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如何計算?想了解這方面法律法規的朋友,我們不妨一起去了解詳細內容吧!
一、法律依據
(一)買賣合同解釋(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條第四款: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二)2003年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03]251號)第三條:
“關於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二、計算方法
(一)單利的計算方法:
例如:甲與乙2012年7月7日約定乙必須於8月10日前支付貨款100萬元,未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出賣人主張逾期付款損失。2012年11月2日,乙未付款,甲訴至法院。計算至起訴日的方法:
銀行基準利率:6個月以內的年利率是5.6%。
罰息利率標準:按加收50%計算。
逾期天數:84天。
逾期付款損失:1000000×0.056×1.5÷360×84=19600
*加收50%的日利率:0.056×(1+50%)÷360≈0.00023
(二)銀行罰息複利的計算方法(利息利滾利)
例如:2012年7月7日,甲欠乙110萬,其中利息10萬,還款日期8月10日,計算至2012年11月2日的利息:
本金產生的利息:1000000×0.056×1.5÷360×84=19600
利息計算複利:
第一天:100000×0.00023=23
第二天:(100000+23)×0.00023=23.00529
……
買賣合同中,一般不會產生計算複利的.情況,一旦逾期付款,就直接根據單利的計算方法來計算逾期利息。司法解釋使用“逾期付款違約金”一詞,並沒有使用“利息”,因此,當事人約定的逾期付款利率標準不受關於利息最高額規定的限制。當事人約定了相對較高的利率,其實就是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方法,雙方都能能夠預見到違約的後果,逾期付款的,應當承擔此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