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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委託合同彙總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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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委託合同彙總九篇

委託合同 篇1

一、承包工程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2、地點:

3、承包範圍:

4、承包金額: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代理報酬為人民幣:。該合同價款不含發票。

1、委託方與該專案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後2個工作日內,委託方支付受託方報酬:

2、材料進場後,委託方支付受託方報酬:

三、受託方的責任與義務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為 工程的投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前期投標代理工作。受

託方在本工程投標期間,負責以下工作:

1、受託方以委託方的名義參加該專案的投標活動,進行該專案的資訊蒐集、前期接洽、投標報價、合同談判及前期委託方授權的、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

2、受託方負責談妥專案發包方與委託方雙方都同意的合同條款,聯絡雙方簽訂專案承包合同;

2、受託方積極將該專案的招標資訊、相關方人員資訊及要求反饋給委託方;

3、受託方代理投標本專案至發包方與委託方代表簽訂承包合同為止。

四、委託方的責任和義務

1、委託方同意專案承包合同內容後,派出公司代表簽訂專案承包合同;

2、承包合同簽訂後,委託方承擔所有該專案施工的後續工作及風險。

五、雙方承諾

1、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2、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六、合同生效與履行

本合同雙方約定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後生效。 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向地市級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調節或起訴人民法院。(甲、乙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本協議正本一式 貳份,甲方 壹 份、乙方壹 份,如本協議之條款末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但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

委託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 專案招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專案概況

名稱:******* (以下簡稱專案)

地址:

委託招租範圍:

第二條:委託招租期限和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甲方以佣金加提成的方式委託乙方進行商場招租。

招租期限:20xx年 月 日至開業前。

開業時間:20xx年5月1日前。

第三條:招租目標與標準

1、 招租目標:達到約定的出租率,出租率係指:以******內可租賃廳位面積為基數,開業前乙方已成功出租面積與該基數的比。

2、雙方確認開業時出租率須達到70%。

3、租金平均標準:標準為50元/㎡/月,【面積為商場內可租賃廳位面積】。

第四條:佣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1、佣金標準:開業前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佣金6萬元人民幣,保證乙方正常的開展招商工作。

2、支付方式:

1) 佣金按月支付

2) 首次支付時間為合同簽定當日,每月以此日期作為佣金支付日。

3) 根據甲方要求,甲方每月預支乙方佣金3萬元,剩餘佣金3萬元/月按乙方實際招商進度階段性支付,完成率達到20%、40%、60%、70%分四次全部付清。如乙方提前達成協議招商率,開業前剩餘月份佣金,甲方按全額6萬元/月進行支付.

第五條:提成標準及支付方式

1、 提成標準:以雙方約定平均招租租金50元/平/月計算,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6:4分成。 支付方式:每當乙方招商率達到20%、40%、60%額度時,甲方按提成標準的70%支付給乙方作為提成,剩餘30%提成額當乙方招商率達到70%時,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 招商完成標準為業戶與商場簽定租賃協議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其他約定

乙方不得中途非甲方原因無故放棄招租工作。 租賃合同由甲方與承租人簽訂,租金由甲方直接收取。 由於市場的不穩定性及競爭的存在,在招商過程中,如有下列幾種情況發生,需降租金低於合同標準,應與甲方協商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執行,但不計入此合同約定範圍內。

1) 競爭對手惡意降價,干擾我方正常招商工作;

2) 特殊品牌欲進駐商場經營,但需調低租金;

3) 特殊合作伙伴,能為商場經營帶來客源及效益的大客戶欲進駐商場,但需調低租金的;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需提供商城CAD圖紙電子稿,供乙方招租時需要。

2、 甲方須出示全部商鋪的資料並提供影印件給乙方備案。

3、甲方對乙方招商工作進行監督,但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招商工作。

4、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招租方案進行稽核,依據市場情況,在與乙方協商後,可提出修改意見。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所能提供的招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包括建築、結構、裝置安裝施工圖;室內裝置、裝修標準;電器及其他裝置配套資料等資料。

6、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並裝修完畢的招租辦公場所,具體位置協商確定。並按乙方工作需要提供辦公用品,並安排所有職能部門及人員,全力配合招商工作的正常開展。

7、甲方承擔招商期間與商場招租相關的一切推廣及辦公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全面負責招租工作,完成招商目標任務。

2、乙方制定招租策略、進行廣告、公關推廣等活動,並協助承租人進場經營。

3、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八條:責任承擔

1、開業時,如出租率未達到70%,甲方將扣除乙方未付提成。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50000元人民幣。

2、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及提成,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約定佣金及提成賠償乙方,並付違約金50000元。

3、由於甲方原因未能按約定時間開業,給業戶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由於乙方招租原因致使甲方專案未能按期開業,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歸乙方負責。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發生糾紛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3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甲方因永城市文物旅遊局交通標牌採購的投標一事,委託乙方代理參與投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就永城市文物旅遊局交通標牌採購投標一事,委託乙方代理。

第二條 雙方在投標過程中以河南永珍交通標牌設施有限公司名義參與投標、編制標書等。

第三條 在投標過程中,甲方自行墊付投標保證金,並承擔在投標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公共費用、招標檔案購置費用等所有的費用。

第四條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投標事項,包括標書的製作、其它行政與商務文書的辦理。

第五條 乙方在代理投標事項中,應忠實於甲方,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六條 投標成功,乙方應代表甲方簽訂合同,工程預付款、工程全款以及質量保證金甲方 委託乙方公司賬戶代收,收款後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工程款交予甲方。

第七條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開具相關發票,所需稅點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擅自終止本協議的,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雙方協商終止或變更本協議的,都需以書面的形式,否則無效。

本協議的權利與義務不得擅自轉讓,也不得擅自轉委託代理。

第九條 要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雙方都可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產生的其它文書,其權利與義務與本協議不符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委託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 地址: 受託方(乙方): 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編制 專案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的相關事項,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專案 專案估算投資: 萬元 二、工作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對本專案進行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提出合理性建議,編制並出具可行性研究報告,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附件。

三、合同期限及編製成果的提交

1、乙方為本合同專案提供的服務至本專案編製成果經甲方及有關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為止。

2、編製成果檔案的份數及提交日期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

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編制費以包乾的形式計取(已包含人工費、交通費、食

宿費、材料費等乙方為開展委託工作所需要的所有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專案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費用為 元整(大寫: 元整),本費用為固定費用,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前提下,上述費用為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計費說明詳見附件。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元(大寫:元整)。

2、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稿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 元(大寫: 元整)。

3、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定稿後,經甲方書面認可且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審查之日起 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整(大寫: 元整)。

4、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延期支付該期款項,直至乙方提供發票為止。

五、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提供與本專案相關的資料和資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和資料之日起個日曆天內一次性告知甲方需要補充的材料。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編制。 3、配合乙方的現場調研工作。 4、配合乙方完成相關編制工作。

5、在乙方提交編製成果後,應儘快呈報相關部門審查。

6、因甲方對專案提出重大變更致使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進行重新編制的,雙方應另行協商確定費用和出具報告書的時間。

7、甲方對乙方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的進度享有知情權與監督權。 8、甲方不提供乙方派駐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所需的工作及生活條件、通訊及交通工具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依據有關政策和實際情況,對專案進行綜合研究、提出建議,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編製成果,並對提交的編製成果的質量負責。

2、出具的編製成果,應體現甲方要求,必須達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國家有關技術規範深度要求;乙方完成編制初稿後應按甲方提出的審查意見和修改意見無償進行修改,直至獲得甲方及有關主管部門審批通過。

3、對編製成果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無償修改或補充。

4、交付編製成果後,按規定參加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做必要的解釋說明和調整補充,調整補充已包含在合同工作內容中,不再計付費用。

5、乙方的編製成果不得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及承擔責任,乙方為本專案所完成的編製成果的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歸甲方。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任何第三方。

七、保密條款

1、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一切資訊及資料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名義以此進行牟利活動,不得發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就本專案進行洽談接觸及其後的工作開展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未公開的資訊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光碟、電子資料

等任何形式),均應保密,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本專案相關的資料和資料(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編製成果時間相應順延。

2、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相應階段款項,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的 1 ‰支付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乙方逾期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1 ‰的違約金;遲延達到 7 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

4、乙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不符合同約定標準,乙方應無償修改至甲方確認為止,經兩次修改仍不符合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

5、由於乙方錯誤造成質量事故損失的,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編制費。損失嚴重的,應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1、本協議書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其中甲方及乙方各執貳份為憑。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

效力。

十一、附件 1、編制計費說明 2、乙方資質檔案 3、甲方編制任務要求 4、乙方編制工作方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開戶名稱: 電 話: 日 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開戶名稱: 電 話: 日 期:

委託合同 篇5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的傢俱裝飾材料需以零擔或整車方式發全國各地,乙方是從事汽車貨物運輸公司。雙方結合實際,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過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貨物的種類、名稱、性質

甲方主要生產傢俱裝飾材料,需要運輸材料以板材和部件為主,其貨物性質屬於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裝,不屬於“三危”物品。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派員到甲方檢視貨物及包裝,認為可以裝運。今後每批貨物裝運前,乙方除應按甲方的發貨單上數量清點外,還應對包裝是否符合運輸條件進行驗收,如果發現不符合運輸要求,應時提出,甲方應及時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長期、不定時的運輸合同。期限暫定一年,即二oo五年二月 日至二oo六年二月 日,合同期間雙方合作較好,可在期滿前一個另簽訂合同,繼續合作。

甲方每次發貨時,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如貨物重量到達二噸時,甲方派車到甲方廠內裝貨,否則,甲方派車運到乙方指定地點裝貨。貨物交給乙方前的裝運費,由甲方承擔。

合同期間,甲方必須將自己的貨物運輸全部交給乙方運輸,乙方必須保證提供優質、高效和中等單價的服務。

乙方除自己直接運輸外,可以轉由其它運輸單位運輸,也可採用鐵路、水路運輸方式,但乙方應對甲方和收貨人負責,不因其它運輸人的責任而減少或免除責任。

三、貨物發往地、運價及到貨時間

序號 發 往 地 貨運單價(元/kg) 到達時間(天) 備 注

1 福州、晉江、廈門、漳州

2 廣州、深圳、佛山、東莞 6

3 台州、溫嶺、杭州、溫州 6

4 常州、上海、無錫 0.75

5 瀋陽、大連 0.8

6 蘭州、銀川、西寧、包頭 6

7 武漢、荊州 0.60

8 邯鄲、太原、青島、 0.65

9 南昌、鄭州、株州 0.65

10 長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雲南 0.60

12 南寧、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莊 0.65

14 烏魯木齊 1.10 9

1、上列單價是乙方提供的運輸費用的單價。乙方必須保證此表單價是XX市五城區內的中等單價。今後如遇單價調整,乙方應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兩個以上同距離的零擔運價高於上表單價的10%以上時,可以提出調整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提出兩以上同等距離零擔運價證明上列表運價的正確。雙方可根據雙方提供的運價之平均數協商運輸單價。如達不成協議,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發往地”以指的行政區劃。甲方的指定的收貨地點在表內標明的地點的行政區劃內,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均不再增加運費;如果收貨地點不在表內所標明的地點,參照表內的最近地點協商運費單價,也可參照最近地的公里數單價乘以實際運輸公里,計算運費。

3、上表內的運輸費單價,包括過路過橋費以及運輸過程中停車費等全部費用。到達目的地的下車費由收貨人承擔。

4、到達時間天,是指甲方將貨交給乙方後的次日起至乙方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計了乙方運輸過程的各種情況。

5、運輸費乙方在交付貨物時,直接向收貨人收取。

四、收貨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運甲方貨物時,應根據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填寫《運單》,並標明貨物價值。乙方《運單》上的條款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應將貨物交給乙方時,還應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結帳聯和隨貨同行交給乙方。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除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隨貨同行聯交給收貨人外,《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和結帳聯應交由收貨人簽字蓋章後返回給甲方。收貨人是個人時,應附收貨人身份證影印件;收貨人是單位時,應附單位的介紹信。實際收貨人不是《發貨單》或《提貨單》本人時,實際收貨人應持收貨人的委託書,並附收貨人與實際收貨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收貨人不符合上款之條件時,乙方的工作人員應與甲方聯絡如何處理。甲方應及時與收貨人聯絡。此期間超過8小時的,除不計算乙方逾期交貨外,收貨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承擔違約責任。甲方與收貨人未在三日內協商好收貨事宜,或根據甲方指意,可將貨物運回。由甲方按單程運費的1.5倍支付運費。乙方未按本條規定交結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發貨單》或《提貨單》所標明的價值及其它相關費用全額賠償。

五、貨物保價及保險

本合同之運輸均為保價運輸,所保貨物之價值為甲方《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所記明的價值。運輸途中的保險費,由乙方繳納。

六、貨物安全及賠償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按下列方式處理:

1、收貨人在收貨時,應當即對貨物數量按照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數量、規格進行驗收,如果發現貨物滅失、短少或損壞,乙方應按照《貨運規則》填寫《貨運事故記錄》(一式叄份),由收貨人簽字,並交給收貨人一份。

2、貨物滅失、短少,按甲方在《發貨單》或《提貨單》所記明的價值,並減出滅失、短少部份的運輸進行賠償;貨物損壞,按損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況,由雙方協商賠償,協商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貨物滅失、損壞之索償權,一般由收貨人行使。在收貨人不行使的情況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賠人的《賠償請求書》後的十日內,應提出賠償方案。乙方未提出賠償方案,視為同意索賠人提出的賠償請求,並應在二十天內作出賠償,

七、違約責任

1、收貨人逾期支付運費或逾期提貨,按日承擔100元的違約金,並由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2、乙方逾期運到和逾期賠償,按日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上述之違約,應以違約責任的本金為限。逾期運到是因為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戰爭造成的,免除承運人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訴訟方式解決。根據便於訴訟和懲罰違約的原則,任何一方起訴,均可選擇原告經營所在地或被告經營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合同法》、《公路貨物運輸規則》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2、雙方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為按以下方式處理:對於能及時履行,按本合同記明的電話通知對方;不能及時履行的,按本合同記明的地址用特快專遞方法通知對方,也可採取本合同記明的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對方。

3、雙方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託運人(甲方)

託運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合同 篇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給客戶提供便利,甲方可委託乙方代購材料,並達成如下協議:

1. 根據市場行情,由甲方委託乙方代購凍品、乾貨及調味品。 2. 乙方收取1%的佣金,每年12月31日結算。如有特殊情況可延遲。

3. 甲方應一次性交付全部代購材料款,如實際數量與預估數量出現差額,雙方按實際數量結算。

4. 乙方保證盡到委託人職責,保證所有的代購材料無假冒產品。

5. 代購材料運達現場後,甲方應予以簽字驗收。如屆時甲方不能到達現場簽收,則視為乙方將產品按甲方要求送達。

6. 原則上乙方非財務人員不能直接接觸現金,甲方應自行將材料款交到乙方公司財務,並索要乙方財務開具的收據以作憑證。如甲方需要發票,乙方可向甲方提供產品銷售方的發票。

7. 乙方的行為屬委託行為,代購材料所有權屬於甲方。代購材料的產品質量發生問題由產品質量發生商、銷售商承擔質量責任。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追究上述單位的產品質量責任。

8.當單項產品的實際購買金額超過預計金額時甲方應立即補足,如不能立即補足,乙方可以挪用其它代購款項。

9.如甲方在乙方財務的餘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停止代購行為,待餘額補足後繼續為甲方代購。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統一意見後形成補充協議,並與此合同具同等法律效益。

1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年月日

乙 方 籤 章: 年月日

委託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出售船舶(以下簡稱“本船”)提供資訊中介服務達成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船舶資料

船名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噸);

總長_________(米); 型寬_________(米);

總噸_________; 淨噸_________;

滿載吃水_________(米); 主機型號/功率_________;

建造時間/地點_________; 報價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出售的船舶提供資訊中介服務,並代辦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提供範本合同②代收代付船款)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如實提供本船的基本技術資料(以船檢證書為準)和報價,作為乙方代甲方公佈出售船舶資訊的部分依據。最終船價由甲方與買船方商定,船舶規格以看驗船時為準。

2.如該船買賣成交,甲方應支付乙方中介費。

3.甲方應在簽訂買賣合同後,將合同副本壹份交乙方備案,以便乙方協助辦理該船的有關交易手續。

四、乙方義務

1.雙方簽訂本合同5天內,乙方應將本船有關資訊在其網站或公報上予以公佈;

2.應根據船舶動態與買船方聯絡勘驗船事宜,將買方有效聯絡方式及時告知甲方,同時安排甲乙雙方的洽談事宜。

五、費用的支付

1.甲方應當按照本船買賣合同價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在本船買賣合同簽訂後5天內向乙方支付中介費。

2.乙方完成甲方委託和代辦的其他事項,甲方應當在這些事項完成後向乙方支付代辦費用。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標的額的_________%(百分之一):

1.甲方提供的船舶有關資訊與該船真實有效的船檢證書不符;

2.甲方藉故中介不成,中途撇開乙方再與買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就同一標的私下交易;

3.甲方通過其他控股公司與買船方就本船簽訂買賣合同的(此時均視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資訊的服務,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中介費並承擔違約責任);

4.與他人串通損害乙方利益的;

5.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中介費和代辦費的;

6.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二)乙方提供虛假資訊,導致甲方利益受損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盡力協助甲方向有關責任方索償。

七、爭議解決方式

若有合同爭議或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第_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費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宗旨

甲方為了提高自身信用風險管理的能力,面向市場或客戶展示自身的信用級別,特委託乙方利用其專業的信用評價技術為甲方提供全面的信用評價服務,服務的方式以國內工商資料和企業自身提供的材料以及乙方實際掌握的資料為基礎的報告形式為主。

第二條:原則

乙方在進行甲方信用評價的過程中,應遵照下列基本原則:

1、客觀性:應對採集到的被評物件信用資訊進行盡職調查,並採取相應方法核實比對,務求真實客觀反映其信用狀況。

2、獨立性:應不帶有任何偏見、不受任何外來因素影響,獨立、公正地反映被評物件的信用狀況。

3、審慎性:在對被評物件進行信用分析、評估的過程中,尤其在被評物件提供的信用資訊不完備或不能核實的情況下,應持審慎態度。

4、前瞻性:在客觀反映被評物件過去與當前信用狀況的基礎上,應側重對被評物件未來一段時間內的履約能力與意願進行分析與判斷。

第三條:職責

乙方在進行甲方信用評價的過程中,應履行下列職責:

1、遵守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遵守行業自律性規範,不從事違法違規活動;

2、依法採集信用資訊。不以騙取、竊取、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採集,不損害個人、企業合法權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

3、依法遵守信用資訊保密原則。不得損害個人、企業及其他社會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

4、依照企業信用評價原則和程式,獨立、客觀、公正的開展信用評價工作,保證評價過程與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合法;

5、乙方與被評物件存在資產關聯或者其他利害關係,可能影響信用評價活動公正性的,不得提供有關該企業信用狀況的信用報告;

6、信用評估人員與被評物件存在資產關聯或者其他利害關係,可能影響信用評估活動公正性的,應予迴避;

委託合同 篇9

甲方: 北京富豪花園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星辰浩瀚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20 12 年乙方委託甲方為其提供會議接待服務的有關事宜簽定本協議,內容如下:

一、協議有效期:自簽定本協議之日始至履行協議完畢之日止。

二、委託服務時間:自20 12 年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委託服務內容及協議價格: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承諾嚴格按照協議規定向乙方提供服務內容;

2. 如乙方實際住房要求多於協議預定數,甲方將盡最大努力在本店或在酒店周邊為其解決住房要求;

3. 如乙方實際用餐人數多於協議預定數,甲方將盡最大努力保證乙方的用餐質量,如因時間緊不能保證同樣品種的菜品,應在不低於原餐單標準的前提下更換菜品;

4. 如乙方未在預定時間內到達甲方也未明確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取消預定內容。 5.在甲方不能按協議規定的住房要求為乙方提供住房時,甲方應為乙方安排本酒店高於預定標準或相鄰酒店同等標準的客房,作為給乙方的補償。 6.甲方對於乙方的臨時變更要求應予以最大努力的滿足。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將委託服務內容詳細告知甲方,以便甲方更好地提供服務; 2.本協議簽定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定金 20% 元,如乙方取消預定該定金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金;

3.乙方應在抵達前7 天,以書面形式(信件、傳真、電傳等)向甲方發出確認函,明確人數和日程安排;

4.乙方實際住房、用餐、會議安排應與本協議簽定的內容相符,如有變更應在最短的時間內通知甲方。如有變動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如實際住房要求多於協議預定數,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實際住房要求少於協議預定數並未提前3天以上書面通知甲方,將按照預定房數與甲方結算房費。

2)如實際用餐人數多於預定數,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追加支付所多出人數的用餐費用;如實際用餐人數少於預定數,並少於1天書面通知甲方,則乙方按照協議預定數向甲方支付餐費。

3)乙方的其它預定如未提前一天書面通知甲方而臨時取消,乙方按照預定單支付費用。

5.乙方指定作為授權人對所發生的消費情況簽單有效。

6.如因乙方客人使用不當造成客房物品的損壞(毀)或丟失,乙方應按甲方的賠償規定負責賠償。

康樂場所禁止自帶酒水、小吃。 退房時間為中午12:00以前。(特殊情況雙方協商);

五、付款事項:

1. 協議生效5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會議費用20%預付款人民幣: 元。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順利入住,甲方應返還乙方預付款; 3. 合同生效後如果乙方取消客房預定,甲方不退還預付金;

4.乙方客人離開時,乙方會務人員核對帳目,由乙方簽單人在結算單上簽字,同時乙方有配合甲方收繳客人自付費用的義務。

5.付款方式為:乙方於團隊離開後當個工作日內以支票、現金結帳方式付清所有費用,如因乙方問題無法結帳,按拖期款額甲方按總消費金額每天 0.5%加收滯納金。

6 乙方按照甲方實際的消費金額為甲方提供住宿、餐飲等相應發票。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爭議解決方式:

如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

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