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工程裝修合同是怎樣的?今天本站小編跟大家分享室內工程裝修合同範本,希望對你有幫助!
室內工程裝修合同範本一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全國室內裝飾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管理規定》、《湖北省室內裝飾工程費用定額》和《湖北省室內裝飾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工程概況
4、 裝飾建築面積:
5、 承包方式:6、 合同簽訂地點: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日
2、竣工日期:日
3、工期總日期:
第三條 全同價確定方式:室內裝飾定額價
第四條 合同價款(是否含設計費)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第六條 保脩金額:
第二章 雙方責任
第七條 甲方代表
1、 甲方駐施工現場全權代表姓名:
2、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承諾。
第八條 甲方的義務。甲方在按規定完成招投標工作,落實工程監理部門後、還應負責以下工作;
1、 協助辦理裝修工程專案的工商、消防等相關申報手續。
2、 開工前消除障礙物、協調外部環境,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3、 無償將施工所需水、電接至施工現場、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4、 向乙方提供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網線路等建築施工圖,保證資料真實準確。
5、 負責在裝飾施工圖、預算單上簽字,如變更設計、材料和配套用品需書面通知乙方。並負責組織工和竣工條件。
6、 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結算款項。
第九條 乙方代表
1、乙方駐施工現場全權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承諾。
第十條 乙方的義務。乙方應負責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誤,由乙方負責所造成損失的責任。
1、 辦理專案施工許可證申報手續。竣工驗收後負責整理全套資料送行業主管有關部門。
2、 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有關規定,按圖紙組織施工。
3、 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及施工計劃報表,工程事故報告。
4、 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進、出口交通、環境衛生;施工噪音、安全消防等管理規定。
5、 保持施工現場整潔,符合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
6、 施工期間負責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等管理費用。
7、 負責支付專案施工的行業管理、消防安全等管理費用。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
1、 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五天,向甲方和監理部門提交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後,三天內予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覆,視為施工已經批准。
2、 乙方必須按已經批准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監理部的檢查和監督。
3、 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名單、工程和上崗人員情,將負責辦理的有關手續交甲方備案。
第十二條 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每延誤一天,由責任方按合同價款的萬分之三賠償給對方。
第十三條 甲方如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應為乙方提供提前竣工的方便條件。
第十四條 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應順延工期。
1、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
2、 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3、 因停電或停水達12小時,按一天順延;
4、 經甲方同意的其它情況。(經雙方施工負責人簽字為證)
第四章 工程質量管理與竣工驗收
第十五條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定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部門及室內裝飾質量監督部門和消防部門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方便。
1、 施工中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和單項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和單項工程乙方預檢後,提前24小時局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組織室內裝飾質檢部門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並辦理隱蔽工程和單項工程驗收手續後,乙方才能繼續進行施工。
2、 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對隱蔽工程和單項工程驗收通知書後,48小時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報告,視為驗收合格,甲方應予認可。
3、 施工中經檢查、檢驗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按室內裝飾質量監督部門和消防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其返工、修改的費用。非乙方責任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六條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五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和以下資料 套。
1、 增、減設計變更的檔案和工程協商記錄;
2、 外購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證;
3、 隱蔽工程和單項工程驗收記錄等有關資料;
4、 工程竣工圖;
5、 甲、乙雙方自檢工程質量表;
6、 工程決算報告。
第十七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五天內、應與乙方聯合邀請室內裝飾質量監督部門進行驗收。如甲方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且以不出修改意見,乙方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甲方批准,可按期請質監部門驗收。
第十八條 工程未經室內裝飾質監部門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運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竣工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消防規定的合格條件。
第二十條 竣工工程質量和消防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室內質量監督部門和消防管理部門提出來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直到達到全國室內裝飾質量標準和消防標準。並承擔返工、修改所發生的費用。
第二十一條 工程竣工後,自收到質監結論之日起計算保修期,保修期半年,工程價款的百分之五留作保脩金,保修期內因乙方工程質量引起的損壞,維修費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人為造成損壞,其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章 材料、裝飾用品和裝置
第二十二條 乙方採購的.材料、裝飾用品和裝置,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品牌、規格和質量等要求,自行採購。並接受甲方的檢查驗收。
1、 種類、規格、數量、價格和提供時間(另附清單)。
2、 由於材料質量的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根據工程需要,需使用代用材料,應事先取得甲方批准。
第二十四條 材料、裝飾用品和裝置應附合格證明,無合格證明的材料、裝飾用品和裝置必須經過試驗後方可使用,試驗費由採購方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有合格證明的材料,需要重新試驗。經試驗合格,由提出重新試驗方承擔試驗費用,經試驗不合格,由採購供應一方承擔試驗費用。
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和結算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結算依據該工程招投標時中標的標底和竣工決算審計的金額為結算依據。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價款,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時應作調整。
1、 經室內裝飾管理部門稽核,不符合有關規定;
2、 甲方確認的工作量增、減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變更;
3、 設計變更;
4、 管理部門釋出的價格調整檔案;
第二十八條 工程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