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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飾採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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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一項工程從開始到建成,中間必須要無數的材料去堆砌,燈飾也是其中的一種,那麼燈飾採購該怎麼去寫合同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燈飾採購合同,歡迎參考借鑑!

燈飾採購合同

燈飾採購合同

工程名稱:

專案名稱:

甲方:

乙方:

建設方:

監理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單價固定,數量為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甲方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

2、標的物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4、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並填寫驗收單後視為甲方接收

5、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因所供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2、如乙方未按時將貨物送到施工現場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乙方須保障甲方使用其產品時不受到第三方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為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並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遲延付款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從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生效,如採用郵寄方式送達,雙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傳送郵件15日後視為送達。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任何一方都有權解除合同。所謂不可抗力,是指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並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後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工程總承包部

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燈飾採購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諮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訂購 個小夜燈,生產廠家為: ,型號:,規格:。

單價為 元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為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稅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為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1燈座板前移cm;

1.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 mm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交貨。

四、隨貨檔案: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檔案;交貨時若隨貨檔案不齊全,視為逾期交貨直至檔案補齊為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稅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後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於貨物外觀、型別、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甲方若有異議應於驗貨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為甲方對上述專案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為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1、乙方全天候24小時免費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為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為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