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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房屋買賣合同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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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房屋買賣合同模板8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轉讓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 __ _ 乙方(受讓方):__身份證號:________ 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狀況:甲方的房屋位於房,三房二廳一廚一衛二陽臺,建築面積約平方米,屬住宅用途。

二、 轉讓價格:本房屋轉讓價格為 元人民幣,乙方簽定本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元給甲方,以銀行轉帳付款方式,乙方付清購房款後,本合同生效。

三、 交付期限:甲方收齊乙方轉讓款後,即時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四、 甲方責任:甲方保證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 乙方責任:乙方對該房屋的產權情況、結構情況、目前的使用狀況在轉讓前已有清楚的認識,並對上述情況承擔該房屋轉讓後的責任。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公共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六、 本房屋轉讓前發生的債權債務及電費、水費由甲方負責,轉讓後發生的債權債務及電費、水費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 其他約定:1、本房屋不能辦理房產證,如因國家政策法規改變而可以補辦房產證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2、本房屋的主體建築物使用期約

為60年,因發生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災害或自然損耗而造成不能繼續使用的,乙方不能向甲方或建設單位追索任何責任或賠償。3、本房屋如因政府的城建規劃需要徵收徵用的,屬於該房屋的拆遷補償歸房屋持有人(乙方)所有。

八、 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執行本協議如有爭

議的,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指模) 乙方: (指模)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單位意見:茲證明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上述房屋轉讓協議。

建設單位: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原告: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漢族,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職業XX,工作單位白銀市XX局,住白銀區長安路XX號,聯絡電話XXXXXXXXXXX。

被告:張明生,男,19XX年XX月XX日生,漢族,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職業,工作單位白銀市XX局白銀分局,住白銀區西山路XX號樓2單元XXX室,聯絡電話15309xxxxx996。

訴訟請求:

1.撤銷原、被告之間購房合同;

2.判令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向原告雙倍返還定金人民幣20000元;

3.由被告承擔本案所有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20xx年8月初,原告經同事介紹,意向購買被告位於白銀西區蘋果家園22號樓4單元401室的房產一套,看房過程中,被告介紹,該房產實際所有人為其朋友仙雲輝,仙雲輝將該房產全權委託給被告,由被告代理出售,房產面積106.77平方米,建造年代為20xx年。當原告及家人問及該房屋日後裝修能否砸掉非承重牆改造房屋格局時,被告滿口

答應可以砸牆,基於建築常識,原告認為該房屋為框架建築結構(實際為磚混結構),被告對此持預設態度,沒有對房屋建築結構這一關鍵性問題履行其如實告知的義務。

原、被告雙方於20xx年8月11日就購房一事再次進行坐談,期間原告多次問及被告,購買此房產除購房款、過戶費、稅費外是否還需原告承擔其他費用,被告稱再無其他費用,雙方於當日晚達成口頭購房協議,約定房屋總價為41萬元人民幣,為表購房誠意,原告當即付給被告購房定金1萬元,由被告開具標註有“定金”字樣的1萬元借條一張留存於原告處。

20xx年8月13日,原告籌備房款之餘在蘋果家園物業管理處詢問蘋果家園22號樓4單元401室房產情況,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告知原告,該房產為磚混式建築結構,絕不能砸牆改變原房屋格局,否則將直接影響到整棟樓的住戶安全,除此以外還拖欠物業費用6000多元。原告立即給被告打電話進行交涉,但被告堅持自己隱瞞房屋建築結構及物業費用的行為沒有過錯,極力主張讓原告忽略房屋結構問題並由原告承擔6000多元物業費用,交涉無果。後原告多方聯絡被告,提議協商解決爭端以繼續履行合同,但被告寸步不讓,堅持由原告單方面承擔全部責任。20xx年8月27日晚,原告再次電話聯絡被告,被告明確表示已將此房產在白銀區某房產中介登記出售,即將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無意向原告出售此房產,並拒絕退還原告支付的定金,此事實有當晚電話錄音材料為證。

綜上,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雖未簽訂書面房屋買賣合同,但被告出具給原告的借條及20xx年8月27日晚電話錄音材料,可證實交易雙方、交易標的和交易價格,已經形成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被告在房屋交易過程中違背誠信,不履行其如實告知房屋情況的義務,刻意隱瞞房屋建築結構、拖欠的物業費用等關鍵性問題,產生分歧後,被告推卸己方責任,以定金為要挾,迫使原告接受其無理條件,為合同進一步履行製造障礙,合同目的落空;另一方面被告在未撤銷與原告已形成的購房合同情況下,又將房屋登記出售給第三人,事實上已購成“一房多賣”。 被告的這些行為不僅浪費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時間,同時也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利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訴至貴院,請貴院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20xx年9月28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朱錦生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李補順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產買賣事宜,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光明街南一巷6號院北樓西單元二層西戶的房屋(建築面積58平方米)出售給乙方,其中包含院內小房子一間,屋內傢俱電器裝置。

二、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有關房地產交易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且不存在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無任何抵押擔保。

三、甲乙雙方約定該房產的總成交價為人民幣壹拾貳萬捌千圓整,房產過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支付全款給甲方;同時甲方將房產證交於乙方保管,並在三日內將房屋交於乙方。

五、甲方承諾20xx年底前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如因房價變化等原因而不辦理過戶,願意承擔違約金叄萬圓。

六、甲乙雙方均陳述和保證,其配偶已經知曉本協議內容並同意簽訂本協議;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證人:

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出售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位於的買賣相關事宜,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紅山駝峰路慧豐小區一樓商鋪以 人民幣賣於乙方,乙方當場一次性全款付給甲方。

二、該商鋪房屋產權及附加手續,由甲方負責全部辦理並交於乙方,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上下水、暖、電、氣、網線按國家建設部門規定,由甲方配齊。

三、此商鋪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交乙方管理使用。

四、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儲存1份,中介人儲存1份,簽字後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乙方: 中介人:

年 月日

《商鋪房屋買賣合同》補充合同

關於甲方姬君林賣給乙方張純華位於上郡南路開光路口以北,上郡路西君正商住樓門面房,由北向南第七、第八兩間門面房,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於20xx年7月21日之前楊亞峰徹底還清所欠張純華陸拾萬元人民幣加利息後,乙方必須交回與甲方所寫的《商鋪房屋買賣合同》並此合同作廢,若楊亞峰於20xx年7月20日前不能還清所欠張純華之全款和利息,甲乙雙方所籤《商鋪房屋買賣合同》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中介證明人:

20xx年10月20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區**路**號**小區**號樓**號,建築面積**平方米, 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出售給乙方。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併轉讓。

第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該房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萬元整。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付款方式為銀行轉帳。

第三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定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並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條 所有購房款付清後本協議自動生效,房屋買賣即成事實。乙方隨即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並承擔該房產毀損、滅失的風險。甲方及繼承人不再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不得再次轉賣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財產繼承或用作財產分割等任何權利,如甲方與其他第三方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關係使得乙方無法如本協議約定獲取該房產所有權,即甲方違約。

第五條 在政策和法律 允許範圍內,乙方要求甲方過戶,甲方或甲方繼承人應無條件積極協助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過戶。過戶時產生的所有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 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負責將以上雜費繳納至協議簽定之日(或**年**月止)。

2、協議簽定之日後(或**年**月起)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協議生效當日,甲方應將購買該房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票據、房屋產權證書和購房協議等全部資料原件乙交乙方儲存。

第八條 甲、乙雙方從簽訂協議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協議約定,無論今後房價如何變動,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約:

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並向乙方支付全部購房款總額的**%作為違約金賠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如乙方違約:

乙方將已支付的購房款作為違約金,並無條件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約中若發生爭議,可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 院起訴訟。

第十二條 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聯絡電話: 乙方聯絡電話: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合肥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賣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買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產狀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所有的位於 的房屋,該房產的產權證號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小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該房所佔土地的使用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 。

第二條 抵押情況

甲方保證該房產未設定抵押權,無任何權屬糾紛,保證能順利辦理過戶手續,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價格條款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 (地下室/小房)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 (自行車庫/汽車庫等)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

以上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第四條 定金條款

乙方於 年 月 日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 元人民幣,在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充抵首付款。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共同與濟南市房地產市場綜合服務中心(簡稱服務中心)《濟南市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將首付款 萬元存入服務中心專用賬戶。

剩餘房款由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由銀行將貸款轉入服務中心專用賬戶。

如果銀行實際審批數額加上首付款不足購房全款,乙方應在 天內一次性補足存入專用賬戶

產權過戶登記完成,確認乙方可以領取房產證後,再由專用賬戶將全部購房款劃入甲方賬戶。

乙方積極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支付首付款,逾期以首付款為基數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超過 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不退還定金。

乙方逾期支付尾款超過 天,乙方應以欠款數為基數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辦理房產過戶等手續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用,按法律規定應該由賣方承擔的由甲方承擔,應該由買方承擔的由乙方承擔。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如果一方沒有按照上述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另一方可在墊付後向對方追償,並由違約方承擔 元的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產權轉移登記

全部購房款轉入服務中心專用賬戶 日內,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把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變更至乙方名下。

如果甲方逾期不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房屋交付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該房屋騰空交付乙方入住,並協助乙方 天內將上述房產內的水、電、有線電視、煤氣、集中供暖等設施的使用者證及交費卡更名後交付給乙方

甲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將上述設施的費用結清。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戶口遷出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甲方逾期遷出戶籍關係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裝修及設施裝置等情況清單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清單的,按不符部分的 □約定價值 □評估價值 □市場價格 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房屋買賣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毀約,應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應在 天內支付甲方本房產成交價格的 作為違約金。

甲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

2、若甲方中途毀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將已付款返還給乙方同時支付乙方本房產成交價格的 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雙方簽字後生效。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房屋買賣合同範文二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原告:XX,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區 花園 幢 室,身份證號碼: 。

被告:1,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區 花園 幢 室,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被告:2,男,漢族,1987年10月8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區 花園 幢 室,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41萬元及因被告原因導致《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房屋溢價損失34萬元,返還購房款5萬元,合計80萬元。

二、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1於20xx年9月15日簽訂《房屋買賣(居間)合同》(以下簡稱為“買賣合同”),在XXXXXX經紀有限公司提供中介居間服務下,原告以人民幣205萬元的價款購買被告2與被告1共同所有的位於XXXXXX區XXXXX號XXXXX區XX幢XX室物業(該房產證顯示被告2與被告1系夫妻關係)。合同對交易定金、付款方式、遞件過戶時間、房產產權現狀、稅費承擔、違約責任等進行了明確約定。被告2因在外出差,故被告1當原告和居間人面與被告2電話聯絡,被告2同意被告1出售該房產。

20xx年11月4日,被告1以該期限房價波動較大其夫妻沒有購置合適價格新房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原告予以拒絕,並要求被告繼續履行合同。

另瞭解,在買賣合同簽訂之後,該地段房價大漲,現今該交易房屋的房價已增至280萬左右,比原、被告交易時價格上漲了75萬元。買賣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已不能彌補原告的實際損失,故要求被告另行支付房屋溢價部分。

原告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合法有效,雙方均應按約履行。現因被告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故被告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已不足以彌補原告的實際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及買賣合同第六條第五款約定,要求被告支付41萬元的違約金,及承擔交易房屋溢價部分的損失。

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依法訴至貴院,請求判如所請。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