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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擔保合同(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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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委託擔保合同(彙編15篇)

委託擔保合同1

編號:

甲方(保證人):山西XX公司

乙方(委託保證人):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所附檔案資料,同意為乙方向銀行(以下稱貸款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借款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權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編號:)中貸款人對乙方享有的債權,具體事項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用途為。

第二條保證範圍

甲方願就上述借款本息、貸款人的損失和費用,為乙方向貸款人提供保證。

超出甲方的保證範圍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人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輕或解除。

第三條保證方式

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一般保證連帶責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以及甲方的其他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

擔保費率為:;

擔保費為:。

上述擔保費先按________年期限計收,待上述銀行《借款合同》簽訂後,依據實際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擔保費,退還乙方。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向甲方支付擔保專案評審費:

擔保專案評審費為:。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待甲方的保證責任完全解除後予以返還。

二、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數額、方式等完全履行還款義務。

三、自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四條

第一款所約定合同義務。

四、借款用途須符合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送反映乙方的真實運營狀況、債權債務、對外擔保和匯票使用等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及其他檔案材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全面、無條件地接受和積極配合甲方定期或隨機的、以任何形式地檢查和監督,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六、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前,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項外,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1、借債、對外擔保或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的權益的其他行為;

2、組織形式、經營方式、產權或股權發生重大變化的,包括但不限於兼併(合併)、分立、合營、合作、聯營、重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託經營、租賃、改制、歇(停)業、解散、被撤銷、破產、股份的轉讓或質押;

3、變更名稱、註冊資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範圍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贈與、抵(質)押、轉移、置換等方式處分其佔到總資產的5%或淨資產的10%的資產;

5、涉及重大訴訟案件、被採取了財產保全措施或強制執行措施(須於應訴通知書、訴訟保全裁定書送達乙方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現強制執行措施前書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擔保保證人有上述五種情形下,甲方有權參與清算或有關決議、合同等法律檔案的制定,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甲方作為保證人的主債權,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認可的擔保。

七、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主合同(如改變貸款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將主合同的債務轉移給

第三人。

八、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五條

第三款所約定的義務的,甲、乙雙方特別約定:

乙方應按上述甲方已代償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特別違約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五條

第一款和

第二款所約定義務的,乙方應當每日按其應履行義務(應付款)的萬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四款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甲方作為保證人的主債權,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認可的擔保。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七款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保證責任。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款約定的,每延遲通知____日,應承擔在保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應按借款數額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反擔保

對於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乙方或

第三人以連帶責任保證質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合同由甲方與反擔保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擔保合同為準。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等情形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2.乙方不能提供反擔保或甲方認為其提供的反擔保不充分;

3.非因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不能與貸款人訂立《保證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內,乙方不能與貸款人訂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

2、

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還已收取的擔保費,擔保專案評審費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本合同關於甲方的保證責任的任何約定均自甲方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時生效,並以《保證合同》為準。

第十四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經過了雙方的充分協商,且任何一方在訂立合同中,均有權對合同條款進行增刪或者訂立補充條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備查。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1.

2.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委託擔保合同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託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於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託費的約定:

委託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於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於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3

委 託 人:(甲方)

受 託 人:(乙方)

敬 請 注 意

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法律常識。

2.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已知悉其含義。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將要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5.您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善意簽訂並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本合同,字跡清晰,請勿塗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可向遼寧名德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諮詢。

委託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受託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向 申請

□融資授信 □人民幣貸款 □銀行承兌匯票(大寫) ,(小寫) ,特委託乙方為其融資債務提供(大寫) ,(小寫)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乙方經審評,同意為甲方就上述融資債務提供擔保。融資金額、期限 、利率、用途以甲方與融資銀行簽定的□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為準。擔保方式、期間和範圍以乙方與融資銀行協商後簽定的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擔保書為準。

甲方和乙方遵循自願、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費用

1.1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按照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金額的 %(年費率)的擔保費率計算,擔保費總計(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

主債務金額是指□貸款本金□貸款本金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

□貸款本金扣除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貸款本金扣除甲、乙方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乙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其它) ,即(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1.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擔保費交付乙方。

1.3經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 期支付擔保費用:

1.3.1第一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2第二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3第三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4第四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4融資到期後,如甲方未向融資銀行履行償還/支付融資本息的義務,應按照萬分之十(日費率)的標準另行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甲方承擔該項擔保費用的期間為自融資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之日止。

1.5因簽訂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相關合同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費、檔案影印費、評估費、公證費、登記費和律師費等應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後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2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附加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相關合同的簽訂

3.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不可撤銷擔保書,並按照融資金額 10 %的比例向融資銀行交存保證金。但此款約定應受本合同第六條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在經乙方書面同意後,甲方可以適當延長本款約定的簽約時間。

3.3為保障乙方在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後能順利實現追償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第三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簽訂□抵押□質押□保證□保證金反擔保合同,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4.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如是企業分支機構,須具有其法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書面授權其從事與本合同相關的民事行為的證明。

4.2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的行為是經有權決定的機構或人員決定和授權的,是真實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將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財務資料、生產經營資料和簽訂相關合同所需要的各項證明檔案,並保證各類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4甲方保證目前沒有正在進行或將要進行的足以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之民事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委託擔保合同4

訴訟保全擔保合同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擔保人(乙方):深圳市鼎泰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

鑑於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糾紛

一案,甲方向深圳市 區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向上述

法院出具訴訟保全財產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財產保全擔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為甲方配備並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處置權的擔保財產,並按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

定協助財產所有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 擔保的範圍、金額和責任承擔

1、甲方的訴訟保全標的為:

2、

3、乙方在上述擔保範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

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擔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為止(包括以和解和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用人民幣: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生如管轄權爭議、公告、鑑定、中止等情形延長審理期限,甲方須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納擔保費用。)若擔保時間超出6個月,以人民幣 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此次擔保所產生的財產評估費,計人民幣。

3、甲方應預交結果反饋保證金人民幣,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有關資訊(包括:擔保財產的查封日期、查封物件的清單回執、案件開庭日期、審判日期、審理情況及解封情況)。以便乙方瞭解案件的進展情況,保證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保證金在乙方擔保財產解封后三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4、上述費用甲方應在該合同簽定之日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上。乙方收到款後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財產所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法院未認可,乙方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擬查封標的與本案關聯性證據材料。擔保發生之後及時提供查封的裁定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解封的裁定(影印件即可)。

2、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受到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具備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定的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擔保事宜,被申請人向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履行該擔保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支付的索賠款違約金罰金)。

2、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3、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於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4、若法院實際查封的物件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不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回。.如果甲方變更查封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納保證金,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到期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並跟蹤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裁定書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

6、雙方約定的擔保期間到期三日內,甲方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並同時申請解封擔保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兩倍的擔保費,並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的責任。

第七條 如果二審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擔保的,在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擔保費按照第四條第一款約定。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補充、修改、變更、解除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5

委託人(甲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受託人:(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和委託,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權人)貸款事宜,為甲方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署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住址且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請中應向乙方如實、完整地說明其個人有關資訊以及借款資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將按其申請以及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4 甲方應就其個人所有的和其與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權處置的全部資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以及甲方所承擔的負債(含或有負債)情況以及銀行賬戶情況(包括開戶行、賬號和存款餘額等),向乙方作出詳細充分的說明,並提交全部檔案、憑證及其他材料,甲方保證上述情況說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實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的,並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欺詐或誤導。

1.5 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不存在對乙方訂立或履行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訴訟程式、調解程式、仲裁程式、行政處罰程式或其他爭議。

1.6 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事先經過乙方正式明確的書面同意,甲方不會就其任何資產或權益進行轉讓、轉移佔有、出租、出借、承包、託管、設定擔保、設定信託或以其他任何形式進行處置。

1.7 對於任何損害或者可能損害乙方在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權益的事實發生或可能發生,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發生違約行為等,甲方應採取補救措施並即時通知乙方。

1.8 甲、乙雙方知悉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署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 ,(幣種) ,金額(大寫)元。具體內容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期限以主合同為準。

第四條 保證方式

乙方為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具體保證責任範圍、保證期間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五條 反擔保措施

本合同訂立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反擔保的方式和內容應以乙方的最後確認為準,並另行訂立相應的反擔保合同、條款。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交納擔保費、評審費,擔保年費率為主債權金額的 %,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率為擔保額的 %/年,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一經收取即不予以退還,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獲得主合同項下融資或貸款的或者甲方提前履行完畢主合同項下債務的,乙方已收取的擔保費均不予退還。

6.2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每日按延遲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賠償損失。

6.3 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6.4 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乙方對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6.5 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進行可能危及乙方追償權實現的資產轉移。

6.6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個人資產、個人資訊等的變動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7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6.8 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消、被起訴或仲裁、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6.9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6.9.1 包括但不僅限於住所以及聯絡電話變化等;

6.9.2 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仲裁、訴訟等;

6.9.3 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9.4 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被處理(如轉讓、贈與等);

6.9.5 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6.10 甲方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6.11 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瞭解甲方的個人資訊、財產變化等情況,在本合同終止前,甲方須將變更情況提前三十日前書面通知乙方。

7.2 保證期間,主合同債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有權自主選擇採用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支付:

7.2.1 通知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支付;

7.2.2 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7.2.3 乙方直接代償。

7.3 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除收取擔保費以外,按被擔保金額每日萬分之 比例支付逾期擔保費。

7.4 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除收取逾期保費以外,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並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收取代償款的利息。

7.5 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怠於行使或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6.1 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7.6.2 甲方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7.6.3 當甲方死亡、失蹤或處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狀態時(甲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並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措施除外);

7.6.4 改變資金用途;

7.6.5 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6.6 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6.7 個人財務狀況惡化,生活發生嚴重困難;

7.6.8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

7.6.9 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違反主合同或本合同的;

7.6.10 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

7.6.11 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特別約定

8.1 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8.2 非由於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或者無效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所支付的評審費用不予退還,擔保費則根據具體的擔保時間、已經履行的擔保責任和為履行相關責任產生的費用進行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返還,不足部分,由甲方進行補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任何義務事項的(包括承諾性事項),應當承當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2 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支付擔保保費或承擔相應的責任。

10.3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放款通知

11.1 具備下列條件後,乙方正式通知主合同債權人放款:

11.1.1 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押登記等手續;

11.1.2 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 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還款後,乙方有權要求或委託主合同債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3.2 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主合同債權人處開立的賬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乙方有權對此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各持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若需要),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6

甲方(借款人):

乙方:

甲方需在xx(銀行)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借款金額共計xx萬元(金額以借款發放時所簽訂的借據為準),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擔保期限自貸款發放時所簽定的時間開始。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二、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合同另訂);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並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優先受償。擔保範圍為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四、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手續費及保證金,擔保手續費收費標準為月___(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保證金為借款金額___,貸款發放前一次性交付給乙方。

五、在甲方符合擔保借款條件的情況下,及時為甲方辦理借款擔保。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作為請求乙方提供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二、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後,必須將借款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三、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按受乙方的檢查和監督;並按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財務說明書、業務經營情況說明書等資料;

四、甲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歸還借款本息;

五、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手續費;借款逾期按實際借款時間補交擔保手續費,直至還清借款止。

第四條乙方提供了借款擔保後,如因甲方的原因而未能償還借款,導致乙方代償,乙方有權收取代償利息。甲方應按乙方為其代償借款的金額計算代償利息,利率按信用社現行借款利息計算。計算期間自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實際償還代償資金之日止。

第五條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並說明原因,如需延長擔保期限,經乙方同意並書面確認後,簽定的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保證人擔保合同同時展期。展期後按展期期限收取擔保手續費。

第六條如甲方借款逾期,從乙方為甲方代為償還之日起,即有權以其所抵(質)押資產折價後優先受償,並每日加收代償資金0.05%的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在監督甲方使用借款期間,發現甲方有不按用款約定使用款項的違約事實,或者經營狀況發生惡化,有可能導致逾期不能清償債務的情況,自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乙方有實現擔保物權的權利,可以擔保物折價或不以代償為前提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律程式提前清償債務或將變現款項提存。

第八條本合同各條款獨立成立,個別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在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蓋章並法定代表人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xx月xx日

委託擔保合同7

被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及所附檔案資料,同意為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定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甲、乙雙方知悉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為依據甲方與受益人簽定的編號為的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幣種),金額(大寫)。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為個x月,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 保證方式

4.1乙方為甲方向受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範圍

5.1具體保證範圍以乙方與受益人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律檔案約定的保證範圍為準。

第六條 保證期間

6.1乙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反擔保措施

7.1主債務由下列當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7.1.1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2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3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4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8.2保證期間,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可採用下列方式支付:

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

8.2.2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8.2.3乙方代償。

8.3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萬分之伍比例支付擔保費。

8.4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並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伍比例向甲方收取罰息。

8.5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8.6.1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8.6.2甲方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8.6.3甲方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8.6.4甲方喪失商業信譽;

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

8.6.6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向乙方交納評審費、擔保費。

支付標準:擔保年費率為擔保金額的;評審費率為擔保金額的%,主債務履行期超過壹年的,主債務履行期內每年度交納一次評審費。

評審費人民幣。

擔保費人民幣。

評審費、擔保費的交納時間為:

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經乙方同意後,每日按遲延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伍向乙方支付罰金。

9.3甲方提前清償主債務的,乙方以月作為時間計算單位,退還甲方未使用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期間相應的擔保費。評審費不退還。

9.4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9.5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9.6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乙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9.7甲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9.8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9.9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9.10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

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9.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9.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併、分立、合併、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徵得乙方同意,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3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4實施可能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妥善落實乙方債權。

9.15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11.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1.4本合同項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財務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簽定任何協議、合同而免除。

第十二條 保證合同的簽定或保函的出具

12.1具備下列條件後,乙方正式與受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出具保函:

12.1.1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質押登記手續。 12.1.2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 條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受益人還款後,乙方有權委託受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4.2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受益人處開立的帳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4.10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8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為乙方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貸款人民幣 萬元(¥ 萬元)提供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及支付甲方擔保費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1。1條、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 元整(¥ 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擔保方式

第2。1條、甲方承擔的擔保責任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擔保範圍

第3。1條、本合同項下甲方擔保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實際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第四條擔保期限

第4。1條、本合同項下保證期限至乙方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之日止。暫定為叄個月,自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以銀行借款借據為準)

第五條擔保費用

第5。1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叄個月的擔保費用(包括專案受理費、專案評審費和擔保費,不足叄個月按叄個月計)。擔保費為叄萬元整(¥30000元),若擔保期限超出叄個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時間按每月1%計收擔保費用,不足壹個月按壹個月計,並且乙方須在甲方出具擔保額度起用通知書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應按逾期金額每日0。5‰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從貸款出帳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甲方帳號如下: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第5。2條,若甲方和貸款人批准乙方貸款展期的申請,則展期期限在半年內(含半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總金額的6%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展期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內(含一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總金額的10%向甲方交付保費。

第5。3條、若該筆擔保貸款發生逾期,則從逾期之日起,乙方還須每天按擔保貸款本息餘額的1‰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到貸款本息還清日止;若該筆貸款逾期後由甲方代償,則從代償之日起,乙方按代償款金額每日2‰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5。4條、對於甲方代償後因實現債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交通費用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均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反擔保措施

第6。1條、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以保障甲方合法權利的實現。乙方或為乙方提供反擔保的第三方須和甲方另行簽定反擔保合同(具體措施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詳見相關反擔保合同),其中: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按法律規定需辦理登記手續的,乙方應配合甲方在貸款人發放貸款前向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乙方未辦妥反擔保措施的,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

第6。2條、乙方或第三人提供保證、連帶責任擔保、抵押、質押等作為上述借款的反擔保,如甲方代償乙方債務,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6。3條、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具體擔保形式如下:

1、 提供個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第7。1條、乙方向甲方作以下承諾和保證:

A、從甲方開出擔保函之日起,無條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反擔保責任;

B、按甲方要求及時按月提供財務資料、納稅憑證及反映其經營與財務狀況的其他所有資料;

C、乙方與債權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或加重擔保人的責任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變更;

D、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專案進度或經營及購銷等情況的證明材料;

E、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a)財務狀況惡化或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其他情況;

(b)發生任何一種對乙方還款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改變經營機制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合作、入夥或退夥;

(c)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或出資變更,股權變動;

(d)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施工許可證、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

(e)變更單位名稱、章程或合夥協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其它重大事項;

(f)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及其他對乙方還款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糾紛、訴訟、仲裁,財產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F、完全瞭解主合同項下款項的實際使用,為擔保人提供反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實;

G、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而沒有任何隱瞞的;

第7。2、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諾:

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所提交的有關檔案、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未公開資訊保密,但法律、法規及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和違約救濟

第8。1條本合同生效後,任一締約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承諾與保證,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的,應予以全額賠償。

第8。2條因乙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9。1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第9。2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並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爭議解決

第10。1條在合同履行期間,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在甲方所在地管轄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

第11。1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11。2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及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9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託擔保期間:從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兩年。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託後,在與貸款人簽訂與此對應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時,甲方應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間,應按到位資金的__%以轉帳或委託代款人從貸款中轉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來源於甲方向貸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用以清償乙方為甲方承擔的代償債務;

3、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4、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額還本付息後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組織發生分立、合併或其他重大事項應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應每月按時向乙方抄送相應的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並保證其真實、合法。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即為甲方違約;

2、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代償全部款項,包括主合同所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以及貸款人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本合同違約金,按甲方未履行貸款額的__%計算;

(3)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4)滯納金,日滯納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項的__%計算,計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條下1、2條所約定的款項止;

(5)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仍應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10

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帳號:

委託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名稱: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帳號:電話:

甲方同意以保證的方式為乙方向的擔保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根據乙方與(貸款方)簽定的《擔保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日至20xx年1月日止(以《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時間為準)。

第二條保證期間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一年。

第三條保證範圍

具體保證範圍以甲方與貸款方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

律檔案約定的保證範圍為準。

第四條保證責任

1、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規定就甲方擔保金額和期限內款項如期償還。如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償還甲方擔保金額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2、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扣減,同時相應解除甲方的擔保責任。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2、保證期間,貸款方正式通知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按下列順序方式支付:通知乙方向貸款方支付;通知反擔保人支付;甲方代償。

3、甲方在履行了本合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履行義務,則甲方可以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償貸款,並由乙方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

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4、甲方依法享有與乙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甲方的此項權利不因乙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5、乙方出現不利於債權清償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含法人及自然人股東)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合同糾紛(為訴訟被告方的)、詐騙、非法(傳銷)集資、偷漏稅、攜款出逃、其他貸款逾期導致喪失銀行信用等違法經營情況,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權通知貸款方並與貸款方協商採取相關措施保障其債權的實現。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叄天內向甲方清償甲方為乙方墊付的金額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違約金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和損失。

2、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3、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4、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甲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處分已向甲方提供的反擔保抵(質)押的財產。

6、乙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7、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9、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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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乙方應當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10、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併、分立、合併、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3、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將所獲收益用於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4、乙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15、乙方應承擔因其違約而造成的甲方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引起的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第七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1、本合同項下各方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定任何協議、檔案而免除;

2、本合同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更名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按違約數額的日5‰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條反擔保措施

為甲方提供之擔保,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擔保措施: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濟南簽訂,在反擔保手續完備之後與主合同、甲方同借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同時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當事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

委託擔保合同11

委託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託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託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物件:

甲方向申請 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

【可選擇的業務種類包括但不限於(1)人民幣借款;(2)銀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4)銀行保函;(5)其他】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 擔保範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年(大寫:百分之 /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影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絡電話變化等;

(3)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2、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瞭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定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12

甲方(委託方):xx

乙方(受託方):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託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於xx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委託費的約定:

委託費為xx元,(大寫:xx),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於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xx%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於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xx乙方(蓋章):xx

身份證號:xx代表人(簽字):xx

住所:xx地址:xx

電話:xx電話:xx

郵編:xx郵編: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委託擔保合同13

保 證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 委託乙方與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甲方願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提供保證。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1條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為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其種類為委託貸款,本金數額為(大寫) 萬元,幣種為人民幣。

第二章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2條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據主合同的規定上述約定在執行中發生變化,則上述約定根據實際情況自動變更。

第三章 保證方式

第3條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章 保證範圍

第4條 甲方保證的範圍為:本合同第1條約定的主債權本金及其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章 保證期間

第5條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還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形下,每一筆債務到期日以及根據主合同約定,乙方宣佈債務提前到期之日。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保證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6.2 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證為獨立保證,如有第三人亦為主合同債務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擔保,甲方仍然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4 若主合同債務人如期清償了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則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6.5 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變更而免除連帶保證責任;若乙方與主合同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變動,則甲方的保證期間為自變更後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委託擔保合同1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託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於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託費的約定:

委託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於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於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15

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溫州XX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____區永中南XX紫荊3-201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借款,特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務及擔保範圍和期限 乙方對甲方向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的,借款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個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自願向乙方反擔保,另立反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後取得優先受償;有權委託貸款銀行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3、甲方向乙方支付貸款擔保評審費__________元,在專案立項審查時一次性付清;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每月__________‰計算,期限__________個月,計__________元,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⑴履約保證金由甲方交納,所有權屬於甲方。

⑵甲方應依約履行合同,如逾期還貸,乙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足額還本付息後____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履約保證金。

5、乙方代為甲方償還其上述借款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為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和自代償次日起的代償資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以及乙方為行使追償權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天按本合同貸款擔保金額的1‰計算。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還應支付賠償金。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虛假、偽造、過期等檔案、材料,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溫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