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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委託合同彙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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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託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必備】委託合同彙編五篇

委託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茲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甲方 達成以下協議:

一、專案概要:

二、專案明細:

專案名稱:

⑴尺 寸: ⑵設計製作: ⑶紙 張: ⑷頁 數: ⑸色 數: ⑹後道加工:

⑺數 量:

單價: 總價:

三、付款方式:

開始製作之日起支付價格總額之30%,小樣確定後支付20%,餘款50%於交貨當日付清。

四、交貨方式

印刷加工:在確認打樣稿後 個工作日內交貨。

交貨地點:甲方公司北京地址,乙方承擔運費,產品風險自交貨時轉移。

五、印刷質量標準

1、 乙方前期製作應按提供樣稿之要求按時,按質完成,印刷品質量以簽字樣稿為準驗收;甲方應負責有關內容的及時校核確認以及收貨驗貨。

2、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製作的稿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過四次的樣稿確認。在乙方提供第四次確認稿時,甲方應完成所有的確認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四次確認稿後仍需要進行修改,甲方同意視修改內容額外支付每頁不超過100元的改稿費用。

3、 如為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樣稿與菲林不一致的情況,乙方不保證印刷顏色與所提供樣稿的絕對一致,而應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為準

4、 彩色印刷品的色差範圍正負應不超過樣稿的10%,套印允許誤差應小於0.2mm.

其他如需檢驗的專案按國家新聞出版行業標準有關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質量標準驗收

5、 甲方對印刷質量有任何異議,須在交貨後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負責除印刷以外發行、廣告的連帶責任。

六、智慧財產權及保密

1、乙方應對甲方製作發行方式、計劃嚴格保密。

2、乙方設計人員應自覺保護甲方提供的一切用於排版印刷的電子文件,不得擅自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為甲方雜誌製作的平面設計,其著作權屬於甲方。

4、乙方應妥善儲存雜誌的所有電子設計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應予提供;合同終止後,若雙方不再續約,乙方應將所有電子設計稿件、菲林交給甲方。

七、合同其它條款

交貨數量同意允許正負5%的短溢裝。如溢裝的情況,甲方有權選擇是否按合同單價接收 超裝之貨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贈送他人或以任何價格出售,作其他客戶印刷業務參考樣本除外。如短裝在5%之內,乙方須按合同單價從合同總價中扣除相應金額,但不另行補足數量。如短裝在5%以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缺貨品。

由於政策變化、政府行政行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導致其中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此合同未盡事項,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並經協商無效,應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爭議解決。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執行的情況,雙方應友好協商延期履行,協商不成或確實無法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日期:

二○○ 年 月 日

日期:

二○○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法律事務委託合同

(非訴訟)

重慶市司法局

重慶市律師協會監製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重慶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務特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依據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託事項及委託許可權: 。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本法律事務涉及的相關情況、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在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結束或終止時,應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並及時將《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交還給乙方,由乙方立卷歸檔。

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編號為: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洩露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服務工作。

8、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10、如果乙方已經接受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的委託,需書面告知甲方,若甲方書面同意,則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甲方書面不同意,則解除本合同,乙方將所收取的全部費用退還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委託的代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乙方按不超過律師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網際網路上網費;不包括檔案資料列印費、影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案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後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條中另行註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六條 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於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第九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絡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託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絡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絡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絡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篇三:非訴訟法律事務委託合同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託合同

甲方:

住所地:

聯絡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 專案(下稱“ 專案”)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接受委託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專案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專案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專案相

關的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因發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況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繼續辦理。

第二條 委託事項

雙方約定,乙方為專案提供的法律服務範圍包括:

1、為專案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2、參與與專案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3、草擬、審查、修改有關專案的合同等有關檔案;

4、協助甲方制定與專案相關的辦理方案;

5、協助甲方進行專案的驗收和審計工作中的法律事務;

6、協助甲方對專案中的招標檔案進行稽核;

7、協助甲方對專案中工程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8、辦理甲方委託的有關專案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委託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

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程序;

4、乙方律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衝突的另一

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相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

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辦理具

體法律事務時,要一事一檔、一案一卷,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7、乙方律師應聽取甲方意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專案有關的全部檔案和背景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

作,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

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仍應獲得相應的報酬。

4、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絡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與專案相關的材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

話等聯絡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絡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絡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

6、對委託代理事務的判斷和決策由甲方作出,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

理事務作出的獨立判斷和決策。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

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在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後確定了本協議涉及的律師費:(1) 耗

費的工作時間;(2) 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 委託人的承受能力;(4) 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 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2、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

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支付方式為在本協議簽訂後十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涉及到訴訟、仲裁等其他法律事務,雙方另

行簽訂委託協議確定委託內容及代理費用。

第六條 其他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鑑定費、檢驗費、評估

費、公證費、查檔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要的差旅費用可先行向甲方預收,

具體金額根據差旅情況另行商議。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1、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2、如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甲方可

解除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

委託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銀行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直接代理甲方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其資金清算系統內承辦甲方的異地資金匯劃及其清算業務。

第二條 代理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的範圍包括: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查詢查復。

第三條 甲方及其營業網點與乙方資金清算系統的介面和業務收發方式為第_________種: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屬營業網點統一設定一個集中清算點,並連線到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甲方所屬營業網點異地資金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統一由集中清算點發送與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清算點,各清算點直接與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連線,分別傳送電子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

第四條 甲方及其營業網點在乙方清算系統的賬戶設定方式分為:

1.集中方式:委託行在代理行資金清算中心開設一個同業存放款項戶,其所有營業網點業務資訊均通過委託行集中清算點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匯出、匯入款項均通過該賬戶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應用終端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業務資訊,各自開設同業存放款賬戶,並通過該賬戶進行匯劃資金清算,或者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設定一個同業存放款賬戶,所有營業網點發出的異地結算業務所產生的匯差均使用該賬戶清算。

第五條 乙方資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據甲方在資金清算系統上傳送的電子匯劃業務,直接在甲方同業存放款賬戶清算資金。

第六條 甲方在乙方資金清算中心開立的同業存放款賬戶應確保有足夠的資金用於傳送電子匯劃業務。甲方應實時監控本行清算資金情況,避免發生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賬戶資金餘額的情況。

第七條 當出現甲方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賬戶資金餘額情況時,清算系統自動中止匯出業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導致系統中斷,乙方保證甲方發往異地的匯劃資訊及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匯入地。當清算系統出現故障,導致傳送電子匯劃業務不能正常開展時,雙方應立即聯絡,儘快解決。

第九條 資金清算系統因不可抗力及通訊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導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時,乙方應當免責。

第十條 甲方開戶時,應預留印鑑卡片。匯劃資訊發出次日,甲方應將匯劃憑證加蓋預留印鑑後,送交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同業存放款賬戶滿頁副本明細賬頁;年終時提供剩餘副本明細賬頁。

第十二條 乙方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業存款掛牌利率按季結計利息。

第十三條 以《支付結算辦法》及人民銀行電子聯行收費標準為基礎,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按月結算。

第十四條 甲方遵守乙方系統執行時間。

第十五條 乙方向甲方有償提供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體、安全卡、ic卡及有關操作手冊,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入網業務培訓,並負責今後執行過程中該軟體的維護、升級以及升級後的培訓工作。甲方有關操作人員應按乙方要求嚴格操作。

第十六條 甲方在協議簽定後_________日內,按照《操作手冊》要求配置執行主機及配套的相關裝置,裝入操作軟體和應用軟體,並完成清算點與清算中心之間的通訊網路建設,以及今後執行過程中該套硬體裝置及通訊網路的維護、升級工作,確保軟體執行環境良好,清算點與清算中心(組)線路連線通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以在清算點軟體中設定數字簽名的方式確認雙方收發業務的有效性。甲方必須對匯劃資訊的正確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八條 乙方負責甲方清算點安全控制系統的安裝及安全卡、ic卡的發放,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現丟失,應及時向乙方掛失,掛失生效前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在日間,甲方可隨時檢視清算點的匯劃傳送和賬戶餘額情況。

第二十條 甲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遵守《中國_________銀行代理其他商業銀行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章程》。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有責任就協議內容、條款對第三方保守祕密。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體及有關業務操作手冊應保守祕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洩露給第三方。

第二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可續簽。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未盡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約定外,依據慚方業務規定和有關金融業務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中國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合同 篇4

一、委託飼養的雛雞品種、數量、飼養時間

1.雛雞品種:__________________

2.飼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3.數量:計劃每批次飼養數量為_________只,合計_________只,夏季飼養只數不少於總數的_____%。列表如下:批次

進雛時間進雛數量出欄時間備註1成雞具體出欄日齡根據肉雞生長情況和產品銷售需求而定。234

4.乙方向甲方交納雛雞保證金_________元/只,共_______元,由甲方在支付收購款時一併返還給乙方,利息按_______計算。

二、雛雞、飼料、藥物、疫苗等供應規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雛雞_______只,每隻價格_______元,合計_______元;

2.甲方負責用自備的專用車輛將雛雞運送至乙方飼養場,運費由甲方負擔。

3.甲方向乙方提供飼料種類、數量及價格 肉雞出欄後,甲方按料肉比核算用料量,乙方必須達到甲方確定的料肉比標準,_______天以前出欄按_______計算,_______以前出欄按 _______計算,未達到規定用量者,短缺部分每公斤扣 _______元,超標準用料者,超過部分每公斤返利_______元。具體飼料價格如下:飼料編號

適用期價格備註

所用飼料由乙方到甲方飼料廠提貨,運輸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向乙方提供藥物、疫苗種類、數量及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資的交付方法及費用分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物資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企業標準規定,除雙方另有約定,費用由甲方墊支,在乙方交付成雞時從收購款中抵扣。

三、成雞回收

1.成雞按接雛時實際數量_____%回收,超過部分按出欄當日市場價格回收,低於_______%時按實際出欄數回收。

2.回收價格:標準

價格(元/公斤)平均體重大於 kg小於等於 kg平均體重大於 kg小於等於 kg平均體重大於 kg急宰病傷殘冬夏季收購加價專案標準(元/只、日)起止時間說明冬季月 日— 月 日按出欄掛雞數和飼養進入天數夏季月 日— 月 日

3.個體重小於_______kg的不回收。

4.運輸途中死亡的_______ ‰由甲方按合同價格收購,超過部分由乙方負擔。

5.成雞稱重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實際重量加_______‰路途損耗。

四、結算 甲方在成雞回收後_______日付總款的_____%,餘額在出欄後_______日付清。

五、交貨時間、地點、運輸方式和包裝要求

1.甲方應提前_______天將回收清單通知乙方;回收時間不得遲於飼養開始後的_______天,超過回收期限_______天,視為拒絕收購;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指導和規範乙方的各項飼養管理工作;

2.按時、按量收購乙方飼養的符合標準的禽畜;

3.及時支付收購款項;

4.按時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物資及提供免費的養殖技術指導。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及時獲得甲方各種物資、技術指導和養殖收購款;有權對甲方提供的物資的規格和質量進行稽核,如有異議,可在甲方交付物資時提出;

2.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場地、設施和勞動力;

3.按照甲方的免疫程式進行免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飼料、疫苗及藥物;不得使用豬油、激素以及_______進行催肥; 4.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做好飼養日記表,接受甲方的定期檢查;

5.不得將甲方以外的禽畜摻入甲方的禽畜飼養;

6.交付禽畜時不得摻雜非甲方禽畜,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喂得過飽,不得喂泥、沙等雜物。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遲延收購禽畜、遲延付款的,按遲延收購、遲延付款總額的______%/天賠償乙方滯納金;

2.甲方違反合同,拒收乙方交付符合標準的禽畜,每拒收一隻,賠償乙方_______元;

3.因甲方提供的物資質量問題而導致乙方發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及質量提供禽畜,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支付未交付禽畜總價值_____%的違約金給甲方;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點、第6點的,甲方有權減扣斤稱或拒收;

6.乙方私自變賣甲方委託養殖的禽畜、變賣甲方提供的物資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每私自變賣一隻,賠償_______元,變賣飼料每_______公斤,賠償_______元。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單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單位):_________

為切實搞好住房公積金的匯繳結算工作,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及時歸集,方便單位繳交,明確各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支付結算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從_______年______月起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在其存款帳戶(帳號: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在每月____日委託到達乙方前述開戶銀行後,由其開戶銀行按規定劃款。

三、乙方應在帳戶內留有足夠款項,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住房公積金且在轉帳日未被銷戶。

四、乙方帳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五、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託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託收款銀行在其帳戶內劃款。

六、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七、乙方如變更指定付款帳戶,應在一週內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合同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並將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託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戶銀行。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合同解除手續。

十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託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資訊)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