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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租房合同彙總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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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租房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租房合同彙總九篇

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聯絡方式:;

承租方(乙方); 聯絡方式:。(附身份證影印件) .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甲、乙雙方自願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房屋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二條 合同標的及標的用途

甲方將位於市 路 號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家生活 使用(租賃用途)。

第三條 合同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第四條 租房款計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本房屋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元(元整)。

2、本合同按(分期、一次性)交付租房款為定。分期交付的,按季計算。凡分期交付租房款的,乙方應在下一期繼續居住前一週內交付款項。

3、租房款以 交付。

4、乙方應支付押金 元。押金待本合同到期時房屋、室內設施無損壞情況下全額退回。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責任承擔

1、乙方應當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房款項,凡乙方遲延交付房款超過 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且扣除乙方 %的租房押金作為違約金。

2、甲方每有權在與乙方約定時間後共同進行一次房屋檢查,乙方超過兩週無客觀原因不同意的視為乙方違約;但在檢查過程中,除非乙方有違反本合同條款的事項,否則甲方不得藉故單方解除合同。

3、乙方有權在交付足額租金後合理使用房屋、以及房屋內配套的傢俱、電器,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非經乙方同意私自處分這些傢俱、電器。但上述設施若出現安全隱患,甲方可換置或處理後同乙方協商補償事項。

4、乙方有權在甲方的同意下增置其所需的傢俱,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所增置物所有權歸屬乙方,租賃期滿後乙方應搬出或與甲方協商處理。

5、房屋租賃期間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結清以上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租房押金中予以扣除,並且保留對費用超出部分的追索權。

6、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租賃用途(包括且不限於不得轉租)、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不道德行為,也不得對近鄰造成傷害、妨礙或干擾。

7、乙方不得損壞房屋以及房內設施,房屋主體不得改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損壞。若違反本條,乙方應當承擔所有責任。

8、乙方必須正確用電,用水,時刻注意防火,防盜,防事故,保證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遵守小區的管理規定。

9、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的,應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10、凡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合同(合同接觸時間以甲方通知乙方的時間為準,通知方式包括並不限於電話、簡訊、書信等);並且甲方有權追索乙方造成的損害賠償(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為索賠所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合理費用)。

第六條 合同終結

1、 合同期限屆滿;

2、 雙方協商均合意解除;

3、 乙方違反本合同款項的約定,甲方可隨時單獨解除合同;

4、 若甲方因自己的原因單方解除合同,需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並且在退回乙方租房押金的同時對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

1、 未盡事項雙方可補充合同,補充的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附《傢俱、設施清單》(附件1)一份,費用標準以清單為主。

3、 本合同簽訂之日煤氣表計數;水錶計數 ;電錶計數 。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租房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經辦人 :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簽約時間: 年月 日

租房合同 篇3

凡客戶向我公司交付款項,我公司均出具正式收據或發票,請向店內經紀人索取,非我公司正式收據或發票,我公司一律不予承認。特此宣告。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代表人:地址: 電 話: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代表人:地址: 電 話:經紀方(以下簡稱丙方)天津市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合同三方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同意租賃及經紀條款如下:

一、房屋情況及用途

l、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在天津市 區(縣) 物業 出租給乙方作為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計租面積共平方米(以房產證面積為準),產別 ,房屋 型別(平房/多層/高層/寫字樓)。

二、租賃期限

l、該房屋租賃期共(大寫)個月。 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書面

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l、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3、該物業押金為 個月租金,總計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 於合同期滿後無息退還乙方。

四、其他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費用應自行負擔,並按 規定向甲方或有關部門交納。

五、資訊服務費及支付

基於經紀方已提供的服務,經紀方有權向甲方收取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小寫 )及向乙方收取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作為佣金,該筆佣金於甲乙雙方簽署該租賃合同時付清。

六、房屋修繕和裝飾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的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因素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欲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前,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七、轉租的規定

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八、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期滿後 日內將承租的房屋及設施在正常狀態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九、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合同的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房屋一個月的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十、乙方違約處理規定

1、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房屋一個月的月租金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1.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1.4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房屋一個月的月租金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十一、免責條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裁決。

3、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經紀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備註:

出租方(甲方簽字):承租方確認:

(1)已查驗甲方產權證明

(2)甲方為出租房屋的產權人或代理人(乙方簽字):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 篇4

最近筆者客戶諮詢:客戶將房屋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不但未按時支付房租,且已消失不見,無法聯絡。現其是否可以將承租方遺留在房屋內的物品進行處置,抵作房租和其他費用

筆者仔細審查了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發現合同中有以下約定:“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承租方應及時返還租賃房屋,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應自行收回,對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權處置。”但是,出租方能否依據合同約定就對承租方的動產財物進行處理,或者說出租方是否享有承租方遺留在房屋內物品的留置權?筆者在查閱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後,發現以上問題依然存在爭議,筆者將對此進行具體分析。

一、留置權的定義和特點

留置權是債權人合法佔有債務人的財產,在債務人未清償到期債務前,留置該財產的權利。留置權包含兩個內容,即留置標的物和變價並優先受償。

在我國,留置權是一種法定的擔保物權。首先,留置權是一種物權。留置權是以留置物為標的的權利,其效力直接及於留置物。當具備法定條件時,留置權人就可以排他地佔有,支配留置物,不僅得對抗債務人的返還請求,且得對抗一般第三人對留置物的權利主張;其次,留置權是一種擔保物權。留置權是以擔保債權受償為目的的物權,當債務人不履行給付義務超過約定期限時,留置權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換價值優先受償。

二、我國法律中對於留置權規定的'演變及分析

1、1988年《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第(四)項中對留置權作出了原則、基本規定:“按照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償還”。據此可知,當時留置權的成立和行使的法律要件主要有以下三項:(1)雙方之間必須存在合同關係;(2)一方佔有對方財產的依據是合同中有約定;(3)對方不按合同給付應付款項且超過約定期限。因此,筆者認為《民法通則》規定的留置權,是一種合同留置權,因為其對合同的性質、合同型別等並未作出要求和限制,所以房屋租賃合同中也可以存在留置權。

2、但是1995年實施的《擔保法》對留置權卻採用了封閉式原則,將留置權僅僅限定在保管合同、貨運合同以及承攬合同中,且必須是法律的直接規定才是享有留置權的依據。具體見該法第84條規定:“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留置權。法律規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適用前款規定”。

3、1999年《合同法》在《擔保法》的基礎上又增加行紀合同的留置權。《合同法》第422條規定:在行紀合同中,委託人逾期不支付報酬的,行紀人對委託物享有留置權”。 4、20xx年的《物權法》對於留置權的規定有了很大的突破,採取了開放式原則。《物權法》第230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因此,留置權所擔保的物件不再限制在合同債權,只要符合留置權的法定構成要件,除法律明確規定不得留置或者當事人約定不得留置外,均可留置。

綜上,筆者認為:在《擔保法》頒佈後,到《物權法》實施前,享有留置權的僅限於四類合同,除此以外,其他任何合同,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在內,作為可能的合同債權人——出租方並不享有留置權。即使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出現、設定了諸如前述內容的特別約定,但在實踐中出租方仍無法享有留置權。但是《物權法》不但突破了原先侷限於四類合同的限制,而且留置權也不再以合同為基礎,即使債權人、債務人之間沒有簽訂合同,也可以存在留置權,也就是說,留置權不僅可以出現在合同之債中,同時可以出現在侵權之債、不當管理之債、無因管理之債中。故,筆者認為《物權法》為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方享有留置權提供

了法律依據,出租方在符合法定的條件時是可以成為留置權的主體的。

三、房屋租賃關係中行使留置權的條件

1、房屋租賃合同中對出租方享有留置權作出明確約定

儘管《物權法》已突破了享有留置權的合同,但並不等於其他所有合同的債權人一方當然都享有留置權。由於目前法律、法規甚至最近20xx年7月新頒佈的《城鎮房屋租賃合同司法解釋》也沒有明確規定、賦予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享有留置權,且理論上對房屋租賃合同的出租方是否享有留置權至今仍存在分歧和爭議,考慮留置權的安全、有效,規避日後的爭執,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對出租方享有在承租方逾期支付房租、費用的情況下對出租房屋內承租方的動產、財物,依法享有留置權的約定,而不僅僅是對房屋內動產、財物的一般處置權、處理權等不規範的表述。

2、債權人應合法佔有債務人的動產

債權人佔有債務人的財產,是留置權成立及存續的前提條件。此外,佔有必須是合法的。具體到房屋租賃關係中,也是一樣。出租方如果不合法的佔有承租方動產、財物,將不能產生留置權及留置的後果。出租方合法佔有出租方房屋內承租方的動產、財物的方式一般如下: 第一,承租方將約定的動產、財物轉移給出租方佔有(“主動交付佔有”);

第二,房屋租賃期滿或依法提前解除、終止,在承租方拖欠租金、水電氣費,承租方逾期遺棄、滯留在租賃房屋內的動產、財物,出租方直接加以控制,轉移佔有(滯留佔有); 第三,通過申請人民法院財產保全,由人民法院責令暫由出租方佔有、控制甚至保管的承租方在租賃房屋內的動產、財物(司法確認佔有)。

實踐中還有一種強行佔有的情況,即承租方在發生了拖欠出租方租金、水電氣等費用後,又拒絕按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騰退房屋,也拒絕交付租賃房屋內的動產、財物,在此情形下,出租方通過採取自救措施,強行入室,從承租方手中扣留、控制並加以佔有合同約定的留置物,以實現留置權。這種方式是否合法,是合法留置還是非法侵權,目前理論上爭議非常大,筆者建議在目前法律、司法解釋未明確規定前,暫不宜提倡。

3、債務人的債務已到履行期

因為留置權是因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而產生的,而債務是否履行,只有債務人的債務已到履行期限才能確定。如果債務人的義務尚未到履行期,則無法判斷債務人是否自覺履行債務,從而若允許成立留置權,就意味著強制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4、留置的財產與債權一般應基於同一法律關係,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物權法》第231條規定:“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於同一法律關係,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法律規定留置財產與債權在法律關係上的同一性,目的是為了避免債權人對留置權的濫用,但該規定僅針對債權人或債務人中的一方及雙方為自然人的情形,而對企業與企業之間除外,不再受同一法律關係的限制。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出租方作為收取租金的債權人,其取得的是出租房屋使用價值的租金;而承租方放置在租賃房屋內的動產財物,與租金債權不可能屬於同一法律關係,只能是非同一法律關係。因此,筆者認為:按此規定,如果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權的話,必須符合房屋的出租方、承租方均是企業才行,否則,房屋租賃合同中出租方的留置權就不能成立。

5、需無妨礙留置權成立的情形。

在具備上述四個條件時,房屋租賃關係中的留置權一般即可成立,但如果存在妨礙留置權成立的情形,即使具備了以上條件,留置權仍不能成立。妨礙留置權成立的情形有以下幾項:

其一,當事人約定排除留置權的適用;

其二,留置財產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或社會公德;

其三,留置財產與債權人所承擔的義務相牴觸。

6、實現留置權時,留置權人必須確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

《擔保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後,債務人應當在不少於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同中未約定的,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後,應當確定兩個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債務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留置物。 因此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自由約定不少於2個月的寬限期,如果未約定的,則應在留置債務人財產後,另行給予債務人兩個月以上的寬限期。

通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在目前的法律體系之下,如果需要在房屋租賃關係中實現出租方對承租方遺留在租賃房屋內的動產、財物的留置權,必須是企業之間的租賃,並且需要滿足其他留置權成立的必要條件,不然僅僅依據租賃合同中對於留置權含糊的約定,還不足以保障留置權的真正實現。

租房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租賃物及用途,甲方願意將擁有完整所有權及處分權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證在約定範圍內使用房屋,並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及超經營範圍從事活動。

二、租賃期間,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期限為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賃費用,及給付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為______元/月,採取先付租金後使用的原則,按______月繳納。下一次租金需提前______天內交納。

乙方所用水、電、煤氣、物管、清潔等相關生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時繳納,逾期造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採暖費由______方承擔。

四、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不得破壞房屋結構。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書經雙方籤或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房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巷______號______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樓______號的房屋______間(套),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型別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裝修及裝置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交納方式為________支付,計人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以後每個______月付款一次,應在付款期末前______天支付。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水、電、氣底數各是:水________噸,電________度,氣________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住址:住址:

年月日 年月日

租房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單位: 住址單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一、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 市 區 街 號 棟 單 元 樓 號 屋 廚 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 租給乙方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用期 月。

二、每月租金為 元,乙方第一次付 個月租金合計 元,第二次付款應在前次租金期滿前一個月 年 月 日支付。租期滿不續租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應主動搬出。否則甲方有權將房屋收 回或通過訴訟解決。

三、承租期內甲方保證出租房屋無任何抵押、債務或其它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居住或經營,並負責物業費、包燒費和房費的支付。室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衛生、治安費用、有線電視每月 元合計 元由乙方支付。

四、乙方交給甲方水電煤氣、電話、房屋等費用押金合計人民幣 元,還房時, 乙方不欠任何費用,甲方全部返還人民幣 元,如果欠費則由乙方補交或在押金中扣除後,餘額全部返還給乙方。

五、承租期內乙方應自覺愛護房內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轉借、轉賣改變房屋結構,如因管理不善發生水災、火災及人為損壞或違法行為,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收回住房的權力。

六、甲方中途終止合同要雙倍賠償乙方餘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國家佔用土地或動遷,乙方需無條件搬出,甲方應退還餘下的租金,雙方均不屬於違約。

七、乙方在承租期已滿,沒有說明續租和簽約,占房不交,整天鎖門,聯絡中斷,中介方可協同甲方開啟房門收回此房,一切後果乙方認可自負。

八、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24號《租憑房屋治安管理規定》3日內到當地派出所登記及辦理暫住證明,預期不辦者責任自負。

九、本協議簽字後,甲乙雙方一次交齊中介費,中介方即完成所承擔的責任和工作,如發生糾紛協商不能解決時由人民法院裁決,中介出據證明,已收中介費不退。

十、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中介 方各持一份,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影印件。

電錶指數: 煤氣指數: 水錶指數:

十一、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中介電話: 中介簽字(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租房協議書彙總二:

出租方房東<甲方>: 聯絡電話:

承租方房客<乙方>: 聯絡電話:

茲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團結村2棟7號戶型:門面房自願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期暫定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先付後住、

二、租期內房租每月人民幣 元整、由乙方按付給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轉租、如轉租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如不同意,乙方無權轉租、租期內、如乙方拖欠房租過期<>天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後果乙方自負、

三、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並將 年 月 日以前水,電、等房屋費用一次結清、乙方概不承擔、租期內<水、電>等一切費用有乙方自付,按時交納、如按時不交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後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須出示房產證和身份證、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如發生房屋糾紛事件、由甲方解決、乙方概不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的影印件、

五、甲、乙雙方如不租或續租,都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六、乙方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如須裝璜、需經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內,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水、電等的供應問題,保證正常暢通、當面檢查,一切正常交給乙方使用、租期內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 元、如甲方違約,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如乙方違約、賠償甲方人民幣 元、乙方到期不租、費用結清、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九、租期內乙方如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應有乙方按價賠償給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十一、租期內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二、房租費和押金以收據為準、

水錶底數: 噸、 電錶底數: 度

甲方: 身份證: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計租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_______字第______號)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房屋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萬________仟元整(¥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乙方每半年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為每年的_____月____日。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度,電錶底數為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_____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________元。

本合同共貳頁,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租房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 〔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天津租房合同範本。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合同範本《天津租房合同範本》。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