權:

1、乙方具有排他的經營管理許可權,自主制定經營和管理模式;

2、乙方根據市場需求自主制定物業租賃價格或打折促銷策略;

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務團隊,團隊人員與甲方無關;

4、其他乙方應享有的經營託管物業之權利。

第四條 經營託管期限

1、本次經營託管服務的期限自甲方託管房屋全部交房之日起3年,交付的具體時間雙方確定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應在上述補充協議約定的日期內將符合約定條件的託管物業交付給乙方。代理期限屆滿後,如甲方有意繼續託管物業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五條經營收入分成及支付方式

1、 經雙方同意,甲方選擇以下方式中的第 種方式取得收益。

①對託管物業所獲得的經營收入按甲、乙方各按50 %的比例分配。② 甲方享有委託房源總房款8%的年收益。

2、甲方應得的經營收入分成款在扣除相關需要代繳的費用後,於次月的二十五日之前,由乙方按月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賬號見附件),同時,乙方以簡訊、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確認回覆;若自乙方發出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未回覆的,則視為甲方已經確認。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順延到節假日和休息日後上班的3天內支付及發出;最後一期經營收入分成款則應在租賃代理期限屆滿後三十個工作日內結清。

第六條相關費用

1、託管期間,雙方承擔費用:

(1)、乙方承擔費用:

a.水費

b.電費

c.燃氣費

d.寬頻月費

e.有線電視月費

f. 布草清潔、洗滌費用

g.營業易耗品消耗

h.託管物業廣告費用

i.服務人力成本

j.其他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

k.房屋租賃稅

(2)、甲方承擔費用:

a.裝修、整改費用

b.經營物業所需的基本配置費用

c.非因乙方或客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傢俱,電器損壞或更換電器及配件等維修費用 d.有線電視初裝費

e.寬頻初裝費

f.物業房產等政府稅費及滯納金、罰款

g.其他非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

上述費用雙方另有約定,雙方按約定承擔。甲方承諾該專案沒有物業管理費。如有,物業費由甲方承擔。

2、交付託管物業時,甲方負責結清該物業交付前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費、電費、水費、燃氣費、有線電視和寬頻費等)。交付託管物業前,若甲方、乙方、第三方之間因此產生爭議,甲方應解決,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與乙方無關。影響託管物業經營的,甲方應向乙方、預訂或入住客人賠償全部損失。

第七條物業(房屋及附屬設施)維護

1、經營託管期間,因附屬設施自然折舊或質量問題以及小區建築、物業管理、託管物業裝修等原因造成損壞需要維修或重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經營託管過程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意外損壞和丟失需要維修或重置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權對託管物業的日常簡單維護和維修,維修費用超出100元/套的,乙方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即可修理;如遇影響客人入住的,或非因乙方原因無法聯絡甲方的,乙方可自行維修,事後通知甲方;維修費用低於100元/套的,乙方可自行維修,事後通知甲方。

3、物業託管經營期間,發生重大被盜、火災及人身傷害等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先行處理,之後乙方有權向甲方依法追償或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償,甲方應依法賠償或積極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償。

4、為保證託管物業的入住率及品質,託管物業在託管達到800間夜以上(不含甲方及其親友自住時間),應對託管物業的牆面進行全面的粉刷翻新,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此外,乙方亦可根據託管物業的實際情況,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對牆面進行全面粉刷、油漆等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及時收取經營收入分成款,除非乙方有正當理由或徵得甲方同意逾期支付的。

2、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將託管物業交付給乙方,並保證在整個託管期內託管物業無使用糾紛,交付時附屬設施能正常使用。

3、經營託管期間,如果託管物業所在小區統一改裝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於供水、供電、供氣裝置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發生的改裝費和設施裝置添置費,均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拒絕改裝,以免影響乙方對託管物業的租賃業務開展,否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在經營託管期內,與乙方核對確認沒有客人預訂或入住時,甲方有權檢查物業及附屬設施的保養和使用情況,甲方不得擅自增減室內物品及設施。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5、甲方臨時行使免費入住權僅限於19層和20層的42套房源,甲方可通過途家網站了解託管物業的預訂情況,若甲方託管物業未被客人預訂,甲方可通過下業主自住訂單行使免費入住權。

若甲方託管物業已被預定的,乙方向甲方出示託管物業已預定的相關憑證,並可根據乙方所經營的其他託管物業就近安排甲方入住,甲方承擔物業經營差價。

如乙方經營物業均有客人入住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行使免費入住權,甲方要求乙方安排其他物業入住,乙方可以配合協助,但由此產生的房費、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和

寬頻費等所有相關費用均有甲方承擔。

6、甲方行使免費入住權入住託管物業,無需支付住宿費用,但是自住期間產生的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和寬頻等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7、甲方行使免費入住權時,若仍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務,則按服務專案收取費用。(詳見附加服務專案收費標準)

8、甲方應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其對託管物業擁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處分權,並保證在整個經營託管期內,乙方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單獨佔有、使用和管理經營託管物業,不受非法干涉、侵犯。因甲方原因而發生的託管物業的產權、債務等各類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並確保乙方及客人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影響,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及客人全部損失。

9、甲方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物業委託乙方之外的第三方託管、代理等,否則應承擔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因乙方重大過錯導致託管物業受到嚴重損壞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過錯而所造成的損失。

10、甲方將其與租賃經營無關的私人物品,留存在託管物業內的,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租賃業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雙方確認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由乙方封存或甲方自行上鎖。

另外,未經雙方確認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之遺失、損壞等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1、經營託管期內甲方處分託管物業時,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本款所稱“處分”包括但不限於出售、轉讓、贈送、繼承、抵押等行為。但這些處分行為必須不得損害乙方及其客人的利益,否則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及其客人由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12、經營期間,甲方須按時繳納託管物業的物業管理費用,保證物業能夠正常經營。如甲方不按時繳納物業費的,乙方可以先行代繳,再從甲方的經營收入中扣除。

13、經營期間,如因於物業公司的干涉等因素,影響到乙方對該物業的正常經營,甲方應及時與物業公司溝通、協調,保證乙方能夠正常的經營。

14、甲方還依法享有及承擔本合同其他條款及日後所簽署的相關補充協議所約定的、甲方應享有的其他權利及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經營託管期內,乙方有權利按本合同的約定對託管物業享有單獨佔有、使用和獨立自主管理經營的權利,且不受甲方及他人的干涉和侵犯。

2、乙方必須在辦妥各項正規審批手續的前提下依法經營,乙方有權獨立自主地利用託管物業開展經營活動。

3、託管物業在以下情形下發生毀損的,不應歸責於乙方:

(1)乙方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業的;

(2)乙方按託管物業說明書所標明的方法使用託管物業的;

(3)乙方按託管物業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託管物業的;

(4)託管物業發生的正常損耗、老化、破損、折舊等。

5、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託管物業毀損、滅失的,乙方有權直接減少、扣除相應金額的經營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在扣除相關費用後按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經營收入分成款,並在託管期滿後10日內將託管物業交還甲方。

7、託管物業僅用於經營出租使用,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對客人進行嚴格管理,以免客人利用託管物業從事違法活動。

8、乙方應當妥善管理託管物業,因乙方沒有盡到管理義務而致使託管物業毀損、滅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9、經營期間乙方應該做到公開、透明,如實地向甲方彙報託管物業的經營情況,隨時依照合同約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抽查。

10、如果甲方交付房屋時達到四星以上裝修標準,乙方承諾提供五星度假公寓配套服務。

11、乙方還依法享有及承擔本合同其他條款及日後所簽署的相關補充協議所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其他權利及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 通知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按如下地址進行:

甲方:

住所:

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

地址:

固定電話:

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回覆及其它任何聯絡,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速遞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地址或另一方書面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速遞郵寄的方式且不能確定具體送達日期的,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第七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另一方簽收時視為送達。

3、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的,任何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聯絡方式所做出的聯絡應視為有效。

4、雙方之間的通知除書面形式外,電子郵件也視為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三日內視為送達。

第十條 保密條款

本合同各方保證,除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批准、備案的手續;或為履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宣告與保證須向第三人披露;或經本合同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對本合同項下之事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已在公共渠道獲得的資訊外),否則保守祕密一方有權要求洩露祕密一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本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一方未全面且適當地履行合同義務的,以及其承諾或保證存在虛假的,即構成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2、除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為5000元/套人民幣。違約方經守約方書面催告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約的,違約方除應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按守約方要求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等義務,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違約方經守約方催告後,仍未糾正,導致守約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守約方有權依照本款前述規定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有權單方無責終止合同。

3、無特殊原因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遲延支付經營收入分成款超過15日的,除應按約定如數補交外,從第16天起還應支付違約金每天100元/套。超過30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無特殊原因且未經乙方同意,甲方遲延交付物業超過15日的,從第16天起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100元/套。超過30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如甲方單方要求退出與乙方合作的,應獲得乙方同意且應按照5000/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否則,因甲方單方退出託管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乙方已為託管物業投入的全部費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損失費用。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項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實: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災害、戰爭等。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各方應當立即互相協商,以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減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須解除本合同的,則各方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具體情況,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並處理好善後事宜。

3、由於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雙方順延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當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訴訟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且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對無爭議的其他義務各方均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需在90日內簽署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附件(標“必須”)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具有與合同正文同等之效力:

1、託管物業的房產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影印件(含小區和公寓的平面圖)及當地房產交易中信出具的產權所屬證明;(必須)

2、甲方身份證影印件;(必須)

3、託管物業附屬設施清單;(必須)

4、水、電、氣表讀數確認記錄單;(必須)

5、家電購買憑據影印件及保修單;

6、有線電視使用者手冊及機頂盒卡;

7、託管物業的房卡、門禁卡、購電卡、購水卡、購氣卡等小區配備的相關卡;

8、電話及寬頻業務登記表;

9、甲方資訊登記卡(含用於收入轉賬的業主銀行賬戶資料);

10、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必須)

11、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及授權委託書;

12、繳納物業費(簽署託管協議之日起一年內物業費)收據影印件。(需要)

甲方(簽名):

簽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 簽署日期:年月日

委託合同 篇4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傳真:

聯絡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傳真: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自願訂立協議如下:

一、產品概況

商品名稱:

規格:

產地:

計量單位:

代銷數量:

單價:

金額:

現貨:

每季可供數:

二、物品的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質量標準: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為準。

四、包裝規格:商品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為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交(提)貨地點和時間:

1、交貨時間: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為準。

2、交貨地點: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為準。

六、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乙方應在訂單中明確貨物的收貨人資訊,至少應包括:收貨人詳細地址、公司全稱、指定貨物簽收人姓名(一人或多人均可)、聯絡電話、身份證號等資訊。

2、甲方的貨物到達乙方指定的地址的,乙方應在___日內進行貨物簽收和驗收。

3、甲方及其供應商有權要求指定的貨物簽收人提供身份證明以供查實身份,並要求其在簽收時在貨物簽收單上籤上清晰可辨的姓名。若乙方指定的貨物簽收人違反本條規定的,甲方有權拒絕其簽收,並追究乙方逾期收貨的違約責任。

4、甲方可委託甲方的供應商直接向乙方發貨,乙方在甲方供應商的貨物簽收單上簽收,視同簽收了甲方的貨物。

5、乙方接收貨物時,應及時進行驗收,如有數量短缺、品名、規格錯誤、產品質量等問題,應在當日內通知甲方,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甲方將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若乙方超過期限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為甲方提供的產品完全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七、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八、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九、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

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____%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後,即給甲方結算並扣回代墊費用。

十、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貨款為______元,超過此限額的貨款,不受以上條款約束,乙方取貨時得立即付給甲方。

十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品種交付貨物,由甲方送貨上門,運費由乙方承擔。

2、接受在約定期限內乙方未能銷售的存貨,以及因質量問題第三人退給乙方的退貨,無理拒收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及多支出的費用。

乙方:

1、妥善保管代銷貨物,因過錯造成毀損滅失的應予賠償。

2、以適當方式銷售代銷的貨物,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遲延銷售或不能銷售的,應負賠償責任。

3、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價格和期限給付已銷售部分的貨款。

4、在約定的期限內未能銷售完貨物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時處理,以免延期造成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保證,如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上述各項承諾而造成不良後果,除各自承擔一切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支付該專案的應付乙方的銷售代理費,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擔相當於應付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未支付時,乙方有權通過乙方認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關款項,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如無甲方授權,乙方任何職員不得代為收款。由於乙方職員擅自代收款而給甲方造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及條件完成代理事務,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脫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開始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籤蓋):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託人(簽章):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就機關職工食堂有關事宜奠定以下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食品製作,菜餚烹製,來料加工,為甲方職工提供三餐。

第二條 食堂管理:

甲方指派專人負責食堂管理,要求乙方按照公司《食堂人員管理規定制度》見附件,嚴格操作執行,保證優質文明服務。

第三條 設 備:

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職工食堂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器物,清單附後。

第四條 經 費:

甲方負擔食堂設施、水、電、暖、煤氣等費用。

第五條 供 餐:

由甲方向職工銷售就餐卡,職工刷卡按定額自主方式(早餐2元 午餐5元 晚餐3元)就餐。

第六條 勞務費: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食品加工服務,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費貳仟捌佰元整(含稅)。每月由乙方開具勞務發票,在甲方報銷領取。

第七條 食 譜:

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食譜的制定以職工飲食調查結果為依據,並徵得食堂管理員同意。

第八條 飯菜質量:

乙方要保障飯菜乾淨、衛生、廉價可口。

第九條 客飯管理:

甲方遇有上級領導、相關職能部門檢查來訪等情況需派客飯時,由接待人員在公司辦公室填寫客飯單後,食堂方可安排進餐,進餐後由接待人員簽字。

第十條 原料採購:

乙方提前一天向甲方食堂管理員報採購原料種類及數量詳單,由甲方食堂管理員進行採購。

第十一條 供餐時間:

乙方向甲方職工的供餐時間為:

早餐:7:20——8:20

中餐:11:50——13:30

晚餐:18:00——19:30

第十二條 損失賠償:

乙方應妥善管理各類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衛 生:

乙方保證食堂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並持有防疫部門鑑定頒發的個人《健康證》。

第十四條 衛生責任:

因供餐不衛生造成就餐職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時,追究乙方民事賠償責任並移交衛生防疫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 合同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為自簽訂日執行,有效期一年。

第十六條 糾紛處理:

發生本協議未規定事項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堯都區人民的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生 效:

本協議自20xx年 月 日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